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煜发现了他的异常,为他干什么?
“方哥,叶哥,时候不早了,我带着然然小神仙和煜煜小神仙回房睡觉。”他微微低着头,看不清脸上的情绪。
“这孩子,一天天心思还挺重。”方煜看着落晖像只受了惊的兔子,无奈地摇了摇头。
...
为了远离是非,这天还没亮他们就起床驾着马车出了云泉城。
还在路边上买了两笼肉包子带上。
落晖按照方煜给的路线走,他们已经偏离了最初定的路线,现在已经离清灵河很远了。
主要目的就是防着那群黑衣人,毕竟他们在不怀好意的人面前用了异能。
在这个世界上,异能就是异类,权势之人趋之若鹜,普通百姓避之不及。
他们想低调地生活,不想招惹是非。
方煜仔仔细细地研究着地图,原计划的路线肯定走不了了,他得重新再找一条。
他和叶萧然约定好一年后再去秋暝城,这期间边游山玩水边寻找可以待上几个月的地方。
从云泉城出发继续往西走,差不多两百公里,有一个名叫杜鹃的小镇,四面环山,很是隐蔽。
他觉得可以去那里避避风头。
日夜兼程,花了三天时间就到了那里。
很漂亮的地方,镇如其名,里面种满了杜鹃花,房子就隐在花里,特别梦幻。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小镇上只有唯一一个客栈,而且非常便宜,30文一间的房比洞庭镇50文的还要好。
他们大方地给了三个月的房费。
老板可高兴了,还给他们打了个折。
接下来,就是简单安稳的小镇生活了。
亥时睡卯时起,又成了他们的常态。
没事干的时候,方煜就教落晖唱歌。
落晖学到了不少流行歌曲。
但他最想学的是方煜天天哼着的那首。
“方哥,我也想学,你教教我吧。”
方煜嘿嘿一笑,“这首歌我就不教你了,这可是你叶哥专门写给我的情歌呢。”
落晖的脸上顿时就写满了羡慕。
他们还经常去山里打猎,虽然没有猛兽,但野鸡野兔还是有的。
方煜让落晖抓活物,然后拿去镇上卖钱当做这段时间的生活费。
时间过得很快,轻松自在的日子虽好,但方煜觉得不能再这么住下去了。
他们现在的生活像极了在养老,他自己倒觉得无所谓,就是苦了正是大好青春的落晖。
孩子本来就打算跟着他和叶萧然闯南走北的,现在这样过日子和在最初的那间破屋生活有啥区别呢?
关键还是叶萧然,方煜明显感觉他最近有些心不在焉了。
也能理解,毕竟这两千年前,娱乐项目太少,到了晚上又是漆黑一片,只能在房间里摸黑做些少儿不宜的事。
这少儿不宜的事天天做也乏味,到后来方煜烦得都不让叶萧然碰了,说是天太黑看不见有啥可做的。
叶萧然就更萎靡不振了。
三个大好青年,不该这么颓废下去啊。
“收拾一下,过两天我们就离开这里。”某天吃早饭的时候,方煜把这想法给叶萧然和落晖说了。
“是继续到处走走还是直接去秋暝城啊?”
“我看了地图,这里到秋暝城还挺远的,就慢慢朝那边走吧,走上个十天半个月的也就到了。”
叶萧然认同地点了下头,又问落晖的想法是什么?
“叶哥,我哪有什么想法啊?你和方哥做决定就好。”
“行,那就按照小煜说的,慢慢地往秋暝城那边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