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 冷鸢召见(1 / 2)

崩坏纪元 墨香双鱼 1148 字 1个月前

“冷鸢?”洛忧皱起了眉头,说,“该说的早都说了,我跟她没什么好谈的。”

就在洛忧准备离开时,李瞬笙的身躯犹如鬼魅般从侧翼插入,优雅地挡在了洛忧身前,行了一个充满贵族气息的英伦礼,微笑的眼睛眯成了一道月牙:“冷鸢将军有请。”

两人就这么面对面僵持着,都不肯退一步,一个神色冰冷,一个面带微笑,冥冥中仿佛有什么强烈的气息在碰撞,搅得周围的气氛犹如水泥般浑浊,令人喘不过气。

埃里克眼看气氛不对劲,他跟洛忧在拂晓队待过一段时间,这家伙的脾气也摸得七七八八,这要处理不好两人得打起来,谁赢谁输先不说,一边是战友,一边是长官,怎么打都吃亏啊。

埃里克现在是京首军工部门的一员,不可能干吃力不讨好的事,现在冷鸢要见洛忧,他哪敢跟这位最高行政长官对着干,赶紧就挡在了两人中间,拍了拍洛忧的胳膊,好声说道:“小兄弟,冷鸢将军那可多少人等着见她,这回主动找你,你怎么还不乐意了呢?”

洛忧沉默了一会,重新想了想,虽然没必要给冷鸢什么面子,但刻意和她搞坏关系也不是什么明智之举,再说对方愿意派一个大校来请他,也算给足了面子,他问道:“找我谈什么?”

“我一个下属,怎会知道将军想谈什么?但将军不是个喜欢闲聊的人,肯定有要事商量。”李瞬笙微笑回答。

“走吧。”洛忧也懒得磨叽,卖了埃里克一个顺水人情,跟微笑的李瞬笙走了出去。

埃里克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对洛忧喊道:“哎!有空记得来找我,咱们喝一杯!”

...

冷鸢占据了之前将宗盘踞京首时的办公室,风格装饰什么的都延续了将宗的风格,只不过悬挂起了象征身份的飞鸢黑旗,一片延绵连城,极有压迫感。

和传统意义上的兵营比起来,这里并没有那么严谨肃杀,随处都能看到作风不正,行动不规矩的军人,有的七歪八倒在坦克甲板上睡觉,有的三五成群聚在一块赌着小钱,甚至还能看到几个士兵青天白日下吊着一个叛军俘虏,轮流当沙包暴打。

在传统戒律上,这些鹰旗军精锐或许比不过许多地区的军人,也经常被西域士兵嘲讽为“大老粗”,但可千万不要质疑他们的战斗力。

能云集在总指挥部附近的,全都是从尸山血海中杀出来的狠角色,其中甚至有很大一批都是从卫国战争开始就一路活下来的猛将,打满了共和之辉建立以来的所有战争,随便拎一个出来都可以以一敌十,敌百。

洛忧以一个江南士兵的身份出现在这里无疑是很突兀的,和充满硝烟气息的鹰旗军精锐比起来,洛忧的模样与身材简直就是当之无愧的“小奶狗”。

此时,不少人都将目光落在了洛忧身上,甚至有几个人有意无意地凑到了过道两旁,脸上带着鄙夷的冷笑,直勾勾地上下打量洛忧。

指挥部门口,一个中校军衔的士兵正坐在台阶上抽烟,这是一名每有战事必冲锋在前的悍将,深受冷鸢喜爱,他上下扫了扫充满奶幼气的洛忧,又看了西装革履的李瞬笙一眼。

李瞬笙在旧时代是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本硕博连读毕业博士,金融数学与会计学双学位,加入军队后就业于军区税务处,被冷鸢拉进鹰旗军后,闲时洗衣做饭,战时统筹粮草,是一个管家型的人物,从来不负责正面战场。

在鹰旗军这种充满血性的一线部队中,李瞬笙的地位可想而知,比较尴尬,虽然他在战争时期所负责的粮草是全军命脉,本身也受到冷鸢的认可,但很多士兵打从心底就看不起李瞬笙这样的文艺少年,他们觉得上阵杀敌才是真男儿,每天干家务干军务算什么本事。

“呦,博士,这谁啊?”中校指着洛忧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