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她盯了一会儿,脸颊开始发烫。我感觉自己像个变态,偷藏她的东西,还被抓个正着。
我喉咙发干,不知所措。
文宿长长的指甲捏着打火机从我手心抽了出来,打火机在晦暗的光影中转了一圈。暗红色的玫瑰在我眼前晃了过去。
几秒后,冰凉的打火机,重新落到我手心,她指甲上的钻滑过我的皮肤,“你喜欢?”
文宿在嘈杂的音乐声中说话,我只看到她唇瓣动了一下,并没听清。
“什么?”
她凑过来,裸露的肩膀挨着我的手臂,在我耳边问:“你喜欢这个打火机吗?”
温热的呼在在我耳窝里转圈,我投机取巧,回答:“喜欢这上面的玫瑰。”
她喜欢红玫瑰,玫瑰是用指甲油勾勒的,我的话故意迁就她的喜欢。
文宿莞尔一笑,仰头饮了一口酒,“这朵玫瑰是一个顾客勾的,她很会画画,她的画很贵。”
我不经好奇起来,“什么样的女人?”
“你放心,她不是你喜欢的那款。”文宿双手握着杯子,晃了一下手中的酒,视线有些飘忽,呢喃似的说了句:“她也是个可怜人……”
我当时,只当她在吃醋,没有多在意。不仅没有在意,还为之自豪。
挫败感又被自豪感取代。
男人一自信,就容易主动被感情取代,主动出击。
“出去抽根烟?”我搂紧她的腰,将人往我身前带。
文宿脸贴着我的肩膀,笑得狡黠,起身拿起包,“我去补个口红。”
我刚把人拉到安全出口的楼梯转角处,那里晦暗隐蔽。憋了半个月,我将一把拖过来,摁在墙上,脑袋一个劲往她脖子上塞。头顶的楼梯上传来一个女孩的声音:“周星逸,你会永远喜欢我吗?”
这个声音特别熟悉,我立刻停下手上的动作,竖起耳朵认真听着他们说的一字一句。
男孩说:“你呢?”
女孩声音稚嫩:“我先问你的,我爸就不喜欢我妈妈,我妈妈过得一点都不好。”
“我当然会喜欢你了。”男孩说“喜欢”的时候,跟我忽悠年轻女孩没什么两样。
“行!”女孩却信以为真,“那我晚上去你那里。”
紧接着,亲吻的声音传过来。
我摁着文宿的手有些发抖,文宿不明所以的抬头,小声调侃:“善心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