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尤拉·菲丽斯,出生于普拉斯6号星球的艾卡王国,红宝石族系,红叶大森林火藤区的火藤一族。
火藤一族擅长使用自然材料制作衣物和饰品,服饰通常色彩斑斓,装饰着鲜花和羽毛,所制服饰声名远扬。
但我对缝纫并无兴趣,反而对植物情有独钟。
8岁起开始学习养护花草的技艺。
12岁进入成长期,我的身上开出第一朵红花,凭借身上花朵飘洒的特殊花粉来招蜂引蝶,配合火藤一族的养护技巧,我养的花草长势喜人。
16岁时,我的果园和花园初见雏形,所产瓜果总算能拿得出手,虽然比起家族的服装业实在不值一提,但我心满意足,而且花瓣能用作家中的裁衣饰品,对家族也不算作无用功。
20岁时,面对现实,果园与花园无奈被废弃,作为植物精怪族群,红叶大森林中最不缺的就是果园和花园。
比起那些技术成熟的大果园和花园,我实在没什么优势,周围人过了那新鲜劲后,也就无人问津了。
果园与花园废弃不过几个月,一道耀眼的光芒突然从天而降,笼罩了整个世界。
我从草地上醒来,耳边回荡着一道神秘的声音,它引导我逐渐揭开了事情的真相,似乎是普拉斯6号星球上的全部精怪都被带入这个名为试炼之地的地方。
原本有些族人本是不信的,但天赋的觉醒却让我们不得不信。
我所觉醒的天赋为【热能吸收】,可通过光合作用等方式,被动吸收热量,补充体能。
这并不是什么特别的天赋,因此在预备役试炼期间,我吃了不少苦。
通过试炼者手册,我联系到了母亲,可惜试炼之地区域中除了母亲,我没找到其他熟人。
在我和母亲在简短地相互安慰后,我们迅速地将注意力转向了对生存的挑战。
幸好火藤一族无需担忧饥饿,配合之前学会的种植技巧,我通过种植树果和草药,获得热流的来源,才能侥幸挺过预备役试炼。
试炼之地给了我们两个选择,去或者留,我选择了留,很简单的理由,果园与花园都已经被废弃,我在红叶大森林也没什么念想了。
家族人也很多,并不缺我这么一个多余的“混子”,还不如在这呆着,最起码还能继续养着我喜欢的花草。
进入正式试炼,我选择了与德鲁伊很相像的拓展职业,森林之子,获得了一项名为森林之友的专长,在森林中能够与植物和动物沟通,并得到它们的帮助。
正式试炼与我先前的想象大相径庭,可以说是危机四伏,危险程度比起预备役危险十倍百倍。
我还是没能在聊天区中找到什么熟人,母亲也已经离开了试炼之地,幸好我在聊天区上又认识了些新朋友,也不算太孤单。
说实话,从正式试炼开始,我便后悔自己留下来,但很遗憾,已经没有反悔的机会,我只能硬着头皮活下去。
正式试炼中,森林之友这一专长仿佛是个摆设,我所遇到的每一只猛兽,没有一只不想将我吞吃进补的,根本毫无友善可言。
随着时间一点点流逝,眼看这兑换职业技法用的特殊点券许久未涨半点,我心急如焚。
直到有一天,我被一只大块头抓住,压在身下,眼看它就要将我吃下,幸好身上花朵飘洒的特殊花粉效果不凡,可算引来了”帮手“。
借着“帮手”的乱入,我趁乱逃过一劫。
但没想到,大块头打不过“帮手”,竟顺着我逃跑的方向追上来和我一块跑。
啧,这下麻烦了,不行,得赶紧摆脱这两个家伙才行。
不过这大块头不知是有意无意,非得跟着我,都跟了一路了,还好“帮手”盯上的是它,不是我。
不行,得帮帮它,万一它歇菜了,那“帮手”就该盯上我了。
我借助森林之子的力量,总是在大块头有危险的时候,巧妙地吸引“帮手”的注意力,助大块头躲过一劫,代价是,“帮手”很快盯上了我。
幸好作为食肉猛兽的它对大块头的兴趣更大些,这大块头也不是白眼狼,还知道互帮互助,之后,我们无意间跌下山崖,落入湖泊中,成功活了下来。
经这一遭,这大块头倒是愿意和我沟通了,一番了解下,原来大块头是这附近的猛兽,肚子饿了就出来狩猎,很不巧,我是它碰到的第一只猎物。
不过现在嘛,自然是狩猎不成了,那“帮手”一爪将它抓伤,如今它是饥饿无力,身上又受了重伤,能活着就算运气好的了。
我一寻思,这机会不就来了吗?
这可是森林之友第一次发挥效用,自然不能就这么放过它。
用自己种植的蔬果为诱饵与大块头约法三章,大块头本就是为了食物才出来狩猎的,见到吃的就不管三七二十一。
一番吃饱喝足后,它突然想起来问起我的来历了。
这倒是让我有些为难,总不能说我是来这里当岛主,来统治你们的吧,不行,得换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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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这呆头呆脑的大块头,像极了小时候那个说啥就信啥的小表弟,说起来,那小家伙对特摄剧中的英雄可憧憬了,总是喊着要当什么打怪兽的大英雄。
英雄?对了,我灵机一动,和大块头讲述了一些即兴编造的故事,比如岛上的邪恶势力,英雄救世云云。
虽然这些故事对我来说过于幼稚,亲口讲出来时令我感到很羞耻,但不得不说很有效,这不,这大块头被我唬得一愣一愣的。
不知是大块头脑子缺根筋还是怎么的,竟然很快就接受了这近乎玩笑般的设定。
更甚至,竟然主动选择追随我,要和我一起踏上拯救世界的征程。
嗯,如果它的视线不狠狠地盯着我手里的蔬果的话,我还真以为它真的这么好骗。
总之,我成功收服了这能打的大块头,这下可算有保镖了,还给它取了个和我的姓很像的名字,格利菲斯。
这名字没什么特别的含义,和我的名字一样,单纯只是的一个名字而已。
我们一同寻找邪恶的源头(探索这座岛屿)、积攒力量(搜寻物资)、寻找救世至宝(寻找根本法篇章)。
当然,也不是什么地方都探索,格利菲斯对岛上的门路可了解了,地海要游泳,但我根本不会游泳,峡谷只进不出。
所以南边这两地方根本不用去,去了也白搭。
而荒野大概是我最讨厌的一个地形了,去了之后,感觉自己身上的花朵都得萎,也排除,那就只剩下密林、平原和火山可以探一探。
前两者生机勃勃,很是适合植物生长。
而后者,我火藤一族栖息着的红叶大森林同样是灼热地带,虽然环境恶劣程度比不上火山,但有天赋助力,自然不惧火山环境,倒不如说更好。
有了格利菲斯,我当即选择先占了个山头,果断干起自己的老本行,直接把初级家园当果园和花园建。
我火藤一族的种植技术本就优秀,再加上岛上的植株生命力都极其旺盛,生长周期短,两相结合下,可以说将种田流的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
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将格利菲斯喂得红红胖胖的,都快营养过剩了。
还用火藤一族世代传承下来的制衣技术,制作了好多漂亮衣服。
上至礼服,下至睡衣,应有尽有。
啊,两个字,舒坦!
不过,时间过了这么久,也是时候,出门去探险了,要知道只待在一个地方,可完成不了隐秘任务,当不了岛主。
所幸,格利菲斯的实力也达到了首领级,岛上的大部分危险都不必怕。
至于我嘛,我可不擅长战斗,专业的事当然要交给专业的人或兽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