只是没等温也说话,正在和茅之潼说话的巩凡朝我俩走过来。
他老爸前几年就晋升为乡镇干部,这段时间巩叔叔一直在村里慰问和调停乡亲们的诸多事项,并以身作则把自己开律所的儿子叫回来,协助村里重建和挨家挨户拟定损失赔偿的合同。
巩凡面上透着些疲惫,他朝我和温也微微颔首,正要朝我凑过来, 温也把我揽到身侧,冷声警告:“与别人的妻子保持距离,不懂?”
巩凡无可奈何地轻笑一声:“我找小麦有话说,这里人多眼杂,不方便。”
“什么话不方便说?”温也不悦地蹙了蹙眉头。
我拍了下温也的胳膊,让他别吃无名醋,拉着他,同巩凡离着帐篷稍远些,说道:“巩凡,什么事你但说无妨,我丈夫懂得比我多。”
温也听到‘丈夫’二字,眉目舒展,这家伙可真好哄。
巩凡点头道:“受伤的村民中有个孩子手臂被灼伤,已经送往医院治疗,可那孩子像是吓着了,总是发癔症,孩子母亲想找你太姥姥去医院给孩子定定惊,我想你应该也会这些,毕竟我亲眼见识过……”
他笑着摇摇头,不愿说出‘封建迷信’的话。
“孩子在哪家医院?等下我去看看。”
巩凡报了医院地址和孩子姓名,我一一记下,正要走时,他突然顿住脚步,看向温也,认真道:“好好对小麦,她是个好姑娘。”
说完便离开,钻进远处的一个帐篷。
我用胳膊肘怼了下温也,笑嘻嘻道:“听到没,好好对我,本姑娘还是很有市场的。”
他圈住我的腰身,微微附身,垂首用鼻尖蹭了蹭我的额头,口吐幽兰:“乐小麦,我对你还不够好吗?”
我最受不了他低声呢喃,眼里只装着我的样子,这样我总会忍不住勾住他的脖颈,踮起脚尖,献祭般地奉献出自己。
在嘴唇贴上前,我笑道:“温也对乐小麦最好了。”
现在肚子有点大了,两人面对面亲吻,他比之前弯下的腰身更大,矫健的背脊宛如长弓,这样,还会细心地托住我的后腰不让我用力。
还记得他第一次照顾我,冲糖水没冲开,笨手笨脚的样子。
现在温也学会了很多事,很多琐碎小事都做的游刃有余,并会观察记下我的喜好和习惯。
削土豆皮再也不会削到手,做饭煲汤做家务慢慢上手。
知道我嗜甜如命,孕期控糖很多东西不能吃,心情不佳他会细心找些带甜味却不升糖的东西。
晚上稍微动一下,温也都能知道我是睡姿不舒服还是要起夜,翻身后总能将狐尾放在让我最舒服的部位。
这种被细心照顾的感觉真好,令我忍不住沉浸在粉红泡泡里。
可惜总有刁民会破坏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