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5章 抚养权的判定(1 / 2)

玫瑰法则 霏倾 1922 字 5天前

伍女士叹气:“儿子五岁,上大班,平时爷爷奶奶带。我工作忙,有时候晚上加完班回家,孩子都睡了,就周末能陪孩子一会儿。”

宁稚边打字边问:“你和孩子都住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对吧?”

“是的,还有公公婆婆,我们五个人住一起。”

“离婚的原因是什么?”

“男方出轨……”伍女士红了眼睛,喉头哽咽,“跟同事开房……”

“男方也同意离婚吗?”

“一开始不同意,怕我闹到他单位,就同意了,但说抚养权绝对不会给我。”

“男方有没有什么不良行为?比方说黄赌毒之类的。”

伍女士摇头:“没有,他连烟酒都不碰。”

“男方经济情况怎么样?”

“正常水平,养活一家老小没问题。”

“你个人经济情况怎么样?离婚后住哪里?”

“我的收入养活自己和孩子没问题,离婚后我会回父母家,我父母都有退休金。”

“父母在哪里?”

“父母家在天津,我是天津人。”

宁稚思考几秒,说:“如果现在起诉离婚,拿回装修和家电家具钱应该没问题,但抚养权大概率拿不到。”

伍女士激动道:“为什么?我是孩子的妈妈,我有学历有工作有地方住,为什么拿不到孩子的抚养权?而且他是过错方!凭什么把抚养权给他!”

宁稚平静道:“抚养权的判定,正常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在双方收入持平,没有明显缺陷、不良行为的前提下,哪一方的环境更利于孩子的成长,抚养权就会判给哪一方。”

“孩子难道不是跟着妈妈更好吗?而且我父母可以帮我带孩子!”

“孩子一直在北京居住,在北京受教育,法庭基于不改变孩子生活环境的前提,大概率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爸爸。”

伍女士双手捂脸,痛苦摇头,哭道:“有后妈就有后爸……有的后妈会虐待孩子,甚至虐死孩子……那可是我十月怀胎辛辛苦苦生下来的孩子啊!”

她说的后妈虐死孩子那个案子,宁稚知道。

案子发生在上海,孩子一开始跟着母亲在安徽生活,有一天,孩子的父亲以奶奶病重为由强行带走孩子,藏匿孩子,逼孩子的妈妈交出抚养权,孩子的妈妈被迫同意。随后孩子由父亲与父亲的女友抚养,被父亲的女友长期虐打,最终被虐待致死。

想起这个案子,宁稚也觉得揪心。

她理解伍女士的绝望,抽了几张纸巾给她,说:“不是没有办法。”

伍女士央求道:“有什么办法?您说,我一定去做……为了孩子,我一定会做……”

宁稚低声:“你能接受先不离婚么?至少再忍一年时间。”

“什么意思?”

“原谅男方,表示不离婚,让男方放下戒心,然后找机会搬出现在住的地方,不管在北京买房也好、租房也罢,一定要由你、或者你的父母亲自抚养孩子。一年后,再起诉离婚。”

伍女士反应几秒,明白过来了。

她崩溃道:“原谅他……我真的做不到!他不仅出轨,还对我冷暴力!再和他一起生活,我会疯掉的!”

宁稚安抚道:“一切为了拿到孩子的抚养权。他对你冷暴力,你也不用把他当回事,但表面功夫要做到位。”

伍女士痛苦点头:“好。”

宁稚问:“离婚的事儿,男方找律师了吗?”

“还没有。他不想离,是我想离。”

宁稚点点头:“那就好。按我说的操作。记住,要沉住气,这一年的时间,不要表现出想离婚的样子。”

“好,我知道了。”伍女士起身,对她鞠了一躬,“宁律师,谢谢您,谢谢!您救了我!谢谢!”

宁稚笑着扶起她:“不客气。回去吧。一年后还想离婚,再来找我。”

送伍女士进电梯,宁稚回办公室,经过小骆的工位,小骆问道:“怎么样?”

宁稚把案件材料还给她归档:“女方一定要抚养权,只能是从现在开始操作了。也许一年后才离。”

小骆笑着接过材料:“被程律知道您又办没了一个案子,估计又要发脾气了。”

宁稚笑:“每个当事人的情况不同,帮当事人达成诉求,才是律师的工作。走不走诉讼,不是最重要的。我当助理的时候,有人跟我说过这么一句话——”

小骆期待道:“什么话什么话?”

“一个好的律师,不是千方百计促成当事人上法庭厮杀,而是让当事人尽量体面地实现诉求。”

如今,宁稚才深刻明白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