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五章:剑公子入京城(1 / 2)

大夏天策十六年春,平静已久江湖出现了波动,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的剑公子横空出世,先是力挫天下七道谜中的酒痴刘亦青,一月之后,于金陵斩杀两个七杀殿的大修行者,成名已久的胡琴老人和童姥姥。

不久,又在金陵引发了一场血雨腥风,风满楼称此战为剑公子望京之战。

望京之战,十二个大修行者,数十罩气境武者,上千俗世武者,围攻剑公子,随之三个天下七道谜,这一战,成功将地府现世的轰动给压制住。

一期风云榜,全是有关于望京之战。

剑公子一人抗衡十二个大修行者,一战成殇,却因祸得福步入先天境界,从此以后褪去凡俗,成为大修行者,这消息在江湖上引起震惊之时,也让剑公子身份成谜,有传闻剑公子是地府倾力培养的新一辈领头人,或许会成为下一任冥王,只不过,这种说法,站不住脚跟。

最让人信服的还是另外一种猜测——新科进士,朝廷官员,琅琊郡长岭县县令,于天策十五年冬,带县兵狙击北漠入侵,血战沙场,功劳泼天,被朝中有心之人给强行夺取,并欲至之于死地,这才引发了望京之战。

这两种说法,都被风满楼宣传出来,而第二种得到了更多人认同,江湖上有不少有心之人跟据剑公子的行迹,推导出很多,拿出了不少证据。

这一消息传出来之后,不单单是江湖一片哗然,就连坊间百姓都开始哄闹起来,同时因为风满楼那句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的评价,让剑公子一度成为江湖侠女或者名门闺秀心里的幻想。

望京之战,同时搅乱风云的还有酒痴刘亦青。

风满楼的解释是,刘亦青和顾青辞不打不相识,惺惺相惜,引为知己,望京之战,酒痴不论生死,为顾青辞而战,这途中,剑道更上一层楼,距离突破,只差临门一脚,无法揣测出如今的深浅。

刘亦青在这一战之后,呗很多江湖人推崇备至,一直以来,天下七道谜在江湖中名气虽然大,但都感觉过于遥远,总有一层神秘面纱,而这一次,刘亦青却让人感受了不一样的天下七道谜。

难知深浅是剑道,剑道义字当头刘亦青。

根据风满楼的描述,这一战中,最让人好奇的还是剑谜与剑公子的关系。

秦可卿强行破先天,自毁剑道只为了给顾青辞报仇,虽然风满楼没有明说,但是如今的江湖上,不知道多少人都认为秦可卿和顾青辞两人有不可说的秘密。

江湖,鲜衣怒马少年时,总离不开情窦初开,也是很受年轻人关注的,特别是这两个人,还都是江湖上最负盛名的两个年轻一辈的武者。

至于秦可卿斩杀了七八个大修行者的事,反而被人忽略了,毕竟,剑谜秦可卿,一直以来都是无敌的。

同样在这一战中的欧阳慕华却只是微微提及,不是因为欧阳慕华在江湖上名声不显,而是因为欧阳慕华的身份太过于特殊,如果刨根问底,少不得出一些混乱,因为,当年镇北将军的冤假错案一直都是一个很忌讳的事情。

至于琴痴,表现得中规中矩,也没什么值得太过于描述的,也就只是有人会疑惑她为什么会帮助顾青辞,猜测虽多,但都没有太大波动。

望京之战,陨落了十二个大修行者,十余个罩气境武者,五百多俗世武者,这已经是近十年来,江湖发生的最大的一件事情,更何况,还有天下七道谜的参与,这件事情,短短四五天,就彻底发酵。

很多人都猜测,恐怕随着剑公子入京,恐怕还会出现大事儿,很多人都在赶往京城,还有更多的人,则是单纯的知道了几个传奇的踪迹,专门赶来京城,为求一见,自然也少不了有些有心之人,想要挑战这几个人,然后一战成名。

…………

城门外,剑气冲霄,风云激荡,随着顾青辞几个人慢慢靠近城池,无形中的压迫越来越强,城墙上的士兵都警惕了起来,快速结集了起来。

城门外三十仗,顾青辞停了下来,身上的气势慢慢消退,紧接着,琴声也停了下来,湛湛青天,依旧青天,刚刚那一时乌云仿佛从未出现过,那些剑意都消失了,只有几个人牵着马,静静而立。

刘亦青偷偷打量了素衣一眼,急忙灌了一口酒,嘿嘿一笑,道:“大哥,这种感觉真棒,厉害厉害,有气势吧,那个马家,咱们用气势就压死他!”

顾青辞淡淡一笑,又问道:“诶,我说亦青啊,你的剑道是什么回事儿?”

刘亦青无奈的耸了耸肩,道:“没办法呀,当时是差一点就成功突破了,可就是差一点,我也不知道差在哪里,不过,没事儿,已经进步很大了,我三年前就被桎梏了,如今瓶颈松动,对我来说,已经很好了!”

顾青辞点了点头,他也是武者,自然知道这种突破来之不易,除了秦可卿好像是个例外,说领悟剑道就真的领悟出一种剑道,简直不要太恐怖,不过,即便是秦可卿,不也因为强行破镜而毁了之前的剑道吗?

他们都不是像自己有系统可以开外挂,突然乍泄,这也实属正常。

秦可卿突然看向顾青辞,平静如水,问道:“你刚刚散发出来的剑意,和你之前的不一样,连我的无垢剑都发出回应了。”

顾青辞微微笑了笑,道:“我这也是一种剑道,是我的底牌。”

每一个月都有一次指定抽奖的机会,顾青辞刚刚就是用了指定抽奖机会,运气非常好,直接抽中了天外飞仙,现在,他还剩下一次指定抽奖机会和一次神兵抽奖机会,指定抽奖暂时不用,留作紧急使用,而神兵抽奖机会,他准备找个时间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