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二章:最好的消息(1 / 2)

话说到一半,欢儿忽然发现门口的草丛有一截明显被什么动物啃食过大半的痕迹,便走过去拨开草丛堆仔细一看,惊声道:“快看,这草丛里有马蹄印,桃花店村里可并没有养马的村民啊!…陆公子,你的马呢?”

“这马蹄印不是我的马留下的,我的马在山脚下的桃林里食草呢!”陆天麟疾步过去一看,肯定道。

“那留下这个马蹄印的马又是谁的?肯定不会是王二的,他懒的连自己都养不活,又怎么可能会养一匹马呢?他又生着病,不可能带着衣小姐去哪里,那王二到底去了哪里?衣小姐又去了哪里?这匣珠宝又是怎么回事?”

欢儿此话一出,三人瞬间都一起沉默了下来,周围里一片宁静。

忽然,小妮子的脚似乎因为站的有些久了,略感吃力支持不住,便想要找个地方坐下来歇歇。

于是,她朝四下里一寻,看到旁边角落上有一堆尚未被用过的干柴,随即一瘸一拐地向其走了过去。

正要坐下,却在那堆柴火的边上似是发现了什么,忙道:“你们快看,这里有些血迹和渗上了血的布头,还有一个空酒坛子。”

陆天麟疾步过去仔细一看,又拿起酒瓶来靠近鼻翼闻了闻,继而一双深邃的眼睛突然抬起朝着欢儿一怔,稍作思索后严肃地对其说道:“如今看来,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了:这匹马的主人确实不是桃花店村里的人,而是一个受了重伤的外乡人,在他受伤之后恰巧遇到了王二,便被王二带到了他刚刚凿成的这个石洞里疗伤……”

话未说完,欢儿便将其打断,似是有些不以为然地问道:“陆公子为何认定这血迹是那个外乡人的,而不会是王二在凿洞的时候不小心伤到的呢?”

陆天麟笑了笑,举起那空酒坛来,道:“我之所以这样说,正是因为这坛酒。”

“王二平时也喜好饮酒啊,不知道讹了我多少酒喝呢!”欢儿不悦地道。

陆天麟摇了摇头,浅笑道:“可这坛酒,并不是一坛普通的酒。它乃是城南最有名的醉仙坊里所酿的最上等的女儿红,只供达官显贵们享用。不知在桃花店这样的小小村落里,可会有此酒卖?”

此话一出,欢儿自是瞬间哑口无言,再无异议。却转念又道:“就算陆公子说的都对,可这坛酒又和衣小姐有什么关系呢?”

陆天麟吐了口气,稍作整理幽幽道:“当然有关系。从这所有一切的迹象表明,这匣珠宝本应是那位受伤的外乡人所有的,因为王二救了他的命,他便以此重金来作为酬谢,看这匣珠宝的价值,便知道那人伤的不会轻,否则他不会如此出手阔绰的。然王二却不肯接受他的馈赠,故那外乡人无奈之下,才将此珠宝放在了如此

不起眼,怕是如果不是我们仔细寻找的话,便只有王二才知道的地方。而王二离开之后,那异乡人因为重伤又逢山里大雨,便被滞留在此地歇息,许是期间外出觅食,便恰巧遇到了从西山落入山坡下昏迷不醒的衣小姐,便救起了她,将她亦带到了这里来避雨。衣小姐醒后,因为受到了惊吓,亦是对村子里的一切尚都还陌生,便一时忘记了村子的名字,回不了家。而救她的人又不能将她一个人丢在这深山老林里,故将她也一起带走了。”

“那王叔为何不将那个异乡人带回村子里自己的家中养伤呢?”欢儿尚还在认真分析消化其所言,小妮子忙纳闷不解地问。

“或许…他的身份特殊,不便暴露示人罢!”陆天麟望着手里沉沉的珠宝匣子若有所思着,出神地默默道。

话一说完,便忽地飞身而起将匣子又放回了原处。

“如此说来,我们依然就只有找到了王二,才能顺藤摸瓜地找到那个外乡人,才能找回衣小姐咯。”欢儿沉思了许久,恍然大悟道。

“可王二又究竟去了哪儿呢?”王二的脚印到了石洞门口,似是根本就未曾进入洞里来,便再也没了任何痕迹。于是,欢儿又再次黯然神伤了起来。

三人一起沉思了许久,陆天麟忽然开口说道:“王二一定是得知了村民们至今都尚还没有寻到任何有关于衣姑娘的踪迹,便想到了这个唯一能遮风避雨的石洞,亦想到了山里还有那个外乡人存在着,他一定会走出山洞去觅食,也最有可能遇到衣小姐,所以才匆匆上山来的。换句话说,王二一定知道那个外乡人的一些事情,便跟着去找他了。”

“可那外乡人究竟去了哪儿?王二的身子那么虚弱,又怎能跋山涉水?”欢儿忧心忡忡地道。

顿了片刻,陆天麟心里似是已经有了主意,便对俩个女子交待道:“欢儿姑娘,小妮子的脚受伤了,已然不能再继续往下走了。所以眼下,你怕是只能先带她回去好好修养身体才是。有关于寻找衣小姐和王二所剩下的事,就都交给我吧。相信我,我一定会将他们都找回来的。”

话音未落,欢儿便激动地一脸坚决道:“不,我要同你一起去找衣小姐。”

见此,小妮子也跟着附和起哄道:“我的脚不碍事的,陆公子,你就让欢儿姐陪你一同去找衣小姐吧!”

“可万一若是王二他真的比我更先找到衣小姐回家了呢!毕竟,他才是唯一一个见过那个外乡人的人啊!”陆天麟似是已着急着离去,竟有些不耐烦地扬声道。

看到俩个女子都抿起嘴来一脸难色,陆天麟将两只手默默地搭在了俩个女子的肩头,对其柔声说道:“听我的,你们俩个赶快回去等消息

&n

话说到一半,欢儿忽然发现门口的草丛有一截明显被什么动物啃食过大半的痕迹,便走过去拨开草丛堆仔细一看,惊声道:“快看,这草丛里有马蹄印,桃花店村里可并没有养马的村民啊!…陆公子,你的马呢?”

“这马蹄印不是我的马留下的,我的马在山脚下的桃林里食草呢!”陆天麟疾步过去一看,肯定道。

“那留下这个马蹄印的马又是谁的?肯定不会是王二的,他懒的连自己都养不活,又怎么可能会养一匹马呢?他又生着病,不可能带着衣小姐去哪里,那王二到底去了哪里?衣小姐又去了哪里?这匣珠宝又是怎么回事?”

欢儿此话一出,三人瞬间都一起沉默了下来,周围里一片宁静。

忽然,小妮子的脚似乎因为站的有些久了,略感吃力支持不住,便想要找个地方坐下来歇歇。

于是,她朝四下里一寻,看到旁边角落上有一堆尚未被用过的干柴,随即一瘸一拐地向其走了过去。

正要坐下,却在那堆柴火的边上似是发现了什么,忙道:“你们快看,这里有些血迹和渗上了血的布头,还有一个空酒坛子。”

陆天麟疾步过去仔细一看,又拿起酒瓶来靠近鼻翼闻了闻,继而一双深邃的眼睛突然抬起朝着欢儿一怔,稍作思索后严肃地对其说道:“如今看来,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了:这匹马的主人确实不是桃花店村里的人,而是一个受了重伤的外乡人,在他受伤之后恰巧遇到了王二,便被王二带到了他刚刚凿成的这个石洞里疗伤……”

话未说完,欢儿便将其打断,似是有些不以为然地问道:“陆公子为何认定这血迹是那个外乡人的,而不会是王二在凿洞的时候不小心伤到的呢?”

陆天麟笑了笑,举起那空酒坛来,道:“我之所以这样说,正是因为这坛酒。”

“王二平时也喜好饮酒啊,不知道讹了我多少酒喝呢!”欢儿不悦地道。

陆天麟摇了摇头,浅笑道:“可这坛酒,并不是一坛普通的酒。它乃是城南最有名的醉仙坊里所酿的最上等的女儿红,只供达官显贵们享用。不知在桃花店这样的小小村落里,可会有此酒卖?”

此话一出,欢儿自是瞬间哑口无言,再无异议。却转念又道:“就算陆公子说的都对,可这坛酒又和衣小姐有什么关系呢?”

陆天麟吐了口气,稍作整理幽幽道:“当然有关系。从这所有一切的迹象表明,这匣珠宝本应是那位受伤的外乡人所有的,因为王二救了他的命,他便以此重金来作为酬谢,看这匣珠宝的价值,便知道那人伤的不会轻,否则他不会如此出手阔绰的。然王二却不肯接受他的馈赠,故那外乡人无奈之下,才将此珠宝放在了如此

不起眼,怕是如果不是我们仔细寻找的话,便只有王二才知道的地方。而王二离开之后,那异乡人因为重伤又逢山里大雨,便被滞留在此地歇息,许是期间外出觅食,便恰巧遇到了从西山落入山坡下昏迷不醒的衣小姐,便救起了她,将她亦带到了这里来避雨。衣小姐醒后,因为受到了惊吓,亦是对村子里的一切尚都还陌生,便一时忘记了村子的名字,回不了家。而救她的人又不能将她一个人丢在这深山老林里,故将她也一起带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