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百兽城城主冯世龙宣布,要在三个月后在城中举行大比武,为女儿冯月仙比武招亲。
冯世龙是百兽城唯一一个金丹期的修士,是一百六十年前上任城主尤重远身死后,龙牙国从主城派遣过来镇守百兽城的。
冯世龙到达百兽城后,万、孙、王、李四大家族都曾多次试图拉拢过他,不过,都被冯世龙拒绝了。
如今冯世龙放出这则消息,四大家族闻风而动,纷纷将此次机会当做绝佳的拉拢冯世龙的好机会。
因此,都想让自家的子弟去娶冯乐仙,牢牢抓住冯世龙这条粗大腿。
冯世龙宣布的规则虽然要进行大比武,尽可能选拔最优秀的青年才俊。
但比武招亲,其实最终的选择权主要还是在当事人冯乐仙身上。
因而,各家族都免不了私下打一些歪主意。想要私下偷偷讨好冯乐仙,加大获胜的筹码。
最近,他们从城主府打听到,冯乐仙最近想要炼制一件火羽战袍,在比武招亲时用。
炼制火羽战袍最重要的是火锦鸡的羽毛。于是,不约而同的,各家又都将目光转向了百兽森林,将主意打到了火锦鸡的身上。
火锦鸡速度奇快,脾气又暴躁,抓捕起来十分不易。
几个家族的子弟在大森林外围转悠了半个多月了,期间虽然虽然遇到火锦鸡虽然,但都没有成功抓到。
万家的万华生和孙家的孙浩轩是万、孙两家年轻一辈最杰出的弟子,也是比武招亲上最有赢面的两个人。
两人几乎是一前一后到达的百兽森林,这半个月来也都境遇相同。
因此,事到如今,相比能够抓到火锦鸡,成功讨好冯乐仙。对手是不是先自己一步抓到了火锦鸡,对他们来说其实更重要。
孙浩轩冷哼一声,“既然我们得不到,那他们也别想得到。”
说完,孙浩轩和万华生两人相视一眼,彼此间便瞬间达成了共识。
从时间上已经不够了,既然他们得不到的优势,就不能让王家和李家得到。
随后,双方各自向着相反的方向而去,一个去找王家的人,一个去找李家的人。
又花费了整整小半个月的时间,林枫他们才慢悠悠地走出了百兽森林。
又花费了三天时间,一行人才来到百兽城外。
看这巍峨高耸的城墙,柳云舟忍不住感叹,原来异界的城池是这个样子的。
“快进城吧!我已经迫不及待要品尝异界的美食了!”
紫蛟一脸馋样,冬虫夏草也看着眼睛亮晶晶的。
食梦兽看上去最是淡定,“一个低级大陆的边缘小城市而已,瞅你们那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有什么大不了的!”
其实,他心里也非常期待,只不过不好意思表露出来。
林枫看食梦兽一副臭屁的模样,忍不住想逗逗他,“既然你这么嫌弃,那一会儿要是遇上什么好吃的,是不是就不用给你买了。虽然我们现在不缺钱,但能省一笔是一笔啊!”
食梦兽:林枫这个周扒皮,抠门精。抠下来的门都能开一个建材城了,怎么不抠死他!
两大四小一行人进了城。
看到路边有卖灵饮的,各色五彩斑斓、流光溢彩,散发着浓郁灵气和灵果香气的灵饮,在不断地勾引着过路人的味蕾,四个小的顿时就走不动道了。
林枫对四小只的垂涎视若罔闻,“小舟,你想喝灵饮吗?我买给你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