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忧没有在军区陪着这两人闲聊,也没兴趣知道剩下两个名额会被谁占据,反正要不了几天就会见分晓。
与自由之翼的血战让洛忧体力损耗严重,饿得近乎发疯,因此他直接来到了城中的夜莺酒吧,点了大餐开吃。
洛忧也算是夜莺酒吧的常客,没少来这里,老板也早就认识了洛忧,更见识了他那无底洞般的胃。
所以,一看到洛忧来了,老板就赶紧命令员工们加快效率,甚至把今天休假的人都叫了回来,准备给这个大胃王供餐。
不过这一次,洛忧可不是平时那样“意思意思”,专门为吃而来的他还是让这些严阵以待的服务生忙到吐血。
菜盘子一份接一份地端上来,服务生刚把盘子放到洛忧面前,连汗都来不及擦,盘子又空了。
七八个服务生跟流水线似的给洛忧供餐,结果还是比不上他进食的速度,后来,老板一不做二不休,什么盘子,什么碗,不要!通通换作桶,一桶一桶给他送饭菜!
到最后,洛忧也不知吃了几斗米,几十斤肉,吃得汤水四溅,嘴角沾满饭粒,还额外点了两头烤全羊,全是那种又大又壮的家养肥羊,连皮带肉带骨吃得渣都不剩下,这才消停了一些。
这时,一个庞大的身影坐到了洛忧前面的位置,哈哈笑道:“洛忧兄弟,不是我说你,你说你这么好看的小伙子,吃相能不能清秀点。”
洛忧瞥了铁牛一眼,什么都没说,抓起一个鲜肉馒头塞入口中,吃得不亦乐乎。
“哎呦,看看像什么样子,连个筷子都不会用,成天用手抓。”浓妆艳抹的琪琪也走了过来,把自己的手帕放到了洛忧边上,说,“赶紧擦擦,丢死个人了。”
洛忧看了铁牛和琪琪一眼,口齿不清地问道:“每次来你们都在,你们是住在这个酒吧里了?”
琪琪自顾自坐到了位置上,点了一根细长的女士烟,轻轻吐出一口烟圈,懒洋洋地说:“我们这种底层小市民,每天消磨时间混日子就行了,哪像你,保家卫国四处奔波,中校弟弟。”
“我依稀记得,第一次认识你的时候,你问我加入军队后多久可以升到大校。”铁牛对洛忧竖起了大拇指,佩服地说,“当时我还嘲笑了你一番,结果两年不到,你从一个小兵变成了中校,离大校只剩两级,我真的佩服。”
琪琪接话道:“诶,你有没有参加今年的比武大会?你要能在这种赛事获得名次,那绝对平步青云。”
洛忧有些无语,怎么一夜之间全国都在谈论比武大会,他问道:“这赛事的知名度这么高?”
“那可不!全国同步直播,这可是四年一度的狂欢,多少人等着看呢。”琪琪兴奋得很,不停拍着桌子,“你没见过这种场面吧?我告诉你,那可真是万人空巷,广场上聚集着人山人海,每个人都欢呼呐喊,为自己心中的勇士加油,狂欢得白天黑夜都不分!”
洛忧皱眉道:“怎么听着跟角斗竞技场很像。”
“嗨,拂晓城那种角斗竞技场,有什么资格和比武大会相提并论?”铁牛露出了不屑的嗤笑,“一个是纯粹为了血腥而战斗,满足贵族老爷的猎奇欲。另一个是勇士们为了追求理想与荣耀,在祖国大地上奋勇拼搏,层次差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