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青鸢在京城鲜少穿鲜亮的颜色,都是蓝青色为主。
那日在破庙见她穿着一袭粉色,犹如沉闷的秋日乍然盛开一支合欢,美丽不可方物。
只可惜那件披风染了血,之后便再未见她穿过。
所以他才特意命人做了这一件,更精致也更保暖。
顾青鸢仿佛被人抽离了灵魂,脑袋里还回响着那句“你穿粉色甚是好看”。
而容锦已翻身上马,策马行至她身前,低声问道:“会骑马吗?”
顾青鸢刚摇头,下一瞬她便被一道大力裹至马背。
她惊呼一声,察觉后背正紧贴着男人的胸膛,不自在的挪了挪身子,身后传来容锦沉敛的嗓音,“抓好,别乱动,我教你。”
容锦勒着缰绳,带着顾青鸢慢慢适应着速度。
看着越行越远的两人,翠红捧着披风满脸问号。
“我们要跟着吗?”
行云默默翻了一个白眼,跟着做什么,碍眼吗?
行云指着远处的马车,道:“看到马车了吗?”
“看到了啊。”翠红不明所以,她又不瞎。
“进去睡一觉,睡醒了你家乡君就回来了。”
翠红:“……”
行云看着马背上的两人,欣慰的弯起了唇角。
爱人的能力果然是天生的,只要男人爱你,不用人教便无师自通。
他看王爷就挺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