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六章:两女的撕逼现场!(求月票!)(1 / 2)

“哈哈哈……”

将众人脸上的表情尽收眼底,在略一沉吟之后,毛利小五郎哈哈大笑了起来,“目暮警部,我知道了!”

“犯人就是池泽优子!!!”

事情发展到现在,这一起凶杀案的真相已经再明显不过了。

毫无疑问,作案凶手就是池泽优子!

毕竟,对方曾因为连续电视剧的女主角被冲野洋子“抢走”一事,对冲野洋子怀恨在心,完全有作案动机。

再加上,作为主人的冲野洋子和其关系并不怎么好,更没有邀请对方到自己家里过,偏偏,属于对方的耳坠,却会出现在案发现场。

这一切的一切,很难不让人联想到,是池泽优子记恨冲野洋子之前抢走了自己的女主角,所以跑到对方家里恶意报复,嫁祸于人,结果在此途中,不小心把耳坠遗失在了沙发下边!

这样想着,越想,毛利小五郎越发的觉得,池泽优子的杀人嫌疑大。

不,证据如此明显,这已经不是嫌疑大了,而是铁证如山了!

“我们快去抓那个家伙吧!”

居然敢往他的偶像身上泼污水,而且还是用的如此阴险卑鄙的手段,这个叫做池泽优子的女人,可真不是什么好东西。

不行,今天说什么,他也不能饶了那个可恶的女人!

他,一定要给自己心爱的偶像好好的出一口恶气!

“只凭一个耳环就妄下定论,还是有些太过于草率了。”

听到毛利小五郎的话,目暮警官微微皱了下眉头,却并没有昏了头的,就听从毛利小五郎的话,去让人立刻将池泽优子抓捕归案。

因为,他虽然也觉得池泽优子的嫌疑有些大,但一個耳环而已,根本证明不什么,最多也就是指证对方曾经非法入侵过冲野洋子的家里罢了。

如果想要让池泽优子认罪,终究还是要拿出来一些更加给力的证据来。

这样想着,目暮警官转过身,对着自己的属下吩咐道,“将她带到署里当做关键人物就好了,不,还是请她直接过来一趟吧。”

虽然已经有了线索,目暮警官的表情却并没有因此放松多少。

因为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总感觉还是有些不对劲。

诚然,从现场的情况还有与冲野洋子以往的“积怨”来看,池泽优子这个“非法闯入者”的杀人嫌疑很大,但其实,现场还有一个人,杀人嫌疑同样不小。

而那个人,就是作为房主的冲野洋子!

因为,房间的门锁并没有任何被破坏过的痕迹。

换句话说,凶手一定是通过钥匙的方式,打开的房门。

也就是说,不排除这一起密室杀人事件,是冲野洋子这位房主自导自演的结果。

至于事情的真相到底如何,等他一会儿收集到更多的线索就能知道了。

想到这里,目暮警官深吸了一口气,将目光投向了一旁的冲野洋子:“对了,冲野小姐,不知道……等等……高木!!!”

结果还没等他说完,就看到了一副让他差点脑淤血的画面。

却是吉田步美等人,正在排着队向冲野洋子这个人气偶像要签名。

当然了,一群小孩子,好不容易遇到了自己喜欢的偶像,所以,迫不及待的问其要签名,对于这一点,他倒不会说什么,最多批评一下几人下次不要在案发现场这样的地方要。

但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这里,而在于,排队要签名的人中,有一个穿着米灰色全套西服,内套浅水蓝色衬衣,打藏青色领带,瘦长脸,有着较深的肤色,额前拥有弯曲下垂状流海,面部的颧骨部位明显突出的男人!

正是他的部下,警视厅刑事部搜查一课强行犯搜查三系巡查部长高木涉。

“你在干什么!!!”

虽然早就知道自己的这个部下,个性相当迷糊,智商和情商也有些低,但他却没有想到对方竟然能迷糊到这个程度!

竟然在案发现场,问冲野洋子这个还没有彻底摆脱嫌疑人身份的大明星要签名!

拜托,这里可是案发现场,是让你要签名的地方吗?

而且,你是警察,不是小孩子!

注意到目暮警官那一副想要活吃了自己的凶狠眼神,原本满心欢喜的等待着冲野洋子签名的高木涉顿时如遭电击,赶紧将正递给冲野洋子,让其给自己签名的本子藏到了身后,干笑道,“那个……目暮警官,我觉得凶手都找到了,这个案子可以说已经破掉了,就……就想问洋子小姐要个签名!”

作为《名侦探柯南》中的超人气偶像,冲野洋子自然有其独特的魅力。

首先她甜美的外形,阳光的性格,温柔的气质让观众在看到她时,就不由得心生怜爱;

其次她发展多元化,年纪轻轻的,便兼具唱歌,演戏,弹竖琴,打高尔夫,主持厨艺节目等诸多才艺,显然是下过一番苦功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无论是演唱会,电视剧,还是综艺节目,广告代言等等,处处都能看到她的靓影,这让她在赚到了不菲报酬的同时,也让得自己青春人气偶像的形象更加深入人心;

除此之外,身为人气偶像的洋子,却丝毫没有明星架子,宛如一位可爱的邻家女孩一般平易近人,这样的作风,也让她获得了更多人的支持和喜爱。

一位犹如邻家女孩般单纯善良的人气偶像,又有谁会不喜欢呢!

而这其中,自然也包括高木涉。

“蠢货!池泽优子小姐,只是有重大嫌疑,并不代表她就是犯人了!”

目暮十三的脸色有些黑。

只是找到一个线索罢了,并不能就此判定杀人凶手就是池泽优子!

而且,犯人现在还没有确定,也没有认罪,破什么案!

更何况,就算真破案了,难道你就能问其他人要签名了吗?

别忘了,这里可是在案发现场,而你是警视厅的警察!

居然在命案现场,和一群小孩子一样,找人气偶像要签名?

你这样让其他人怎么看待警察这个职业,又怎么看待他们警视厅!

可恶啊,怎么自己的下属,也和某个糊涂侦探一样不靠谱?

难道说,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想到这里,目暮警官忍不住狠狠地额瞪了一眼旁边的毛利小五郎,然后转过头,对着高木警官咆哮了起来:“高木,你现在,立刻,马上,去给我找池泽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