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泪湖——献给青春、欲望和爱
第一章 垂泪湖
2022年,整整二十年后,我又回到了垂泪湖边。冬日如此萧瑟,远望静水与寒林,看不清掩映其间的建筑的样子。二十年前,那里有几幢白色的女生宿舍楼,还有些很高大的法国梧桐树。其中一株的树干弯出了一段弧形,那弧度刚好可以让人后背舒舒服服地倚上去。
2002年的一个星光恍惚的夏夜,我曾静静倚在那里,整整三个小时,看着一对对校园情侣走过,男生们送女友来到白楼下,依依不舍又旁若无人地拥抱。
他们如今都在哪里呢,在哪座城市慢慢变老?于蹉跎岁月间是否还记得那个夜晚的星光与心情?我只能肯定,我记得,而且在此生有记忆之年,永远记得。
“你知道那个湖叫什么名字吗?叫——垂泪湖。”
这是那天晚上我等待的人,次日在电话里对我说的话。虽然看不到,但我不用闭眼便能想象出她的神情:微微颔首,眼帘低垂,好看的嘴唇的曲线微微嘟起,欲言又止。
二十年后的一个夜晚,在微信上和她聊起往事,不知不觉,聊起了她昔日的大学校园,聊起了那片湖。
“你说过,那个湖叫垂泪湖。”
“我说过这样的话?”她仿佛在听我讲述一个遥远的梦,“垂泪湖?那个湖叫这个名字?我说过?”
她说过,千真万确,神奇的是,除了当年的她,我再不曾听谁说起过这个名字。其他人,说起A大里面的那个湖,总是称之为“眼睛湖”,因为有两片通过窄窄的水道相连的湖面,一片叫“大眼睛湖”,我曾经在那儿等待的,应该叫“小眼睛湖”。
“垂泪湖……”她思索了很久,“这大概是我那时脱口而出的名字,那时心境下的本能反应。听到'眼睛',潜意识里置换成了'垂泪'。我那时有抑郁症,我,我,我,我,那时的心理年龄停滞在6岁。”
“可能……确实如此吧,你那时也经常哭。”
“我在你面前哭过?”
“哭过。”
“看样子,我从前在你面前,心理性别是女生。我在很多时候,心理性别是男的,让人感觉我不好惹。心理性别,心理学,你懂吗?”
“心理学……我都是纸上谈兵。”
“我自学了心理学,我是天才,你信吗?我把自己治好了。把抑郁症治好了!”
“恭喜你,心理学天才。”
“谢谢。我真是心理学天才,哈哈,哈哈,我把自己治好了。可是,我,我,你知道吗?治好后我才发现——抑郁症有药,现实没有药。我清醒过来面对现实,有时觉得不如回到抑郁症里,至少那时我还有我的药。”
这一晚我明白了很多东西,很多从前和她相处中难以理解的事情,都有了更清晰的解释——一种令我想起来毛骨悚然的解释。
镜头切回二十年前,2002年夏天的那个晚上,A大北门外一如既往地热闹,她带我逛了半圈A大的校园,带我看那前苏联风格的线条刚硬坚实的旧教学楼。然后,说是要去参加社团的小会议,让我在女生宿舍附近等她。于是,才有了本篇开头的那一幕。
我等她,一等等了三个小时。
她出现时,带着惊喜与惶恐交织的表情:“对,对不起,我没想到你竟然还在这里,我,我忘了……”
那时我看到和她一起走来的那名男生,一个黑黑瘦瘦的高个子。我联想起漫长的等待中看到的一对对情侣和一次次拥抱,还有我看不到的,在蓊蓊郁郁的湖边树林里的许多秘密。顿时,三个小时的等待显得如此荒谬,我愤怒了,因为她把我当成傻子。我直白地表示了我的愤怒,而她在连连道歉之余,一再声称自己是真的忘了。
“你怎么了?我从没见你这样过。”她低声说,声音里有一丝惶恐无助。“不是你想的那样的……我是真的忘了。”
当年,我自然无法相信她的话。如今我明白了,那天晚上,她的确并非故意耍我,她是真的忘了。
当我把一切记忆串联在一起:她所有似真似幻的表情、失控与恍惚、灵动而略显夸张的笑和瞬间堕入的黯然、一再改变的约定和突如其来的相会、超乎常态易怒和不可思议的忍耐力、外表的放浪与内在的矜持、对关注与爱的渴望和时时泛起的自厌自弃,以及一切令男生狂热又畏惧,最终陷入疯狂或远离的东西。这一切,我第一次真正理解——在过去的岁月中,她只是一堆灵魂的碎片,被裹在美丽的躯壳里。是幸运还是不幸呢?她的容貌、身体、神态,又总是处在男人们点欲望点上。多年来我也常自问:我是否也仅仅是这样的男人之一?
前后二十六年的岁月给了我答案:我不是。
这些年里不知曾有过多少想占有她的男人。而我,可以无愧地说:我大概是唯一一个真正爱她的男人。
“或许,可能,我的潜意识,一直在寻找你。”一个月前,在有些恍惚的状态中,她给我发来了这几句话。
小主,
“我把自己治好了。”她反反复复地说着。
可是我内心的敏感告诉我,事实并非如此,很多的迹象显示,她或许确实走出了抑郁,但却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疯狂。她在崩溃的悬崖边徘徊。也许,她自己也明白这一点,因此,她联系上了我,联系上了已经十三年未见面也未交谈的我。她的潜意识似乎在呼唤我去救她。可是,拿什么去救你呢?我曾经全心挚爱的女孩!
我的——琳。
站在冬日的垂泪湖边,回想起过往岁月中的一幕幕情景,曾经的深爱、无奈、狂喜、怨妒……和内心不愿消逝的青春,我本以为自己会落泪,然而,并没有。是过去的创伤已经抚平?还是我的心渐渐沉寂如古井之水?我想在神灵用最终的结局昭示答案前,再最后一次回首往事,重温一番过去的心情,把一切,都写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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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少年
“1997年过去了,我很怀念它。”——《甲方乙方》
琳在我的记忆中,与三种颜色有关:白色、黄色和粉红色。1997年冬、春、夏三季,她的衣服基本就是这三种颜色,梳着短马尾,头顶一个淡黄色的发箍。下身基本就是牛仔裤或当年流行的黑色健美裤,也叫“脚蹬裤”,配上白色“奇安特”鞋或帆布鞋。我从未见她穿过裙子,她也几乎没有穿过皮鞋、凉鞋或高跟鞋。
她喜欢的黄色是偏淡的暖黄色,那或许是她心里想寻求的一种温馨的暖意。十五岁时的她,话很少,走路时常常眯着眼睛,仿佛对周围人不屑一顾,配上犹如雕刻出的鼻梁,和曲线很美但闭起来时略感自负的嘴唇,时常会给人一种冷傲的感觉。以至于很多年后,当年的女班长,瑶,回想起她来,坚持说她总是昂着头走路的,而这百分百是错觉。
1997年之前,我的情况一片混乱,成绩从来不差,却总是让老师头疼;不是什么混混,却又经常打架。精神叛逆,天天和父母冲突。读了一堆书,却无人可以交流。逃过学,看过黄片,尝试过三次自杀,组织起班级足球队,又眼看着它分崩离析。精神的乱流不知会将我导向何处,而身体和青春期的欲望如疯长的荒草杂乱地萌发。直到今天,我身上恐怕也还带着一点县城的痞子气。回想起来,当年没有走向泛滥无归,没有变成反社会人格,应该感谢三个人,一个是前面提到的女班长瑶,一个是班上学委,后来成了瑶的丈夫的王永,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就是琳。
从前有人说:有人说,青春期的自己最为危险。回想当年青春期的我,仿佛每一天身体都在把自己导向危险的冲动边缘。从每天清晨醒来后硬挺的兴奋,到和漂亮女生擦肩而过时身心的微颤,再到对色情书籍和影视的略带负罪感的向往。青春期的欲望冲动并不限于某一个对象,某一个人,这种冲动和所谓爱情的排他性无关,有时引起冲动的对象,仅仅是体育课上看到女生跑步时胸部微微的抖动、夏季薄衫下胸衣的轮廓、女生偶然抬臂时显露的几丝腋毛(贾浅浅之父称之为“锦绣的毛”),甚至几滴汗珠、一双白棉袜、冬天呼出的白色气雾……如是种种都可以诱发青春期的男生的野性幻想,让他们兴奋、躁动、压抑、煎熬。
遇见琳之前,我就在经历那样的阶段。我渴望恋爱吗?如果说欲望和冲动引发的对漂亮女生的向往可以算是“爱”,那么,我渴望恋爱。但我永远不敢说,那种源自荷尔蒙的冲动可以被赋予“爱情”这个名词。
古希腊神话的时代,是人类的青春期,那些神话里的男欢女爱,满是张扬的性冲动,无论是宙斯变作金雨和达娜伊交欢,还是潘神追逐达芙妮直到她变作一棵树。其间皆是恣肆无羁的欲望,然而,依然称不上是爱情。爱情是禁欲和纵欲间的一个契约,是心灵自觉寻求的一份付出和约束。
青春期时代的我,可以把欲念投射到任何一个漂亮女生身上。但是,我爱她们中的任何一个吗?如今回想起来,我可以肯定地说:没有,一个也没有。如果有机会,我在冲动中可以和她们中的任何一个尝试亲昵甚至性行为,但是,我爱她们吗?我会认定她们中的某一人,一生不后悔吗?答案都是否定的,如果我做了,那么结局一定是厌倦和逃离。
1996年,认识琳之前的那个夏天,我当队长的那个足球队分崩离析的前夕。曾有一个漂亮又单纯的女生W,通过队里的守门员——她的同桌,传话来追求我。暑假里,我和她进行了人生第一次“约会”。没错,当我们肩并肩行走在公园里,看着盛夏阳光里她白皙的面孔和只有那个年龄才会有的纯净的眼神,我的身体有了反应,我想要拥抱她、吻她,甚至更多。虽然因为羞涩与顾忌,我没有这么做。后来“分手”时,我似乎也并没有怎么伤心。后半个暑假,没心没肺地吃着西瓜,写着稿子,四处投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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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神奇的是,爱上琳之后,我却从未对她有过性幻想或别的肉体冲动。只是有一天,偶然从她的黄色T恤的领口看见她的锁骨,心中忍不住想:未来某一天,总会有那一天,这锁骨会和她漂亮的身体一起,在某个男人的怀抱中赤裸。我下意识地觉得那个男人肯定不是我,于是只暗求少年时光能走得慢一些,让那一天到来的越晚越好。至于我自己,我曾设想过一个场景:在她同意的情况下,吻她,告诉她我的爱意,然后潇洒地离开。
很多年后我才意识到这一点:因为她的出现,结束了我青春期的躁动与盲目的欲念,我的情感被提纯了。纯粹到了可以被称之为“爱情”的高度。后来,我思念她时,常常骑着自行车在县城的街巷间游走,在人流中寻觅她的身影,她的黄色发箍和马尾辫,只求一场偶遇。道理很简单:既然县城的街巷数量有限,那么总有一个时刻,我会恰好和她出现在同一个地点。
回到1996年夏天,那个暑假以一场告别结束。我们球队的“经理”,实际上的球队财务和人际关系的支柱——威威同学转学去了另一个城市。临行前夕,我们在他家里玩到深夜。到最后,要求每个哥们都说出自己喜欢的女生的姓名。我当时说多是谁,我忘记了,不外乎是如今早已中蹉跎岁月中泯然众人的当日眼大肤白的少女中的一个吧。最后轮到威威同学,他淡然一笑,说道:
“我喜欢的……叫史麟,你们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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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麟与琳
1996年秋天,初三三班,威威走了,史麟来了。我对她的最初印象,是漂亮,利落。那时候的初中女生里,已经有很多人酷爱化妆。如今回看旧照片,只觉得艳俗。而史麟则始终一副素面朝天的神气。
2022年11月3日,微信对话:
“你记错了,你认识我那时,我不叫史麟,叫史琳。”
“没记错,你进我们班时,登记表上的名字就是史麟。”
“你记错了!明白吗?我那时叫史琳,琳!不是麟!”
我回想起来,当年初三时,虽然各种名册上她的名字都是“麟”,但她自己在作业本封面上写的,确实是“琳”字。而到了大一时,她的qq名称,则赫然叫做“大麟”。那是他父亲对她的昵称,至于她母亲,则一般喊她“麟子”。
2003年,大学时代,我一次偶然开玩笑喊她“大麟”,她脸色一沉,不愉快地说道:“只有我爸才能这样叫我!”
是什么力量,让她对“麟”这个字由抗拒到接受,而最终又彻底背弃?
2022年11月7日,微信对话:
“琳这个字多好,琳是美玉。麟呢?是什么?我那死老爸重男轻女,给我改的!他是想要个男孩!不准再用那个字叫我!”
“好吧,以后就叫你琳。”
“你……知道我乳名叫什么吗?”
“琳琳?”
“琳琳,这个称呼好,我喜欢你这样叫我。”
“琳琳,我想起一件事。”
“什么?”
“你大学时说,你讨厌自己两件事。”
“哪两件?”
“你说过:1.恨自己不够高。2.恨自己不是男人。”
“我对你这么说过?天呐,我从前很少对人说我想当男人,我竟然对你说过?看来那时候我在你面前,心理性别确实是女。”
“琳琳,现在呢?你还想当男人吗?”
“早就不想了。”
那天之后,我发现琳把微信昵称改成了四个字:
女的 活的
2022年11月9日,微信对话:
“认识我这么个疯子,对你来说,真的好吗?”
“琳,我在想,如果有来生,还能不能再遇到你。”
“肯定遇不到了吧。”
“那样我会很难受。”
“来生,《假如有来生》,呵呵,我这一辈子……”
“来生你当男的,我当女的吧,想想是蛮有意思的事。”
“哪儿有意思了?”
“那样你可以推倒我。”
“你滚呀!不,来生我不想当人了,想当棵树。”
“也好,那我去给你浇水施肥。树的寿命比人长,我死了埋在你旁边,树有知觉的话,你还得给我看坟。”
“唉,一个疯子,一个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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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像今夜这样美丽
琳的外表,有两点“美中不足”,其一是有些轻微的驼背。这是很多年后我亲吻她后颈窝时发现的。后来我还注意到她有一个习惯——心情郁闷低落时,会抱住自己的膝盖和小腿,上身尽量朝大腿贴近,把自己团作一团,这种姿势下,后背向前弯作弧形,无疑是造成她轻微驼背的原因之一。她自称净身高是164.5。其实若是不驼背的话,肯定要在166以上的。
分析起来,她的那个姿势,很像某些弱小动物在感知危险时习惯性的自我保护姿态。像刺猬或某一种小虫,在失去安全感时团成一个球形。当然,造成驼背可能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她初中时代的一个招牌动作:独特的上课吃零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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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我们上课偷吃零食,都是零敲碎打,趁老师不注意,悄悄往口中塞一点,需要咀嚼时,也采用肉眼难以察觉的幅度。琳则不然,她的方式是竖起课本,伏低身子,下巴贴着桌面,然后把一整包零食统统捂进嘴巴——美丽诱人的仓鼠啊,一次语文老师喊她起来回答问题,她刚好嘴里塞满了果脯,那情景引得我们都在偷笑。
多年后,我对她描述当时情景,并表示愿意授予她“最美仓鼠”奖,她笑得前仰后合,随即陷入追想和忧郁之中。
“你知道,吃东西,是消除内心不安的一种方式……”
1997年夏,中考前最后两天,老师们都不再讲课,留给大家“自由复习”,于是全班同学都处在近乎放任的状态。清晨,学校对面长满松树的小公园被我们占据了。那里有凉亭、石桌石凳、苗圃、象棋摊和台球摊。女生多是闲逛聊天,男生除了一些带扑克去的外,其余自然是打台球。
那时候,肯·达赫迪刚刚拿下欧洲斯诺克金杯赛冠军。中央五套的转播不但让这小城里的人们也知道了“台球皇帝”亨得利和史蒂夫·戴维斯,还使得这小公园里的台球摊也增加了斯诺克玩法——虽然用的还是“黑八”的球桌。我和哥们“大豆”,笨拙地尝试这种新玩法。然后,她恰好路过,暖黄色的T恤和发箍,依旧低着眼帘,闭着弧线动人的嘴唇,给我们送来两包零食。我们便求她坐在旁边的椅子上帮忙计分。大豆诡笑着在我耳边低语:“放心,我保证让你赢!”
结果,那局球大豆打得无比放飞,很多次,近在袋口的目标球和主球一起,被他的爆杆打成了“双双飞”。最后比分我以100多分大胜——我们当时的水平怎么可能打上一百多分?全是罚分罚得……
不过,回想起那个清晨,我最难忘的还是琳送来的两包零食——吃货美少女的零食啊,竟然会和你分享,不觉得幸福吗,少年?
也许正因为对她可爱的吃相的深深记忆,后来我一直喜欢看她吃东西。后来的岁月里,在很少的相会中,我也总是有机会就买东西给她吃,她也吃得如此没心没肺又气壮山河,例如:2002年秋天,芜湖的陶塘边,最大的一根烤鸡腿;2003年初,A大北门外,最大的一只烤红薯……
最后,是今年年初一的晚上,故乡文庙前,最大的一串糖葫芦——
“在这儿站会儿吧,这儿热闹,我心里会舒服一些。”琳说。
我点点头,望向南边,一塘之隔的所在,便是26年前的小公园,只是台球摊和满园松树皆已不复存在。周遭来来往往的人群,多是兴高采烈的少年,他们的身心,还没有被时光和阅历刻下“天凉好个秋”的忧郁。路旁的糖葫芦售卖车,无动于衷地播放着那首歌:
“糖葫芦好看啊竹签儿穿,
象征幸福和团圆。
把幸福和团圆连成串,
没有愁来没有烦……”
我经历过很多孤寂的春节,自1997年之后,这座故乡小城,对我来说就是寂寞的。年轻时,我曾经在许多个冬夜,骑车一遍遍地穿梭每一条街巷,只希望能和她偶遇。而此刻,她就在我身边,却又仿佛相隔很远,她的心,停滞在过往人生的创伤里,停滞在对我接近或逃避的纠结中。
我想问她吃不吃糖葫芦,刚欲开口,她先发话了——“给我买一串吧。”
“原味的,还是水果的?”
“原味的!”
我买了两串,一大串原味的给她,一串草莓的给我自己。
她笑了,像个纯真的孩子,像当年那只美丽的仓鼠少女。我们两个中年人,肆无忌惮地吃着糖葫芦大笑,也不管周围人们的眼光是否异样。
“少年,你还是少年。”她说。
我喂了她一颗草莓,她问我吃不吃她的山楂,我怕酸。
现在回想,应该让她喂我一颗的。
“我初中时,究竟是什么样子?”她说,“你觉得我那时用功吗?”
“用功?算不上吧,不过你中考成绩比我好。”
“真的?我不信!”
“真的!”
“我不信,我那么不用功,要是中考考得比你好的话,为什么……为什么我高中时成了那个样子?我高中时是什么样子!我,我记不清了,谁能帮我还原一下?我现在整个人都是碎片,我,我想拼出一个完整的自己!”
初三毕业后,琳去了另一所学校,高中三年里,我们断了联系,只是偶尔听到一些零星的传闻。例如:她曾和混混交往,男生们为她争风吃醋一次次打架,还有一个男生,为她,剁了自己一根手指。传闻总是真假杂糅,所以我也从未向她求证过。
“那是真的,是一个创伤!”琳说,“就当着我的面,那人一刀剁了自己的指头!我,我……从那以后,我一直对男生的手特别执着,我大学毕业时的那个男友,我就是看他手指修长,被吸引了,完整的,好看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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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看自己的手,短短的,胖胖的,显然不适合弹钢琴的手。
琳再次陷入了躁动:“我,我究竟是个什么人!我那父母……我不行了,我想找人打架!”
“打我吧。”
“你?你无辜。”
“没事,朝我背上,用劲打吧。”
她在我的怂恿下,一连打了十几拳,打到手疼为止。
“感觉如何?”
“像打在铁板上。”她笑了。
“平静下来了吗?”
“还差一点。”
“那……看我的吧。”
我站起身,对着路边的一棵法国梧桐树,一脚踹了过去,然后指着树,骂道:
“都他妈怪你!你这树,你听着!当年史琳上高中时,天天从你旁边经过,你这白痴,你怎么不好好保护她!”
琳又笑了,这一次,笑得很开心。我却还有些心酸。如果,我高中和她依旧同校班,会如何呢?
如果我也有双修长的手,会如何呢?
一切无法假设。我凝视着她,悄然流逝的时光,失眠和眼泪,已给她的眼角添了许多细纹。她最漂亮的嘴唇,也已经不像从前那般丰泽。
我想起她曾对我说的一句话:“其实挺好,你认识我的时候,正是我十五岁最美的时候。”
我又想起,就在那一年,我读到的一段当时流行的席慕容的诗:
“请再看
再看我一眼
请再看一看
我今夜的容颜
悲莫悲兮 生别离
只是在他年
在无法预知的重逢里
我将再也不能
再也不能
再像今夜这么美丽”
当年读到时,满心的唏嘘伤怀之感,我自然地把诗中的抒情主人公想象成琳的样子。就像我把《呼啸山庄》里的凯瑟琳也想象成她的样子一样。如果问26年前的我,敢不敢设想一下和40岁的她重逢的情景,我一定回答:不敢想,不敢想。
而现在,真实的,40岁的她就在我的面前,我没有感伤或失落。岁月坦然安排了这场重逢,我便也坦然接受了它并为之欣然。一个月前,老哥们大豆说:“你们两个,让我想起《天堂电影院》。”我答道:“不,我们比电影里的他们重逢得早。”
一个疯子,一个傻子……
“琳,其实你现在,也还是当年那个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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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秘密往事
1996年下半年,因为老友威威的转学、足球队的分崩离析,我沉浸在漫长失落中。那一年,我家搬出了已居住十年的工厂家属楼,搬进了母亲买下的一套更大的房子。老楼是最初是国营工厂的福利房,后来五千元转为了我家私有,合80多元一平方。换了新房后,一万五千元转给了我姑姑。这次搬迁,某种意义上成了我和童年的彻底告别。
童年时,工厂家属院里有很多同龄的孩子,大部分是男生,也有几个女生。其中有一个和我同姓,叫露露,小时候像洋娃娃一样可爱,上幼儿园大班时,一场高烧后,她失去了一只眼睛。我妈妈经常为之叹息。好像在她那只眼睛失明之前,长辈们还曾经开过玩笑,说将来等我们长大后,撮合我俩成亲。
还有一个女孩,就住在我家隔壁,比我小一岁,叫晶晶。母亲是汉族,父亲是回族。在外面,她永远说自己是回族,而每次来我家吃饭,她总是毫不介意地吃着我妈妈炒的肉丝,振振有词地说:“我妈是汉族,我像汉族人一样吃东西,怎么啦!”
自从露露失去一只眼睛,晶晶就成了那工厂家属院里最美的小花。他的父亲张叔,给我的童年生活带来过最大的快乐。他简直什么都会:会拿旧竹帘上的竹条削细了糊上纸扎成风筝,一直放飞到河对岸,直到风筝线被挣断,风筝飞向它注定要坠落的去处。他还制作小型黑板,曾送给我一块一平米见方的黑板,我和晶晶从小在上面画画,不知有多少画旋即被擦成了纷纷而落的细灰。他会拿樱桃泡酒,会折带船舱的纸船,还会修各种玩具,每次我的玩具坏了,都是去找他。
那个兔年的元宵节之夜,家属院里处处烟花,张叔把晶晶的一只塑料兔子玩偶的肚子里塞了小灯泡,下面装上轮子,让她用绳子牵着,四处玩耍。张叔自己则燃着长筒型的烟花,对着大院的老墙尽情挥洒,五彩的火星像那个年代的无数美梦一样绽放,又消逝在夜色里。
满大院男生,晶晶只和我玩,可能不仅仅是因为我们两家隔壁,还因为我在一院男生中长得最水灵,也最乖。我外公是民国老北大的学生,母亲始终有个找回“书香门第”的梦想。幼儿园放学回到家里,其他孩子奔跑着舞枪弄仗,我被逼着提前做数学,在幼儿园毕业前学完了三年级的数学课。在晶晶父母眼里,我是那种“别人家的孩子”,她找我怎么玩,他们都是不介意的。
但是,童年时代的秘密往事,他们都不知道。小学一年级时,我和晶晶曾学着电视上恋人们的样子亲吻——简单的嘴唇相贴,然而很美,很芳香。我们还尝试过赤身拥抱,互相爱抚,年幼的身体也会有微妙的兴奋感。这种游戏,我们重复过很多次,直到8岁那年,我们还想尝试,但谁也不好意思再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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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晶晶曾稚气地问我:“长大后你想和谁结婚?”我的回答大约是一年级时的同桌吧。于是她也回答了另一个人。后来,在一次亲吻之后,她再问起这个问题,我回答说:“你。”
我问她:“你呢?”
“你。”
晶晶后来当然没有成为我的妻子,那些往事随着家属院的拆迁,被埋在了岁月和记忆的深处。后来年龄渐长,我们童年时代的性游戏,成了我内心深处一种罪恶感的来源。直到前些年,看到学者说这种儿童行为并非病态,应视为正常,我才能坦然接受它,把它作为温馨美好的往事,偶尔忆起,淡然一笑。
从三年级开始,我被父母勒令每天完成作业后早早上床。那时我家在二楼,楼下孩子们的嬉戏声声传到枕畔,让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尤其是听到晶晶的声音,听到她和别的男孩交谈,并且欢声笑语的时候。
我最后一次见到晶晶,是1996年夏天,我家搬迁之前的一个月。那时我买了一只蝴蝶风筝,想去家属楼楼顶上放飞。她家就住在顶楼,她出现了,张叔也出现了,张叔看了看我的风筝线,说韧度不够,于是回家翻箱倒柜,把自己当年的旧线找了出来。接在我的风筝上,一直把它放飞到河的对岸。直到线被挣断,风筝在暮色中飘远。
张叔对我们孩子跟好,但总是和工厂领导处不来。他本是退伍军人,一身武艺,性格刚烈。在一次和领导打架后,他毅然从国企辞职,先是制作黑板售卖,见声音不佳,又做起了炸烧饼、油条、糖糕的生意。从1988年到2012年,每天黄昏,就能见到他们夫妻推着摊车,去城南的路口摆摊。因为手艺好,几年间就做成了这小城里最有名的烧饼。2009年我回故乡,还去买他家的烧饼,他高兴地多送了我好几个。很奇怪,我并未问他晶晶现在如何,有没有结婚,或者,我并不太在意那些答案了。
日本漫画《TOUCH》里,西村勇在和几个混混打了一架后,偶遇他爱慕的女主浅仓南。他对南留下几句告别的话:“如果有下辈子,我要和你做邻居,和你做青梅竹马的伙伴。”是的,西村勇羡慕上杉达也,但我并不羡慕,因为我有过晶晶,有过这么一位很美好的青梅竹马的伙伴。
晶晶后来读了卫校,去了另一座城市,大概是当护士吧。从心底,我祝她永远幸福。前几年,她母亲去世了,张叔年事已高,也去了那座城市,和女儿、女婿、外孙共享天伦之乐去了。
1996年,认识琳的那一年,我告别了童年,告别了晶晶、威威和年少叛逆期。在琳进入我班的第一个学期,我虽然觉得她漂亮,尤其是很有立体感的侧颜、不化妆却很白皙完美的皮肤和灵动中的些许冷感。可我并没有更进一步的想法,我那时,更想念我的老朋友威威。
我还记得我和她的第一次交谈,那时我们走廊上偶遇,我犹豫了一下,问她:“你认不认识一个叫威威的人?”
她低着眼帘,略略思忖,回答道:“不认识。”
“他说他喜欢你。”这句话,我并没有说出口。
二十多年过去,如今威威也该早已成家立业,他自己还记得当年喜欢过这样一个女孩吗?如果他忘了,如果不是我还记得,这一个青春的细节,真成为宇宙里的秘密往事了。
那时的中国还是“自行车王国”,我们都是骑自行车上学。因为失窃事件屡屡发生,校方给每个班发了一条长绳,把本班同学的自行车串绑在一起。琳当时独来独往,从不把车和我班学生停在一处。
命中注定的那个黄昏,天上飘着细雪,我因为英语考试不佳,加上前面说的那些不舒心的事情,满心忧闷,走出教室,在三楼走廊上驻足。大部分同学都已经走了,已铺上一层细雪的地面上,交错着许多辙痕。幽蓝的暮色中,我看到了琳的身影,她穿着那身粉红与白色,红白相间的格子外套,在一片冷色调的校园中,眼帘低垂,推着车,缓缓离去。
她沉默的侧影里,有某种东西,莫名触动了我的心。那一刻我突然希望:她,能够向我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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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一半是女人,一半是梦
1997年初春,一个同样下着细雪的黄昏,琳向我走来了。
回想起来,我和琳的故事,大都发生在冬天,而不是夏天。
那时她刚满十五岁,而我是十四岁零九个月。
十四岁到十五岁之间真是一段奇妙而危险的时光,人的一生里没有比那段时光成长的更快,也更不稳定的了。一念之差,可以造就完全不同的方向,尤其是我这种灵魂里充满躁动的人。我庆幸遇见在那时节相识的朋友们,我庆幸遇见琳。
那时我的心境正渐渐从苦闷与烦躁中醒来。此前半年时间里,对外界,我有了新的朋友圈子,少却了许多无谓的消耗;我的成绩在提升,老师和父母越来越认可我,我不再抵触、叛逆;对自我,我能感到身躯和力量在增长,不是那种早几年的激进不安的突长,而是愈发刚健坚实。只需要一个机缘,我就可以完全接纳自己,甚至喜欢上自己,然后,走向明亮的远方。
小主,
前面说过,1996年暑假,也就是我告别童年,迁入新居的那个夏天。和以往被足球和街机游戏填满的暑假不同,我的性格开始转向内省和安静,常常漫无目的地骑车在老街闲逛,看看那些百年老屋上静静的瓦松,看看旧院落里的黄狗和老人的蒲扇,惊喜于某处生满青苔的墙角偶遇的花。回家后,就在稿纸上写一些小散文,当时俗称“爬格子”,投入邮筒寄出。半年过去,没有回音,我以为再不会有了,甚至对自己的写作能力产生了怀疑。事实是,那时刊物的选稿、排版、印刷,流程总要在几个月以上。我当时还不知道这一点。
那个黄昏,校园里的学生大都已经离去,显得有些空寂。我因为讨厌放学时的喧嚣和拥挤,惯于迟走一些。在种着白玉兰和塔松的花池边,我打开自行车锁时,正见粉色和白色的琳,带着熟悉的淡黄色发箍,在细雪中向我走来。
她笑了,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笑。之前的半年里,我见到的她,更多是带着忧郁色彩的冷感,容易让人误解为高傲。而那一刻,她笑时,动人的嘴唇弧线和微露的洁白上齿,直透进一个少年身心最隐秘的欲望深处,眼睛弯如新月,带着一种干净的诱惑力,眸子的光亮像沉入湖底的星光。直到如今,我不用闭眼,也能清晰地还原出那个笑影。从那一刻起,一种不可名状的向往,刻进了正在成长中的我的基因深处。
一个西方的诗人说过:有时候,一个人的眼神,会让人觉得自己将永远永远这样活下去。每当回想那一刻,我仿佛都在重温这样的体验。我半生中有过很多升起欲望的时刻,也有过多次刹那的动心,而唯独那一刻,被灵魂和肉体乃至骨骼铭记,好像它们的存在就是为了自然而然地记住它。如果,她一生都能在我身边,对我笑,那会是怎样的体验?那太幸福了,一生也似乎太长,我当时并不敢想,我想的是,这样的笑容,我想多看几次,看得久一些……
她笑着告诉我,她在一本有名的中学生期刊上看到了署着我名字和学校、班级的文章,问那是不是我的作品。
我怔怔地注视着她,片刻后,才回想起夏天时投稿的事:
“哦,是,是的!”
“太厉害了!”她说。
那个刊物,至今都还是中学阶段的核心顶级刊物,那些年里,能在那上面发表文章的,在我们故乡的小城,大概只有我一个。
后来我们又聊了几句什么,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她离去时,我伫立目送,花池里的塔松上已经蒙了一层薄薄的积雪,暮色渐浓,我心中荡漾的热力驱散了周边的寒意。我意识到,第一次,她把自行车和我们班停在了一起,她是有意这么做的,而且,在花池边等了一会儿,直到我出现,为了告诉我那个消息。
“你现在怎么是这个样子呢?你理应更成功,更出众,你那么优秀,你初中时就发表过文章啊!”
2022年冬天,一个月前,她从微信上发了这段话给我。
“可能是因为前些年失去梦想了吧。”我回复道,“回忆一下我十几岁以来的经历,我梦想过的一切,似乎都实现了,我想读中文系,就读了中文系;我想写诗,就发表了诗;后来我想研究古代文学,就一直读到了博士……我追求过的东西,好像都拥有过了,除了一样。”
“我?”
“是的,你。”
“也许你还爱十五岁的麟吧。”她回复道,“可是现在的我……伤痕累累……呵呵,千疮百孔!”
“你不是说,你不再叫麟了吗?”
“对你,也没关系的,毕竟那是你熟悉的名字。也是……你忘不掉的记忆吧。”
回到1997年,从那一刻开始,我从少年时代的浑浑噩噩中彻底摆脱了出来,某种意义上说,开始有了方向和梦想。此后的很多年里,我可以毫不羞怯地说自己是一个梦想者,而且,不知不觉中,我的梦想也感染过一些其他人,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人生。不过在当时,这一切都还未发生,那时我心中只有几个简单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