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致的衣料此时有了几分的破旧的味道,白卿宸捏起一撮尘土,让它彻底从好像很破旧变成了真的很破旧。
他摊开手,爬山时留下的细碎的伤口遍布其上,既然要扮盲人,盲人的手上怎么能没有伤。
不过这双手实在过于白皙娇嫩,谨慎起见,他索性扯了根布条把手全裹上了。
掏出在怀中搁置已久的浅青色罗绸,蒙在眼睛上,两指粗的登山竹竿拿在身前敲敲打打。
最后深深吸了口气,酝酿了一下情绪,务必确保给见到自己的人留下,这人没钱,无害,打劫没油水,帮忙有好处的印象。
凭借这弱柳扶风的样子,他搭上了一个庄稼汉的牛车,来到了醉欢楼所在的金轩城。
等到达时,午饭时间都过了一个时辰了。
“公子,不知你家亲戚住在哪片儿?”刚进城门,大叔便憨笑着问道。
这个问题的答案,白卿宸已是酝酿了一路,当即答道:“大叔,我亲戚是在城里开客栈的,离城门最近的那家就是。”
离城门最近的客栈,针对的客人多是往来的商贩,和赶着出城的旅人。
分层明确,既有给小贩走卒的通铺,也有为有些小本钱的生意人准备的好房间。
这种客栈赚的就是个人数钱,赚钱不在于客人的质量,而在于客人数量。房间多是重点,所以,即使是最好的房间,价位也往往不会太高。
外地人多,亲眼目睹了几天前发生的事的人就少,自己自然更安全。
来往者多,消息来源就更为丰富,方便自己知道现在城中的状况。再加上价格原因。这就成了他的最佳选择。
大叔将白卿宸送到客栈门口,看着客栈大门,抹了把汗:“你亲戚开的就是这家悦来客栈吧?”
白卿宸大喜,悦来客栈真不愧是一家全国连锁,亘古通今的顶级客栈啊,他在种马学堂看的十本书里,有九本都有它,说明他走对了路子。
大叔见白卿宸朝着客栈的方向,一脸兴奋,于是挠挠头,开口道:“公子,既然到地头了,车上还有货,俺就不送了啊。您自己进去成吧?”
白卿宸沉浸在对种马文连锁店的兴奋情绪中,随手给了他一块碎银作为酬劳,自己进了客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