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了沈秋丘,她把林眷提溜起来,小狗一双豆豆眼认认真真地看着她:“汪!”
老婆!
“林眷,你什么时候变回来,我看中了一个新开的餐厅,你要一起去吃吗?要是你今晚变不回来的话,就在家做数学题吧,我自己去了。”
抹布小狗翘着四只小短腿呜呜了一声。她想去诶,但是上次的事儿她一直没过心里那道坎儿。一个月了,她还是觉得自己没脸见老婆。而且感受到了久违的变成小狗狗的快乐,林眷几乎有点想要保持抹布小狗形态,直到去参加高考的那天了。
林眷正在犹豫,简聆音看她不变,以为她还没恢复过来,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早知道你这么菜,我就自己恢复了。”简聆音揪着小狗的后颈皮挠毛绒绒的肚皮,“你恢复人形的时长,都够我自己恢复过来三四回了。算啦,我自己去吧,你在家好好学习。我回家检查你的功课。”
林眷有感觉自己被侮辱到,她没那么菜好吗!她之所以不想变回人形,纯纯就是觉得丢脸,丢脸!她现在已经可以变了,她就是不好意思。
简聆音看林小狗不说话,自己去换衣服准备出门了。其实她也没有那么想吃那家餐厅,她就是想跟林眷一起出门走走,新餐厅只是一个由头。
一个她想要说出想念,却又不想逼迫太紧的借口。
大约林眷并不能明白吧,她不像林眷那么黏人,也不常常诉说甜言蜜语。林眷总是说很爱她,很爱她,可她似乎很少有跟林眷说过她也非常非常爱她。
成年人的爱不像小狗狗那么炽烈燃烧,只是藏在一些不易察觉的角落里,一些很含蓄又隐晦的邀请里。诚然有时候简聆音自己也觉得,是不是她说的太不清楚了,让林眷这种笨蛋小狗无法觉知出来。
但是她也好难改正了。
简聆音想,这可能也是她的缺点吧。
就像林眷有时候会太过癫狂一样,她们都有自己的一些缺点。
简聆音自己出门去了新餐厅,正在餐厅里对着满桌新品菜肴食之无味的时候,她抬眼看到了一个棕发金眸的女人。
是庭和。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她正好想问问这个狗人是怎么回事儿。当初跟沈秋丘说好了找到庭和对质,但是庭和一直在笼子里当狗,她也没机会听听反方证言。照理单听林眷的一家之词,确实是有失偏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