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富贵险中求,也在险中丢(2 / 2)

凯特琳点了点头,蓓露丝继续问道:“那我们之前救的那头狼?”

凯特琳说:“难道是阿尔伯特的爸爸?”

蓓露丝的眼睛瞪得更大了。

不过凯特琳紧接着说:“不对,不可能是爸爸,那头狼太小了,应该也是阿尔伯特的弟弟。”

蓓露丝突然羡慕起阿尔伯特来,她说道:“真好!我也想要弟弟或者妹妹,不过要是能有个哥哥或者姐姐就更好了。”

凯特琳有些好笑的白了她一眼,举着还没有睡醒的老三说道:“我们叫它小豆丁怎么样?你看它只有这么一点点?”

蓓露丝说道:“不好,它现在一点点,但是过段时间它就长大了,长大了就不能叫小豆丁了,不如……它除了吃就是睡,一步路都不愿意走,就叫它懒蛋吧。”

凯特琳一撇嘴,说道:“这名字可真难听。”

蓓露丝见凯特琳没有同意,马上说道:“那就叫它小胖?”

凯特琳直接说:“不行,万一以后再遇到小胖怎么办?他和这个小家伙一个名啊?”

蓓露丝也没有气馁,马上就连续的起了好几个名字:

“它是灰色的,就叫小灰灰?”

“它长大了是草原狼,就叫饿狼怎么样?”

“它这么胖,就叫小猪怎么样?”

“它是阿尔伯特的弟弟,就叫小伯特怎么样?”

蓓露丝一连说了好几个名字,都被凯特琳一一否决了,这些名字不仅难听,而且她感觉也不太对,她对蓓露丝说:“阿尔伯特这个名字是你起的,那么这个小家伙的名字就让我来起吧!”

蓓露丝点了点头,凯特琳说:“这个小家伙可能是我们找到阿尔伯特和乌尔萨的希望,我们两个都喜欢它,它给我们带来了柔软和快乐,它能吃能睡,但是它很健康,长的也很快,它从不乱咬人,是一个温柔的好孩子,那么……我们就给它起一个代表着希望、快乐、和健康的名字……就叫做卢卡斯怎么样?”

蓓露丝听凯特琳说完,撇了撇嘴,说道:“不好听,我还是觉得叫小猪好听……”

凯特琳扭着蓓露丝的脸说道:“草原狼起名字叫小猪?我看你像小猪。”

蓓露丝的脸被扭住,嘴里说着比较含糊的话:“好吧,好吧,就叫卢卡斯。”

两人又商量了一会怎么去泰兰湖的话题,可惜并没有什么实质的进展,但是凯特琳平复蓓露丝心情的任务算是完成了,两人有说有笑的聊着天,雷博和安德烈两人走了进来,两人都有些意兴阑珊,没有喝酒但好似喝醉的雷博,用无力的语气说道:“我尽了我最大的努力,我没有对不起任何人,我为了回家,为了找人帮忙,我一个人在草地上走了很多天……”

安德烈在雷博的后背轻轻一拍,说道:“我知道,我都知道,唉,这些人总想着要找个人出出气,但是他们没有想过,能活着回来就已经是万幸的了……”

雷博说道:“唉,怪我没办事,不怪他们,要是……”

安德烈又是轻轻一拍,对坐在凳子上,正抬头观看的两个小姑娘说:“凯特琳,去家里拿酒,把我最好的那瓶烈性朗姆酒拿来,今天我和雷博不醉不归。”

雷博轻声“唉”了一声,深吸一口气说道:“好,不醉不归!蓓露丝,你去酒馆拿些啤酒来!”说完从怀里拿出两个银币交给蓓露丝。

蓓露丝两人分头行动,拿来了酒,又给两位爸爸准备好酒杯,看两位爸爸今天的状态,估计是没有没有好玩的故事可以听了,两人很默契的来到凯特琳的书房,蓓露丝坐在椅子上,抬头望着屋顶,说了一句:“大人的世界真麻烦。”

凯特琳看着蓓露丝又有些消沉,自己忙活了半天算是白忙活了,也只能轻轻的叹了口气,说道:“雷博叔叔已经做的很好了,如果不是他跋山涉水的回来,我想连这5个人也可能离开,面对村里人的指责和训斥,雷博叔叔并没有和任何人发火和生气,所有的委屈一人承担,我想这也是雷博叔叔最好的地方,他一直记得村里人的恩情,没有十年前村里人的热情,便没有今天的他和你,他知道,他也一直记在心间,面对有着这么大恩情的一群人,叔叔他只能去解释,去承担,去忍受,这一切也都是为了你。”

蓓露丝就算是再傻,她也能听懂凯特琳在说什么,她只是有些心疼自己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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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特琳小声的说:“所谓大恩不言谢,就是这个道理,我想阿尔伯特也是这样的人,他就和你一样傻傻的,明明看到周围站满了猎人,还要义无反顾的冲出来想要救你,明明自己还有活命的机会,某些人为什么要跳入火海,明明可以用一句“他人死活与我何干”来解释的问题,为什么要不断地去赔礼道歉,不断地怨恨自己的无能,不断地伤害自己,从来不把这些推卸给别人,也许这就是傻子的世界吧。”

蓓露丝撅着小嘴,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她说:“我知道的,爸爸不止一次的告诉我,我们要爱护村里的所有人,没有他们,可能我就会饿死,而爸爸也可能会疯掉,爸爸说,我是他活下来的动力,而村里人是我们俩的救命恩人……”

凯特琳说:“你相信因果吗?十年前的村民救下了你和雷博先生,十年后的你救下了一个小男孩,小男孩在危急关头救下了村里的所有人,这就好像是一颗种子,十年前的人用善良将它种下,十年后结出了今天的果子。”

蓓露丝点了点头,凯特琳见她稍微的好了一些,就开始讲能引起她注意力的话题,她说道:“你知道吗!变异草原狼其实就是获得了风之力的草原狼,它们感知到了风元素,就好像我们从乌尔萨先生那里看到的火元素一样,它们能借助风的力量,速度变得奇快无比,爪子上更是缠绕着风之刃,那些猎人只看到了卖掉草原狼的价值,却低估了它的实力,但是这也不能怪他们,他们想要去捕获更值钱的猎物,其实也是为了我们这些人能过得好一些,只是他们想要从普通猎人,转变成职业的佣兵还差了一些东西,富贵险中求,也在险中丢,就算他们侥幸真的抓到了一头,他们只会变本加厉的想要获得更多,最后再以身试险,冲进北森德兰里,最后的结果也是一样的,只是这次的代价实在太多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