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中充满震惊和不解,“你用抹额装饰剑?”
这合理吗?
“额……其实也不能算是,用‘抹额’……”
荣夏繁这次的吞吞吐吐不全是因为气虚,主要还是有一点点心虚。
那条抹额在他手里可谓是命途多舛。
因为他俩那个时候纯纯萍水相逢,完全不熟,平白无故被硬塞了一个和付出完全不成正比的昂贵礼物,而且还是荣夏繁八百年都用不上的装饰品,所以他一收到就随手塞到了行李的最深处。
然后就是可以预见的……忘记了。
再次想起来——或者说被动看见,是在拿到龙鳞返回格洛利斯的途中。
由于混血巨人赛门的疏忽,他弄丢了行李,而等到找到小偷的时候,那条抹额就因为那个盗贼团伙的分赃而被“大卸八块”。
虽然说他的确用不上抹额,但好歹也是收到的谢礼,就这么被一群混蛋粗鲁地毁坏怎么也说不过去。
因此无论是出于愧疚还是惋惜,他都有好好把那些还要整的宝石收集起来放好,权当是纪念——尽管他也不知道要纪念什么。
不过当时的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之后还真会用上这些宝石。
起因还是艾伯特王子的成人礼。
原本他就想带着父亲的剑就去赴约,但被阿诺德嫌弃一点都不正式,特别是在换上自己那套唯一的正装后,朴素的铁剑就显得更为格格不入。
于是,那些宝石便派上了用场。
“所以……你把那些宝石镶嵌到了剑柄上?”
听完荣夏繁的讲述,付沅对于抹额的遭遇倒没有生气,因为重要的本来也就是那些宝石。
“没错。”
一共六颗宝石,大中小三个尺寸每个尺寸两颗,镶嵌在剑柄的正反两面刚刚好,效果也是恰到好处,让那把剑在质朴刚毅的同时,还能有一丝丝贵气。
“而且,凯利王子,也就是以前的王琮,应该也是通过宝石,认出了你,才改口,带我们进入了,铃兰之森。你的面子,真大呢。”
这点付沅也没料到。
可他仔细想了一下,发现倒也说得通。
“我跟凯利许多年前做过同学呢!”
“同学?哪里的同学?”
“哈奈基学院,我俩当时一起在那里学习音乐来着……哎呀,重点不是这个,当时精灵一族出现了食物短缺的问题,我帮他们解决了,凯利当时还给了我一枚铃兰之森的通行证呢。”
“原来如此。”
荣夏繁低头回想起精灵王子当时的态度,确实是很微妙。
有一种想要恭敬表达谢意、但又觉得并不是很值当这样做的感觉。
原本他还有些奇怪,但这种态度一放到付沅身上,莫名就觉得合理了起来。
“所以!你们是沾了我的光才允许进入精灵族的领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