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后。
堪萨斯州,肯特农场。
随着一阵狗叫声,正在屋里看着银行账单发愁的肯特太太,玛莎·肯特,连忙起身。
“达斯蒂!是谁来了?”
肯特太太一边摘下眼镜,一边推开房门看向外面,她养的那只边牧正警惕的看着前面。
路上有一辆红色的法拉利跑车,停在路边。
一个穿着深绿色西装,带着一顶小圆帽的男人,正拿着相机对着周围拍照。
看到这一幕,肯特太太心里“咯噔”一下,该不会是银行里的工作人员吧?
家里的财务危机很是严重,在银行拖欠了不少账单,虽然她已经很努力的再偿还了。
可是农场只有她一个女人操持,完全就是出不入敷,她心爱的儿子克拉克远在大都会。
她也不想给孩子添麻烦……
正在拍照的男人转头看了过来,戴着金丝眼镜的脸上露出一个和善的笑容,抬手打招呼。
“女士,这是你家的农场吗?都是玉米?”
“额,是的。”
肯特太太有些不自然的笑道,忐忑不安,这边的农场大面积种植,也就是玉米一类的。
青的时候收割了,做成青稞饲料,或者是等发黄成熟了之后,卖脱骨的玉米粒子。
“这可太棒了,认识一下,我是阿卡姆超市的总经理,你们这里的玉米我们都要了。”
男人走过来,从口袋里掏出来了一张镀金的名片,上面长长的一串头衔。
从MW集团的战略顾问,密密麻麻的排列到最后面,覆盖了一整面。
肯特太太戴上眼镜,拿着名片。
看了好一会,才从那长长一串的英语词组中,找到阿卡姆超市的总经理头衔。
反面才是名字,爱德华·尼格玛。
“额,你的意思是,你要收购我家的玉米?”
“是,女士,更准确的说,你们整个小镇的玉米我们都要收购,价格是市面上的三倍,但是有条件,我们只负责运输,你们要收割好,装在袋子里,放到车上。”
尼格玛一边说着,一边拿出手机,调出卫星地图,显示出小镇的玉米种植范围。
“我们有专门的运输车队,我刚才看了一下你们这里的玉米淀粉量,很不错,颗粒饱满,已经可以收割了,如果可以,我们可以签合同了。”
“等等,这……这么快?”
肯特太太有些愣神,她刚才还在为了银行的催款账单发愁,这怎么就要签合同了?
尼格玛将手机收回口袋,一脸严肃的说道:“女士,你知道哥谭有多少人吗?”
肯特太太摇了摇头,哥谭这个地名她还是第一次听说,更不知道有多少人。
“哥谭是一个超级大都市,而让每一个哥谭市民,在早上的时候,吃上一根鲜嫩可口的健康玉米,就是我们阿卡姆超市最新的广告台词。”
“实话告诉你吧,女士,你们小镇的玉米,我计算了一下,顶多能供应哥谭一个半月的时间,而让每一个哥谭市民都吃上玉米,任重道远!”
“这……”肯特太太有些迷糊了。
她也大概清楚了一些,那就是人傻钱多,高价买玉米,做广告,闻所未闻。
但是,能赚钱,自己的玉米能卖出去!
合同是当场打印的,那辆外表华丽的法拉利跑车,里面居然放着全套办公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