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最最原本还心不在焉地欣赏窗外的景色,忽然被人戳破心事,整个人僵硬了一下。
她迟钝地扭头看着毛米洁:“你怎么……为什么这么说?”
毛米洁讽刺地笑了一声:“以你家的条件什么样的乐队不能去呢,可你却偏偏看上了学校里的一个小乐队。除了里面有你想接触的人,我想不到其他理由。”
陈最最无从辩驳,仔细想想似乎确实一开始就是奔着想要了解周廷去的,他占据了大部分的原因。
陈最最坐正,反问:“那你呢?你不是也在这个乐队呆了两年。”
“是啊。两年……可我跟他的距离却越来越远……”一瞬间,毛米洁的周身攀上哀愁。
这一点,让一直以来环绕在陈最最心中的问题有了答案。
她十分笃信:“你喜欢周廷?”
毛米洁掀开眼看向她,今天她没画很夸张的妆容,头发也全染黑了,看起来前所未有的文静。
陈最最一瞬间有一种错觉,这才是毛米洁原本的样子。
“对。”她清晰地听见毛米洁说,“我从大一见到他的第一眼就喜欢他。”
一字一句拍打在她的心上。
“那你为什么跟肖笑在一起?”陈最最不解。
毛米洁眸光里出现一抹嫌弃:“要不是我家跟他家有合作,谁愿意跟跟那个垃圾在一起。”
对于豪门家庭,往往大部分会因为商业上的往来,为了增加彼此之间合作的信任,会强硬地让后辈们彼此拍拖。
生意在则情在,生意掰了就算真的喜欢上也要分手,成为下一次的情感交易物。
除非是那些已经强大到根本不需要靠联姻来巩固地位的家庭,才会有个别特殊的例外,例如陈家,便是如此。
毛米洁:“另外,我还想看看,看看我明里暗里追了那么久的男孩会不会因为我身边有了其他人而吃醋。我主动放弃他,他会不会难过,会不会让他意识到他是喜欢我的。”
“但结果……呵,你也看到了。”她嘴角勾起一抹讽刺的笑,“周廷他,人很好,对谁都好。唯独天生性.冷淡,不喜欢女人。”
“我怀疑,他喜欢男人。”
“……”
听她这段话,陈最最心里莫名有些堵,“你究竟想说什么?”
“我就是想告诉你,如果你真的是为了周廷才在乐队的话,趁早离开。国外的环境比国内好,说实话为不明白你为什么回国,以你的条件,可以申请伯克利,实在没必要浪费时间在没结果的事情上。”
陈最最沉默着,半晌她站起来,睥毛米洁,“谢谢你的建议。不过,我想怎么选择是我自己的事情,与你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