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演戏一定要逼真(2 / 2)

好的。谢谢小姐,我在这边确实有几个旧友,我也打算去找他们一趟。三天后,我一定准时到您那报到。

寒阳挂完电话,紧了紧背上的包,他确实需要去找几个人。当时他带着他们几个一般大的孩子逃出魔窟的时候,曾经问过彼此的安身地。

断指老家在弗罗里达洲,莎疯要去哥伦比亚找他叔叔。红芯要去纽约。而毛狗要去华洲。

他现在要以最快的速度找到他们。当初他要回中国,前途莫测,不能带他们一起。只能让他们各自安顿。现在他有了去处,自然也想带着他们一起活命。他以最快的速度来到了纽约最大的红灯区,他记得红芯说她要找那个把她卖了的爸妈算账。可这个地方太大了,盲目去找肯定找不到。于是寒阳就去百货店买了黑色喷漆,在一个最大最醒目的墙体喷上了他们的联络暗语。他确信只要他们任何一个人看到都会赶来和他会合。

他则是去了墙体对面的一家咖啡厅,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在静静等红芯。他很确定只要红芯还活着,看到他信息就一定会来找他,他,红芯,毛狗,断指,莎疯他们不是朋友,是战友!是可以把生死都托付给对方的战友。

当年他们和许多被拐卖进魔窟的孩子一样,被集中安置在捡挑区。那些被拐来的孩子有男有女,各种皮肤颜色的人都有。有比他们大的,也有比他们小的。有漂亮的,也有长的不好意思的。

他们那个犯罪窝点,算是当时洲内中等的规模。当时他和断指还有几百号人一起被关在一间陋室。门上是上锁的铁门,四面只有一个窗口。

没床没被,每天就固定给一个干面包,因为他们不许他们这些人吃饱。他们几个除了小尾是后一批进来的,其余人都是在同一批人里认识的。魔窟里整整待了四年。那时他刚是上初一的年纪。这四年他像是过了四百年,每一天他是怎么强迫自己熬过去的他都麻木的没记忆了。因为太过疼痛惨烈所以身体上的每一个条神经都在潜意识提醒他忘记。

小主,

他永远也忘不了第一天魔窟给他们这些新来的孩子上的第一堂课。名字就叫杀鸡儆猴。

他们这些孩子被分成了十人一队,排着队接受检查。他们会把人分成三类。

一类是不听话的但是长的漂亮的男女,会统一关起来加以折磨,几天后还不听话的卖到世界各地的黑暗地方去。

二类是长的漂亮又听话的,他们会先挑他们

莫谦一直都挺怵他这个妹妹,她妹妹跟善良柔弱可一点都不沾边。虽然年纪小,可内里住的却是不一样的非常心。特别是两年前在一次社交聚会上,差点被人算计滚床单后,妹妹就再也没有了以前的天真无邪了。妹妹虽然没有成人,但是这边人都普遍早熟,十三岁就性经验丰富的也不在少数。虽然最后他们没有成功,不是因为那些人心软,是因为妹妹常年习武,体质异于普通女孩。再加上妹妹小心,并没有喝进去太多。在她神智还算清明的时候果断刺伤了自己胳膊,用疼痛强迫自己清醒,才逃过一劫。

女人毕竟是女人,男人如果被人设计滚床单,滚就滚了,大不了过后给点钱,哪怕是收了做情人也不是什么大事!吃不了太多亏。反观女人天生在男女性爱方面就不占优势,被人性侵还不算糟糕,更糟糕的是万一怀孕,要和不要都是作孽。

妹妹本来就刚强,非一般男子能征服,如果被迫受辱,他不敢想象本来就不怎么柔软的妹妹会变成一个怎么样的女修罗。想想他就觉得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那次涉及妹妹的人后来怎么样了,他没问,不问也知道,在美洲大陆上每天都有人死,只是死的方式不同罢了。

人心从来都是这世上最难测的东西。它有时美好的能治愈一切。有时邪恶的令人发指。特别是像他和妹妹这样被许多双眼睛盯着的人,那些在生意场上失利,就想拿他们做法的人不在少数。他还被曾经认识的好友偷偷喂过毒烟。若不是从小家里人耳提面命的提醒,他又及时发现的早,可能最终会变成第二个大伯。

他和妹妹手上算不上什么清白干净,纯良无害的人。可他们也从不会主动去害过谁。可要是有谁主动伤害他们,那他和妹妹也不是个喜欢春风吹又生的主。

这次晟通直奔他们而来,肯定不死不休。那个现在改名叫汤森的家伙,忍辱负重这么多年,也一定会尽全力想弄死他们整个莫家。

想着,莫谦就拨打了电话出去“喂,小依,是我,你现在去派五个人去找我爸妈,找到他们就暗中保护起来。”

喂!萨姆,之前让你盯的那几个人继续盯紧,接下来如果他们出去和人接触,不要打草惊蛇,及时汇报。

喂,是我,你去找个人给斯瑞那边通个信息,就说我们凯莫集团已经决定要拿下海外日本的三号标巴西的四号和澳洲的七号标了。并且要不惜一切代价,拿下这三块土地。

打完电话,莫谦直接在书房的沙发上躺着就睡了,其实他和妹妹经常睡在书房的地上,因为地上铺的都是羊绒地毯。很多时候要是看书太累不想上床睡觉,就会睡在地上。

而这边出了地下室的莫非也接到了电话!

喂,小姐,我是寒阳,我回来了。

莫非有一瞬间的大脑停机,寒阳,那个被她救回来以后回国的寒阳。她都快忘了有他了。

嗯。知道了,回来的还挺快,你之前都是一个人吗?还是在这有朋友兄弟。给你三天时间去联络感情。之后直接来莫家找我,我对你另有安排。

好的。谢谢小姐,我在这边确实有几个旧友,我也打算去找他们一趟。三天后,我一定准时到您那报到。

寒阳挂完电话,紧了紧背上的包,他确实需要去找几个人。当时他带着他们几个一般大的孩子逃出魔窟的时候,曾经问过彼此的安身地。

断指老家在弗罗里达洲,莎疯要去哥伦比亚找他叔叔。红芯要去纽约。而毛狗要去华洲。

他现在要以最快的速度找到他们。当初他要回中国,前途莫测,不能带他们一起。只能让他们各自安顿。现在他有了去处,自然也想带着他们一起活命。他以最快的速度来到了纽约最大的红灯区,他记得红芯说她要找那个把她卖了的爸妈算账。可这个地方太大了,盲目去找肯定找不到。于是寒阳就去百货店买了黑色喷漆,在一个最大最醒目的墙体喷上了他们的联络暗语。他确信只要他们任何一个人看到都会赶来和他会合。

他则是去了墙体对面的一家咖啡厅,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在静静等红芯。他很确定只要红芯还活着,看到他信息就一定会来找他,他,红芯,毛狗,断指,莎疯他们不是朋友,是战友!是可以把生死都托付给对方的战友。

当年他们和许多被拐卖进魔窟的孩子一样,被集中安置在捡挑区。那些被拐来的孩子有男有女,各种皮肤颜色的人都有。有比他们大的,也有比他们小的。有漂亮的,也有长的不好意思的。

他们那个犯罪窝点,算是当时洲内中等的规模。当时他和断指还有几百号人一起被关在一间陋室。门上是上锁的铁门,四面只有一个窗口。

没床没被,每天就固定给一个干面包,因为他们不许他们这些人吃饱。他们几个除了小尾是后一批进来的,其余人都是在同一批人里认识的。魔窟里整整待了四年。那时他刚是上初一的年纪。这四年他像是过了四百年,每一天他是怎么强迫自己熬过去的他都麻木的没记忆了。因为太过疼痛惨烈所以身体上的每一个条神经都在潜意识提醒他忘记。

小主,

他永远也忘不了第一天魔窟给他们这些新来的孩子上的第一堂课。名字就叫杀鸡儆猴。

他们这些孩子被分成了十人一队,排着队接受检查。他们会把人分成三类。

一类是不听话的但是长的漂亮的男女,会统一关起来加以折磨,几天后还不听话的卖到世界各地的黑暗地方去。

二类是长的漂亮又听话的,他们会先挑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