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借下来,窝们怎摸办?”帝,用一嘴不太流利的错别字,一本正经的问朕。
君一把接过了话茬:“那还用问,找文物去呀!”君的汉语,是三个人当中,最流利的一个。
“是的,窝知道。单是,去哪力,找稳物呢?”帝,继续用一嘴不太流利的错别字说道。
朕,不慌不忙的开口了:“看看窝们身上的纹身,不就直道了。”
就这样,朕,君,和帝,将他们身上的纹身,拼在一起,终于看到了埋藏文物的地方。于是,朕,君,和帝收拾行李,出发了,开启了寻找文物的旅程。
夕阳的余晖洒在了一座高级会所的上空,那座高级会所不是别的地方,就是当年霍格钢和余先,和岳大饼,和张华仑,和高志峰,和秦浇田工作和战斗的地方。但是此时此刻,他们已经退休了,而那个地方也拆掉了,建成了一座高级会所。
就看那座高级会所,可真高级!从上到下,一水儿的落地飘窗,飘窗的玻璃倍儿亮,跟镜面似的,折射出一片刺眼的光芒,仿佛一只掰开的石榴,泛着红艳艳的光。与那份高级极不相称的是,高级会所的外面,放着一堆垃圾,引得苍蝇嗡嗡作响。
随着夕阳一点点变暗,那片红艳艳也一点点变暗。
忽然!
由打垃圾堆的中间,“噌!”的一下,站起来一个人,一个一米八几的男人。只见那男人穿着一件露着棉花的棉大衣,头发乱糟糟的,发梢上还挂着几片鸡毛,和几片蒜皮,样子看上去特别邋遢。那男人昂起一张污浊的面孔,迎着西下的夕阳撑开了一把雨伞。伞面上有几个破洞,但是,破洞不大,从那个男人惊喜的眼神之中,不难看出,那把雨伞大概也许可能,还可以凑合着用。
那男人拿着雨伞正要离开,就听“哗棱”一声,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那男人急忙低下头,就看见脚边有一堆杂物,杂物上面,盖着一块破凉席。
那男人伸出黑漆漆的手指,小心翼翼的,掀开了凉席,凉席的下面,露出一只瓷瓶。瓷瓶已经很旧了,就像刚刚从古墓里面刨出来似的,而且瓷瓶的表面还布满了细密的裂纹。
只见那男人挑起嘴角,憨憨的笑了,笑的很满足,笑的很有收获感。
紧接着,那男人拿着雨伞,抱着瓷瓶,又把凉席卷吧卷吧,夹在了腋下,然后就,兴冲冲的往回走,但是!他要回哪儿呢?
晚霞照在那男人的破棉袄和脏头发上,感觉浑身上下暖洋洋的。
那个蓬头垢面的男人姓唐,名叫唐思安,不知道是哪里人,也不知道他都经历过什么,总之,他读过书,认识字,但是,不会讲话。
穿过几条大马路之后,唐思安径直走进一片废墟。在记忆中,那里曾经是一座中式风格的街心花园,后来街心被规划了,花园就变成了一片堆满碎石瓦砾的荒地,而那里的公厕,却成了流浪汉唐思安的,家。
稀疏的蒿草一点儿都不茂盛,又细又黄,佝偻着弯弯的茎,在风中荡漾。就在那片废墟的尽头,有一扇古朴的月亮门,走进月亮门,一眼就会看到,左侧房间的墙壁上写着一个“男”字,右侧房间的墙壁上写着一个“女”字,字体清秀,用的是标准的仿宋体。每个房间的外面,都有几级湿润的台阶,隐隐约约还可以闻到隔夜酸奶的气味。
唐思安迈步走进了左侧的一间,其实那个房间里面,早已堆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是唐思安从垃圾堆里面,辛辛苦苦捡回来的。唐思安随手把雨伞放在了门口,把瓷瓶小心翼翼的放在了墙角,又把那块破凉席,铺在了房间的中间。
那只旧瓷瓶似乎很有用,唐思安琢磨着,赶明儿去菜市场,捡一些菜叶子回来,然后放上盐和辣椒面,腌一坛子泡菜。那是唐思安儿时的味道。在唐思安的记忆深处,他的姥姥给他做过,那时候的唐思安有家。唐思安小心翼翼的把旧瓷瓶清洗干净,然后爱惜的放好,怀揣着梦想,进入了梦乡,在梦里,唐思安津津有味的吃着,姥姥的泡菜。
第二天晌午,唐思安带着一只破麻袋,出现在了菜市场。
唐思安是个大高个儿,有几分走秀的资质,只要他雄赳赳气昂昂的走进菜市场,摊主们一下子就都不困了。他们有的叫他小唐,有的干脆叫他哑巴。
“喂!哑巴……”卖萝卜的摊主喊了一声,然后朝着唐思安招了招手。
唐思安拿着麻袋,一溜小跑儿跑了过去,用期待的眼神注视着摊主,意思是说:有啥好东西给我呀?
摊主指了指旁边一堆劈下来的萝卜樱子,说道:“这些你拿走吧。”
唐思安那染满污垢的脸上,顿时露出了笑容,带着些许感激,点了点头,然后摘了一些嫩的,装进麻袋里。又把摘剩下的,帮摊主扔掉。
就这样,唐思安在菜市场转了一圈,虽然没啥好东西,但是,麻袋已经装的鼓鼓的了。最后,唐思安在卖调料的摊位前面站住了,伸出黑漆漆的手指,挠了挠发痒的头皮。
“想要辣椒面儿啊?”摊主说道。
唐思安羞涩的点了点头。
“朕,借下来,窝们怎摸办?”帝,用一嘴不太流利的错别字,一本正经的问朕。
君一把接过了话茬:“那还用问,找文物去呀!”君的汉语,是三个人当中,最流利的一个。
“是的,窝知道。单是,去哪力,找稳物呢?”帝,继续用一嘴不太流利的错别字说道。
朕,不慌不忙的开口了:“看看窝们身上的纹身,不就直道了。”
就这样,朕,君,和帝,将他们身上的纹身,拼在一起,终于看到了埋藏文物的地方。于是,朕,君,和帝收拾行李,出发了,开启了寻找文物的旅程。
夕阳的余晖洒在了一座高级会所的上空,那座高级会所不是别的地方,就是当年霍格钢和余先,和岳大饼,和张华仑,和高志峰,和秦浇田工作和战斗的地方。但是此时此刻,他们已经退休了,而那个地方也拆掉了,建成了一座高级会所。
就看那座高级会所,可真高级!从上到下,一水儿的落地飘窗,飘窗的玻璃倍儿亮,跟镜面似的,折射出一片刺眼的光芒,仿佛一只掰开的石榴,泛着红艳艳的光。与那份高级极不相称的是,高级会所的外面,放着一堆垃圾,引得苍蝇嗡嗡作响。
随着夕阳一点点变暗,那片红艳艳也一点点变暗。
忽然!
由打垃圾堆的中间,“噌!”的一下,站起来一个人,一个一米八几的男人。只见那男人穿着一件露着棉花的棉大衣,头发乱糟糟的,发梢上还挂着几片鸡毛,和几片蒜皮,样子看上去特别邋遢。那男人昂起一张污浊的面孔,迎着西下的夕阳撑开了一把雨伞。伞面上有几个破洞,但是,破洞不大,从那个男人惊喜的眼神之中,不难看出,那把雨伞大概也许可能,还可以凑合着用。
那男人拿着雨伞正要离开,就听“哗棱”一声,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那男人急忙低下头,就看见脚边有一堆杂物,杂物上面,盖着一块破凉席。
那男人伸出黑漆漆的手指,小心翼翼的,掀开了凉席,凉席的下面,露出一只瓷瓶。瓷瓶已经很旧了,就像刚刚从古墓里面刨出来似的,而且瓷瓶的表面还布满了细密的裂纹。
只见那男人挑起嘴角,憨憨的笑了,笑的很满足,笑的很有收获感。
紧接着,那男人拿着雨伞,抱着瓷瓶,又把凉席卷吧卷吧,夹在了腋下,然后就,兴冲冲的往回走,但是!他要回哪儿呢?
晚霞照在那男人的破棉袄和脏头发上,感觉浑身上下暖洋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