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若离若即(1 / 2)

荒野之息 荒野之行 2237 字 1个月前

“不管你要做什么,停下来,给我几天时间。”

接下来的一周,营地里除吃饭的招呼外少有额外的交谈,一天终了,人们照例放好碗勺盆罐,在永不偃息的蝉鸣中安眠……当黎明的曙光爬上起伏的胸脯,白昼的寂静赶走夜晚的冷清,马儿们停止了整夜的骚动,顺从托马斯的毛刷。这份安宁让伯克基再没有踏出营地半步,也让约翰无聊得掏出一支不知名香烟,与此同时凯瑟琳·琼斯从旁边冒了出来。

“约翰,大家都闷着不说话,要不是你叼着烟,我还以为在进行什么禁欲仪式……能不能给我一根。”

约翰迟疑地掏出兜里的烟盒,发现里面的烟已所剩无几,索性将一整包塞进凯瑟琳的手心,不料被她推开了。

“不是现在,先生,我得把这桶水搬到马车那供大家梳洗,然后再取两本书,我可不想一直盯着走来走去的杰德桑先生和格丽梅丝这条瞌睡虫。”

约翰看着凯瑟琳的背影,心想她算是这里最会管理时间的人了——上午打理好分配的事务,下午便捧着一本书钻到林荫下面,既不像托马斯从早到晚地劳作,也不像他自己能发一整天呆。

可约翰探出头去,只见她停在一架他们用来搁置行李的篷车前,全身上下因为震惊而凝固,他站起来带着满腹的好奇走过去,发现一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正悠闲地坐在篷车里,向他致以浅浅的微笑。

“好久不见。”

约翰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几秒前,他还在以抽烟消遣这无聊的一天。几秒后,消失近两周的史崔奇·曼斯达跳到面前,一把夺过他贴在两瓣唇之间的烟放进自己嘴里,全神贯注地吸上一口。

“有段日子没体会这奇妙的感觉了,而有一些感觉我从来都没体验过。”史崔奇吐掉嘴里的烟,故意往约翰的胸前胡乱摸了一把。

约翰反射性地退后一步:“我有一大箱香烟和美酒迎接你的回归,如果这些还不够,我可以抢劫一间蒸馏酒作坊。”

史崔奇似乎对这特殊的优待不为所动:“约翰,你不好奇这几天我去哪里了吗?”

约翰摇摇头,想起之前与米勒的交谈,他应该给帮派成员一些自由,不应该对每一件事都刨根问底……

几小时后,一黑一白两匹阿拉伯马出现在莱莫恩州的沼泽边缘,起初,约翰以为史崔奇只是想再扮演一回精明的猎人以弥补雪山那次未尽兴的狩猎,当两人错过了动物聚集的地域,他才意识到这不是出来打猎,而他的同伴并没有停下的意思。

“夫人,我们是不是离月亮石池塘太远了?”

史崔奇朝同伴眨巴着眼:“你害怕了?”

约翰听到这话不禁一抖,靴子上的马刺一下子戳到黑珍珠的肚皮,它咴了一声表示抗拒,一只本在憩息的蓝色海鹭因此振翅而飞,“只是有点担心……”

“你看得出我们的去向,对吧?”

“别告诉我这是去圣丹尼斯的路。”笼罩四周的水雾让他想起第一次经过这里的时候,那时他正跟随着达奇,包里揣着那张预示着无数人命运的禁酒令。

“我得去那里办点事,然后给你看个东西。”

“这可一点不像你,你消失的这几天是不是就为了给我准备个惊喜呢。”

“你猜呢?”

约翰猜不到也不想猜,虽然去圣丹尼斯并没有让他感到惊讶,但此刻两人不约而同地陷入沉默,良久,当他们穿过这座城市的人潮来到一处铁栅栏前,史崔奇才主动打破这种状态。

“就是这了,我要进去拿一些东西,你可以继续陪我或者在外面等。”

眼前正是阔别多年的曼斯达庄园,门前已没有守卫,只剩下几个爬满青苔的拴马桩,但庄园里的花草修剪齐整,不像无人打理的模样,看上去如同废墟中的花园。

“我和你一起吧。”约翰跟随史崔奇把马拴好,看着她的背影融入庄园,似乎两者本就是一体,“你从来没提起过你的家族和第二产业。”

“说来话长,如果有时间,我真想提笔记下那段故事。”

“我也是,等这里的一切都结束,我打算写一部自传……”

“先生,女士,请问你们是?”没等约翰说完,两人背后一个声音响起。

史崔奇突然挽住约翰的胳膊,牛仔吓了一跳但没有挣脱——他必须保持镇定,也隐隐猜到同伴的用意。随着史崔奇一声咳嗽,一个转着钢笔的瘦小男人窜到两人跟前。

“我的丈夫和我看到这座庄园正在寻找下家。”

银行职员咬了咬满是牙印的钢笔,他的光头和笔盖一样反射着阳光:“这套庄园真是棘手,几年了还没卖出去。银行已经让价钱折半过好几次了,可哪有人愿意买一栋死过人的房子,这种东西只有烂在拍卖行里。”

两人不知说什么,只好面面相觑,这让银行职员自觉没趣,“四处转转吧,但愿你们会感兴趣,即使那样也不一定拿得出足够的钱。”

职员带着叹息离开了……下午的时光都消耗在曼斯达庄园,虽然约翰在这有许多不好的回忆,但他没有感到丝毫压抑。反观史崔奇倒是好几次驻足在某个物件或某面墙壁前,每当这时约翰便找个台阶蹲下来……

迈出庄园已是日暮之时,夕阳的余晖从房屋的穹顶散落到街上,约翰留意了一下史崔奇,发现她也在注视着自己,并且一脸轻松愉快。

“我的事办完了,‘我的丈夫’,喝一杯去?”

与伯克基外出喝酒之后,约翰很期待与史崔奇的单独聚会,但这里不同于瓦伦丁,“夫人,我们在这犯过事,最好不要把自己弄得神志不清。”

“不会的,一点淡啤酒就好。”

约翰半推半就地被他的同伴地拉到一家酒馆,当他们跨入酒馆的门槛,史崔奇靠在吧台上,斜瞧着她的同伴:“麻烦给这位先生上这里最烈的酒,谢谢。”

约翰刚想拒绝就被酒保浑厚的笑声打断,后者从身后的橱柜里拿下来一只装着橘红色液体的细颈瓶子,往一只玻璃杯里倒了一点。

“先生,你真得太幸运了!这是来自瓜玛岛的朗姆酒——十足的烈酒,今天早上刚刚运抵码头,你必须得尝一口。”酒保晃了晃手中的瓶子,“女士,你呢?”

“跟他一样吧。”史崔奇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