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感觉自己的话有些太多了,墨骨单方面中止了这个话题,她走过洛忧身边,平静地说:“有事吗?没事陪我去城里一趟。”
洛忧心想自己也没事,就跟了上去:“去做什么?”
墨骨侧目看了一眼昏迷在地,满身伤痕的羊咩咩,冷淡地说:“下手重了些,给她买点药。”
洛忧看向了惨不忍睹的羊咩咩,一时觉得有些好笑,这个女孩的双重人格一个柔弱无力,一个狂怒暴躁,互相都有适合出现的场合,替对方擦屁股,也不知是好事还是坏事。
走出训练室时,两人恰好遇到了训练结束的莫谦。
莫谦在战斗方面的表现不太好,虽然平时比谁都刻苦,经常狠下心给自己加训,但一方面家境贫寒,不像一些富裕的士兵可以经常提升血统。
其次,莫谦的天赋也实在不怎么样,说白了,天生就不是当战士的料,任凭他如何努力,最后顶多算个中规中矩。
此时的莫谦已经比以前黑了都不少,都是太阳暴晒留下的痕迹,值得表扬的是,他的心态不错,不骄不躁,看到洛忧和墨骨后敬了个礼,大嗓门地说:“下午好,洛忧中校,墨骨大校。”
墨骨一开始还在想这人是谁,她的记忆力还没好到可以认出军区里的每个士兵,但后来似乎想起,莫谦和洛忧似乎是同一届新兵,就点了点头,随口说道:“列兵,一起去趟城里吗?”
莫谦的直脑筋名不虚传,面对军区最高长官的邀请,他居然有本事摇了摇头,耿直地说:“我没什么东西要买,准备先去跑个5000米...”
莫谦说到一半,看到了洛忧眼中恨铁不成钢的神情,呆了一会后,他的智商突然上线,犹如小鸡啄米般点头:“不不不,我去我去!正好给领导拎东西!”
墨骨耸了耸肩:“没什么要拎的,几味药罢了,如果你有事,先去忙自己的。”
莫谦虽然脑筋直,倒也不傻,赶紧黏了上来:“没有没有,我跟你们一起去。”
“那就跟上,然后离我远点,别把汗擦我身上。”
...
走到军区门口时,一辆运输车正好停下,士兵忙碌地在搬运物资,眼尖的军需官看到了墨骨一行人,一路小跑上来,敬礼道:“长官!”
周围的人闻讯纷纷敬礼,墨骨示意他们继续干活,随口说了一句:“继续忙吧,我去城里一趟。”
军需官一边搓着手一边笑道:“长官,如果有什么要买的,吩咐属下就是了,何必亲自跑。”
“买几味药,顺便出去透透气。”墨骨指了一下运输车,严肃地说,“你继续做好手头的事,务必一丝不苟,明天的宴会非常重要,会有很多大人物到场,要出什么纰漏,你就等着回家种地吧。”
军需官赶紧挺直腰板,信誓旦旦地说:“保证完成任务!”
待离开后,洛忧疑惑地问道:“宴会?在临安这里?”
“恩,我要操心的东西,没你们什么事。”墨骨说完顿了顿,停在原地,转过身捏了捏洛忧白皙的脸,又在细腻的皮肤上揉了揉,打量了一会,突然说,“你也出席吧,长得不错,正好可以当充门面的花瓶。”
“这活我干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