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荒野远征军要走,那就有意思了,你不仅要出城跑到外围的地下基地,还要经常跟着部队在荒野上行动,是死是活就不是你说了算了。
在会议的前一周,新兵已经在电脑上进行了意向选择,上头会根据你的意向进行考虑,当然,最后的决定并不是由新兵自己决定。
莫谦在座位上探头探脑,看了旁边的洛忧一眼问道:“洛忧,你意向去哪?”
“中央戍卫军。”洛忧的答案自然是这个,他的目的是一步步往上爬,获得更高的职位和地位,接触关于妹妹的情报,以后有了自己势力的话找起妹妹更方便,这样一来权贵满门的首都当然是第一选择。
虽说和洛忧契合度最高的应该是荒野远征军,因为荒野是洛忧的第二个家,他在那里吃睡战斗了七年,但如果被分到这种士兵被当成“多功能畜口”的军部,那升官什么的可就遥遥无期了。
莫谦听后一脸遗憾地说:“啊?...你干嘛要去首都啊?”
洛忧瞥了莫谦一眼:“你报了哪?”
“当然是荒野远征军!”莫谦自豪地拍了拍胸口,“我是要上战场为祖国效力的人,岂不闻,升官发财请往他处,贪生畏死勿入斯门!咩咩也跟我一起!”
莫谦说的是黄埔军校的校训,意思是要军人记住自己的使命,为建立一支革命的军队而无私奉献,努力奋斗。
洛忧也不想说什么,他管不着莫谦的事,只是莫谦做了这个选择,那以后到了荒野上,就真的有数不清的“为国捐躯”的机会了。
比较让洛忧意外的是羊咩咩居然跟莫谦一起,他现在也没搞明白羊咩咩为什么会参军,不过心想这家伙体内那个凶残的第二人格有不俗的战斗力,说不定以后会比莫谦活得还久。
这时,坐在三人前一排的叶梓萧扭过了头,冷笑着说:“呦,笨蛋三人组还挺有骨气,听说荒野远征军人手匮乏,来者不拒,那我们肯定就被收了,到时候见。”
“你也报了荒野远征军?”莫谦睁大眼睛问道。
“废话,老子来参军就是为了打仗,其它两个地方能打个屁的仗。”叶梓萧有意无意地瞥了洛忧一眼,用一种嘲讽的语气说,“三等功,以后升官发财了可别忘了我们这些新兵战友,说不定有一天我们得尊称你一句‘将军’呢。”
洛忧的三等功事迹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种优异的表现不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至少是极其罕见的,再加上他的意愿,所以不少人觉得他已经半只脚踏入了中央戍卫军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