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好像是他们第一次面对面坐着,没有家长和同学,只有他们两个人。
突然想起晶姐今早发给她的那位“不败战神”的微信就是周熠远的,秦向暖想了想还是决定开口问问,“如果一个人打官司输了,而且也没有在限制时间上诉,那几年以后她还能再上诉吗?”
秦向暖会问这个问题还是叫周熠远有些意外,不过他没有反问出自己的疑惑,而是回答秦向暖,“打官司输了以后,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再起诉的。因为法院实行一事不再理原则,即对于同一事实和法律问题。她在一审后没有上诉那就表示她已经放弃二审,对于一二审后的判决或是裁定都将不能再进行第三次起诉。”
“那,例外情况是哪种?”
“例外情况就比如在原审判决、裁定已生效的情况下,发现新的证据就可以另行起诉。又或者是原判审或是裁定有错误,也是可以申请再审的。但,无论是另行起诉还是申请再审都必须遵守‘一事不再理’原则。”
“那就是说,她即使拿着新证据去申请再审也有一定几率不会过审?”
“是这样的。”周熠远打量了秦向暖的脸色,试探问她,“有需要我帮忙的吗?”
秦向暖刚刚已经说漏了嘴,而且她原本也是想找机会请教的,现下周熠远主动抛出橄榄枝,她更是没有不识好歹的道理。
“你还记得咱们在S市遇到的那个王淼吗?”
“嗯,记得。”周熠远点头。
“他是收了肖晴歌的钱然后来拍我,希望能拍到我的丑照或者丑闻。这样肖晴歌就可以发在网上然后编排我,企图让我在网文界待不下去,封笔退网。”
“这个肖晴歌,为什么要这么做?你们有仇?”
“肖晴歌是我大二刚开始写文的时候接触的一个笔友。因为和她很投缘,我们互相爆了马甲还约着一起玩。但是有一次肖晴歌问我要了我的笔记本,说她的坏了但又着急码字,用笔记本的键盘才顺手。我也没多想就借她了,可是她却在笔记本还回来的第二天就在微博发帖说我抄袭她,还整理了我和她的调色盘。”
秦向暖喝了口水才继续,“当时在网上闹得还挺大的。她写文比我早,早就是有十几万收的大作者了,而我只是一个刚有一部作品的新人写手,发微博解释也没几个人信我。那时候正赶上期末,我就干脆关网专心备考,反正现生里没人知道我是谁。好像是最后一科考完那天,编辑给我打电话,说肖晴歌要起诉我,法院已经过审排期了,举证通知书发给了小说网站那里。”
似乎想起什么可笑的事,秦向暖眼底闪过得意,“你猜最后我赢了还是输了?”
“我猜,你赢了,然后还索要赔偿,并且反告她在网络恶意诽谤诋毁。”
秦向暖眉尾上扬,“你看过我的案件?”
周熠远递给她一串毛肚,似乎有安抚的意味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