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主,
菲菲确实没有法师天赋。
格里芬能看出来。有法师天赋的人与没有的人是不一样的,虽然没有天赋测试的炼金道具那么准确,看不出天赋高低,但肉眼去看的话,也能够看出个一二来。
少女已经恢复了过来,抱着魔法扫帚心疼的细细查看,散开的人群又围了过来,嫌弃归嫌弃,他们也有着深厚情谊,话语间指责夹杂着劝说,但菲菲浑然不在意,抱着扫帚就死性不改的冲出了人群,嘴里还念叨着宝贝扫帚之类的话。
格里芬想起了一个久远的过去,他还记得有一个男孩也是这样,在得知了自己没有法师天赋后很失望,可比男孩更失望的是他的父亲,那位父亲甚至由于过于激动失去了生命......
格里芬摇摇头,那都是过去了。
这件事只是个小插曲,格里芬没有在意更多。
几天之后,格里芬轻装上阵,来到了约定的地点——在图尔斯城外的一处平缓荒漠,那里插着一个旗帜,是莫里斯商会的旗帜。
现在,几十辆马车停在那边。
给格里芬登记的老婆婆也在,拉着一张桌子坐在那儿,看那不便于行动的衣着,想来不是跟着出发,只是来帮个忙的。
老婆婆看到了格里芬,招招手。
格里芬走近,老婆婆又看了一眼格里芬,见他换了一身较短的服饰,配上一件斗篷,浑身轻便的很,点了点头,也没啰嗦的嘱咐什么,让格里芬交了剩下的钱之后,就喊来了一个人。
一个憨厚的中年男人,叫班尼。
这个中年人就是格里芬的车夫了,他领着格里芬去了一辆简朴的马车前,拉着马车的是一只沙漠马,正百无聊赖,睁着圆滚滚的大眼睛,摆着尾巴。
班尼说:“小先生可以坐上去了,没一会儿,等人来全之后我们就出发了。要是有什么事,尽管吩咐我就好。”
格里芬点点头,也不多话。
马车内部收拾的干干净净,格里芬一坐下来就拿出了没写完的笔记——他根本没睡,从昨天熬到今天早上,都在学习清洁术。
清洁术不是个很难的一级法术,但格里芬由于各种原因,还没学,这两天才把清洁术的学习书籍拿出来看。主要是要进沙漠,格里芬可忍不了沙漠里的卫生条件,那清洁术就很必要了。
索性,他基础很牢固,再过两三天就差不多可以铭刻法术模型了。
至于这两天,反正他学了凝水术,洗澡清洁没问题,偌大沙漠,挤一挤应该能挤出水来。
良久后,格里芬感觉马车动了,班尼也说了一声:“出发了!”
格里芬拉开帘子,朝外看。
这是他第一次进沙漠。
外面,还处于荒漠地带。一片荒芜,只有星星点点的绿意点缀。而撇开这长长的车队,看向远处——
那金黄色的沙漠一点点显露了身姿,阳光徐徐来迟,照耀着一片金色。
还挺好看,但想着接下来两个星期都要和这金黄色作伴,兴趣一下子就没了。
走进沙漠后,格里芬关上帘子,忽略后面租了马车的一家三口吵吵嚷嚷的声音,他从手链里拿出一只水晶杯,试了一下凝水术。
施法速度很快,但凝水的速度......格里芬默默比较了一下在图尔斯城的速度,至少慢了两倍,这还是在沙漠边缘。
格里芬喝了一口清水。
被凝水术凝聚的水是最基础的水分子,干净归干净,没什么味道。其实要是会一点美食炼金的相关法术的话,比如,酿蜜术、炼奶术......加进去的话,那就是简单的饮料了。
可惜,格里芬不会。
但是,格里芬有“金钱”术——又掏出一片来自十色城、外行专用、遇水则化、一片就够的“酸酸甜蜜大随机”奶茶叶,放入水晶杯,瞬间,茶叶融化,混合着酸甜果香和奶香的气味飘入了鼻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