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碧眼的男孩穿行在其中,太阳一般阳光灿烂的发色,格外的引人注目。
大海般澄澈干净的蓝色眼眸,就好像是一只误入丛林的小白兔,吸引了周围大多数捕猎者的注意。
躲藏在角落里的人,用着贪婪而无底线的眼光打量着方格尔,目测着这个男孩儿的价值。
没有家长在一旁监护,而又长得极为好看的孩子,在哥谭等待他的命运好像只有一个,那就是或早或晚的死亡。
终于一个人率先伸出了罪恶的爪子,悄无声息的试探。
一个醉醺醺的瘦削男人,目标准确的朝着方格尔扑过来,明明脚步是踉跄的,偏偏行动轨迹显而易见。
男孩勾了勾唇角,金色碎发随风飘扬,月光洒散之下,那张精致而又纯洁天真的脸,好像是降临人间的天使,以爱拯救世人。
男孩微微偏了偏身子,故作紧张的小跑几步。
可是依旧无法阻挡“醉酒”男人的热情,“醉酒”男人像逗弄着猎物一般的,不紧不慢的跟随者方格尔的脚步。
步步紧逼,越来越近,直到猎物被逼入绝境。
方格尔微皱着眉,好像因为面前人的太过热情而苦恼。
倏然,他笑了笑。
月光晕染在金色的发旋,好像多了一个天使般的光环,大海般澄澈的蓝色眼眸,真挚且热诚的望向来人,就好像是怜悯世人的神祇。
方格尔转过身去,主动拥上了前,热情地给了这个醉汉一个火热的拥抱。
因为太过热情,手臂勒住脖子的力道不断收缩,醉酒男人困在这热情怀抱中,呼吸愈发困难,暂时间没了生息,倒在了地上。
方格尔苦恼的叹了一口气,
“哥谭的人们好热情啊!”
“好多人都主动打过招呼。”
“我要一直待在这个地方。”
忽而笑了笑,咧开的嘴角愈发的大,脸上的表情愈发的纯洁无辜。
对比倒在地上死不瞑目的那一具尸体,气氛莫名的诡异与渗人。
暗中盯着方格尔的那些人,大部分都短暂的挪开了觊觎的视线。
这已经是方格尔遇到的第13个过来跟他打招呼的人了。
哥谭的人大多数都是不长记性,且容易被外貌所惑,冲动行事。
赶走了一批,又来一批。
真是一个热情待客的地方。
“宿主,宿主,你该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