秃头给了身后同事一个眼神,那人朝我走过来,从裤兜里摸出一副手铐。
那玩意散发着金属特有的光泽,我下意识缩了一下手,但他毫不怜惜一把抓住我的手腕,将我的胳膊扭到背后。随着一声轻微的“咔嚓”声,齿轮咬合在一起。坚硬而冰冷,我知道自己的挣扎将完全没有意义。
“你被逮捕了,女士。”他说,然后拉起了我的胳膊。
“等等!”我被突然闯入的警察搞糊涂了。
“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等到了警察局你就知道了。”他的脸上露出极不耐烦的神情,推搡着我朝门外走去。
门外早已停了辆警车,蓝色的车灯不停的闪烁着。
在去往警察局的路上,我几次客客气气的询问原因,他们都不肯回答。
这终于在一定程度上惹恼了我。
毕竟谁能接受自己好端端的待在家里然后被突然闯入的警察带走还什么都不说的?
“据我所知,警方需在逮捕时告知被捕原因。在情况不允许立即告知的情况下也应尽快告知。”
“说的没错,女士。”开车的警察接着说道,“但是若警方未及时告知你被捕原因也并不意味着此次逮捕是违法的。”
我瘪了瘪嘴,觉得自己真是倒霉死了。还没引起神秘人的注意就先被一群麻瓜警察给抓起来了。
窗外的景物飞速在眼前掠过,警车最后停在了警局的大门前。随后我被带到了审讯室。
“我们快点开始吧。”我面色不悦的坐在一个连靠背都没有的椅子上,看着坐在我对面的那个头秃警察。
“噢,没想到你比我们还急。”他挑起眉故作惊讶。
“我想我已经迫不及待了。”我没好气的说道,“首先你应该解释一下我被拘禁的原因。”
“别这么激动嘛,女士。让我看看。”他慵懒的靠在椅背上慢慢翻着手里的文件夹。
“我们最好快点结束这个乌龙,如果你们意识到逮捕错人的话。否则我会提出诉讼。”
虽然我不知道麻瓜那些繁琐的法律条文(更别提诉讼是什么意思),但照着剧里的说总没错。
“噢——找到了。很遗憾,女士。我们并没有抓错人。”他得意洋洋的摊开某页然后把文件夹推到我的面前。
我用被拷住的双手抓紧了椅子的边沿,确认重心稳定后才慢慢倾斜身子朝面前的文件看去。
上面的名字和照片确实都是我。但是被捕原因那栏却写着一个陌生的名词。
“经济诈骗,这是什么”
我皱起眉问。
作者有话要说:
警察:你被捕了!
柏妮丝:???不是吧,阿sir?
PS今天去医院检查身体,问题不大。心情好,遂加更一章嘿嘿
第10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