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以为他应该识趣地贴过来,可是他却还没有,好不绅士地让一个淑女这样在众目睽睽下伸出脖子。
“先生——”她有点恼怒,不想顺他了,踮起的脚尖要落回地面,腰上却被一只手环过,那点力道能把她带离地面,吓得她连忙把手环过他的脖子。
“这样不就好了。”他这个动作就让她自觉主动地贴上了他的脸颊。
他有点高,她手里还拿着那骑士玫瑰,掉转的花在画面中是旋转向下的,风微微吹来,白丝绸飘落在他的黑西装肩上。
偶尔路过的人看过来,她突然也不想挣扎了,她感受到她的脸颊触碰着他的脸颊,微微凉意的街头里那是温暖的,她侧着头,可以看到他藏在白衬衫里的脖颈,她再转一下角度,脸颊就感觉到了他下巴上细密的胡茬,他打理得很干净,一点扎人的感觉都没有,但那些颗粒感却是提醒她依旧存活着的证据。
他感受到了她微小的动作,抱着她的手没落下来,低低地问她:“干什么呢?”
这句话说的很轻,佟闻漓料想他的声带只是微微地颤了颤,但那微小的抖动因为他们面颊的贴合传到她的耳朵里,仿佛那传播声音的介质不是空气,她也不是用听觉感受到的,而是一个器官告诉另一个器官,最后再传到她的大脑、传到她的心房里。
“先生,有没有跟你说过,你身上有一种特别的味道。”她把敬语改成平称。
“嗯?”他轻轻地确认了一下,而后才缓缓说道:“没有人像你这样地靠近过我。我有什么味道,烟味吗?”
她摇摇头,依旧贴在他的脸颊上:“你的烟味很淡,但我常常能闻到那股檀木香,像是冬天残酷地去拔了梧桐树的树皮点了火的味道。”
他笑了,放开她,揉了揉她的脑袋:“那是我抽雪茄前的引火松木的味道。”
是引火松木条的味道吗?
佟闻漓不追究了,那就是吧。
许多事都要有个依据,就像想一个人,爱一个人,都要有可以支撑的理由一样啊。
佟闻漓无端地想到她在拉普兰的那个雪夜里,踮脚给他的那个临别吻,她说那个吻只是留在那个冬天。
她闭上眼,在他怀里感受眼球的酸胀。
*
今晚是他自己开的车,两座的跑车显然没有多余的空间再给司机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