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二章:他还只是个孩子啊!(求月票!)(2 / 2)

或许,在一开始的时候,其他人会带着有色眼睛看他,不过只要,时间过得久一点,其他人就会慢慢的遗忘这件事情。

但他要是选择被警方带走,那他至少要在监狱里待上五年!

一个是只要忍一段时间的流言蜚语就会慢慢的恢复原来的平静,而另一个,则是,至少要在监狱里待上五年,孰轻孰重,他还是能够分得清的!

“……”

听到这话,好不容易从若松俊秀那一摔带来的疼痛中缓和过来的柯南,脸也绿了。

喜欢我?擦,你是在恶心谁呢!

聪慧如他,当然知道,白夜这样做,是在为差点遭到若松俊秀毒手的毛利兰出气。

同样的,他也知道,若松俊秀为何会在这种时候说这样的话!

不外乎是不想被警察带走调查罢了。

但正因为知道,他才更加无法接受。

毕竟,白夜完全可以选择其他的方法,来替毛利兰出气,没必要用如此“恶毒”的手段。

要知道,对方这样做,固然恶心了若松俊秀这个大猩猩,但同样的,也恶心了他啊!

因为,被若松俊秀“喜欢”的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他江户川柯南啊!

没有哪个正常的男孩子,会愿意被一个大猩猩喜欢!

他,自然也不能例外!

更别说他还有喜欢的女孩子,并且对方现在就在现场了!

“若松先生,虽然我不歧视同性之间的恋爱,但,不是我说你啊,柯南他还只是个孩子啊!连小孩子你也下手,你这也太……”

轻啧了一声,白夜摇了摇头,“你就不能等他长大一些,再对他表明自己的爱意吗?”

作为一个合格的反派,要是不想办法利用若松俊秀这个家伙,“恶心”一波某位变小的高中生侦探,简直对不起他的反派身份。

“而且,感情这种事情,讲究你情我愿,强扭的瓜可是不甜的!你要是真喜欢柯南,那以后,就用自己的真心去打动他,不然的话,你就算是侥幸得到了他的人,也是得不到他的心的!”

俗话说得好,男人,要么无视风险,继续安装;要么穿上校服,志在四方;

要么穿上医装,救死扶伤;要么穿上军装,保卫国家;

要么穿上西装,运筹帷幄;要么穿上女装,为祸四方。

工藤新一这位高中生侦探,如今已经返老还童,变成一个白白嫩嫩的小孩子,再加上他那继承了父母双方的高颜值,这要是穿上女装,然后稍微打扮一下,绝对是一个迷死人的小妖精!

这样优秀的女装胚子和若松俊秀这个大猩猩,简直是绝配!

毕竟,美女与野兽,可是天作之合啊!

说到这里的时候,白夜深吸了一口气,和毛利兰还有铃木园子这两位小女友对视了一眼,然后在征得她们同意后,“这次,念在你是初犯,还有对柯南这个小家伙一片真心的份上,我就不和你一般计较了,不过,下次可不能这样了哦!”

吃了这么大一个哑巴亏,若松俊秀后槽牙都快要咬碎了,却还是一点不满都不敢表露,反而还要赔着笑,毕竟,他实在是不想自己接下来的日子,要在监狱之中度过,“我……我知道了!我下次会注意的!”

呸,他都在说什么胡话啊!

什么叫我下次会注意的!

这样的噩梦有一次就够了!谁会还想第二次啊!

他又不是真的喜欢男的!

奈何,话都说出口了,就算他想收回都难。

更何况,如果他真选择收回的话,恐怕某个家伙,就该怀疑他在骗自己了。

到时候,对方很可能会直接拨打报警电话,让警察把他带走调查。

若松俊秀自然不想被警方带走调查,更不想接下来至少五年的时间里,都要在小黑屋里度过。

无奈之下,他也只能是选择吃下了这个哑巴亏!

“……”

听到这话,柯南那本就绿意盎然的小脸,瞬间更绿了!

什么?你还想有下次?

你怕不是在想屁吃!

还有,某个私家侦探,是什么意思?

什么叫做如果真喜欢他,那以后,就用自己的真心去打动他,不然的话,就算是侥幸得到了他的人,也得不到他的心?

对方该不会是暗示若松俊秀对他动粗,强行占有他吧?

真的是太可恶了啊!

不过,就算明知道某个家伙不怀好意,但他,也是肯定不敢明目张胆的报复对方的。

毕竟,对方的武力,远在他的小兰之上。

而他,工藤新一,连自己那位青梅竹马的一拳都接不住!

换句话说,如果他真与武力值远在他那位青梅竹马之上的白夜动手,他别说是有机会对其造成伤害了,怕不是分分钟就会被打出翔来!

既然知道打不过某人,那么,他接下来要做的选择就很简单了。

那就是,换个目标!

比如,若松俊秀这个大猩猩!

“去死吧!混蛋!!!”

这样想着,从地上爬起来以后,柯南便迅速的爬到了沙发上边,然后狠狠的对着完全没有防备的若松俊秀的脑袋,来了一发飞踢。

他可不是什么喜欢吃亏的人!

更别说,今天他吃的这个亏,还比较大了!

——要知道,他的初吻,可是准备送给自己喜欢的小兰的,结果今天却是栽在了若松俊秀这个大猩猩的身上。

这种事情,谁能接受得了!

这个仇,他要是不报,这份憋屈与耻辱,他要是不想办法洗刷,那他晚上回去睡觉的时候,都睡不安稳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