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得胜警觉地后退几步,果断撇过头,不去看那些垂涎欲滴的菜,冷声道:“请叫我陆得胜同志,别粘粘乎乎,败坏老子名声!”
“老陆,以前是我错了,我给你磕头还不行?一日夫妻百日恩,我们做了二十几年夫妻,还有解放和援朝两个儿子,你真的这么绝情?”
林曼云哀怨地看着他,一副委屈求全的可怜样。
“解放和援朝都被你毁了,行了,别他玛在老子面前唱大戏,老子不吃你这一套,什么一日夫妻万百日恩,老子只信一日背叛,终身为敌,在战场上,背后插过刀的人,绝对不能再信!”
不提解放和援朝还好,一提起来,陆得胜就一肚子火。
他英雄一世,打仗从来不怕苦不怕死,有骂他蠢,骂他鲁莽的,但从没骂他怂的,可他却有两个怂头怂脑的儿子,他的老脸都让这俩废物点心丢光了!
林曼云还硬生生地挤出了一滴泪,或许是年纪大了,人老珠黄,眼泪不像年轻时候那么充沛,想挤多少就挤多少,现在挤一滴泪可费工夫了。
她这一滴泪挂在睫毛上,欲滴还滴,但并没有多少我见犹怜的功效。
毕竟她老了,又在农场干了这么多天活,风吹日晒,现在的她又黑又瘦又老,这一滴泪反而显得滑稽可笑。
听了陆得胜这些狠心无情的话,林曼云的这一滴泪显得更可笑了,她这台大戏也唱不下去了,只得悻悻收场。
袁慧兰神色死灰,仿佛没听到他们的斗嘴,连眼睛都没眨一下。
若是换了从前,她定要冷嘲热讽几句。
看到她这死气沉沉的模样,陆得胜心里也不是滋味,便问道:“和平在信里写了啥?她不是在京城上学吗,是不是出事了?”
这封信还是他带回来的,落款是京城大学莫和平,正是袁慧兰和莫秋风的女儿。
莫和平长得漂亮,学习也好,嘴还甜,大院的很多长辈都喜欢她,陆得胜也想要个这样的女儿,可惜他的女儿是陆春草,和莫和平站一起,就像是煨糊的茄子配着水灵灵的黄瓜一样。
袁慧兰看了这信后,就变成现在这样了,也不知道信里写的啥。
陆得胜担心是莫和平出事了,他有一段时间没去京城了,但听说不太平,尤其是年轻学生,头脑冲动,容易受激,莫和平这丫头可别干了糊涂事。
袁慧兰这回有反应了,她将信纸递给陆得胜,让他自己看。
“字都认识吧?”
她还问了句。
“老子还会写报告呢,你别狗眼看人低!”
陆得胜没好气地怼了句,回屋拿了老花镜,看起了信。
莫和平的钢笔字很秀气,是很漂亮的小楷,开头都是些唠家常的话,陆得胜快速看完,终于看到了信的重点,他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
“和平这孩子念书念得脑子傻了?这信不会是别人模仿她的字写的吧?”
陆得胜黑着脸问,心里憋了一肚子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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