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晓得这回是于母嫌弃了。
“那不用了,我和你爸爸在首都读书的时候就认识了,我们玩得够够得了,不像你们几个土包子没去过首都。”
话音一落,于母像是反应过来什么,惊恐的看了看四周,好在大家都没看他们,又看向于父,于父神色没有一点紧张,于母这心才松了下来。
而小老四早就震惊得不行了,只是看到爹妈的动作她又好奇又刻意压低了声音:
“爸,妈,你们居然在首都上学?你们不是农民吗?我怎么不知道这事儿?”
于大海叹息了一下:
“那对不住哈,我们上学的时候没和你打招呼。”
咦,这话怎么听着不对呢?
结果于老三和于知夏两人已经笑出了声。
于小四才知道被自己亲爹给戏弄了。
“爸!”
“叫魂呢,你要是努力能考上首都的学校也可以,到时候我们全家送你们去读书。”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爸,我会努力的,我争取。”
一听就知道老四没底气。
于大海又看向老三。
“老三,你想考哪里?”
“爸,妈,正好来省城了,我想去看看学校,我还是想当老师。”
于知夏看了于知秋一眼,想到今天她买的那些东西,少女心事总是那么敏感。
“你要当老师这个愿望挺好,想看学校也可以,明天咱们一家人一起去,哦,顺便再看看其他的学校,咱们锦州也不是弱的,好大学挺多的。”
于大海看着突然插口的于老二,又看了一眼于老三,最后再看向还在吃东西的于母。
哎,果然老婆子心里就知道老大,什么时候老三有了这样的心思都不知道。老二倒是敏锐,看来下头两个娃还真要老二多照顾才行了。
“你二姐说的没错,再多看看,甚至于今年就是考不上也不急,放心,你老子养得起你,这世道怕是还要再等等。”
本来于知秋想反驳的,可一听到世道还要再等,于知秋的神色就有些萎靡了。
还要再等啊,这日头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的天亮呢。
气氛不好,于大海他们也吃好了,索性一家子结账往回走。
只是刚走到门口就看到一群人疯疯打打的准备进国营饭店。
这么巧,又是他们。
“哟,乡巴佬又来吃国营饭店啊?看不出来乡巴佬还挺有钱的。”
“就是啊,该不会是偷的吧?中午下馆子,晚上又下馆子,乡巴佬哪里能这么豪横。”
听到这些嘲讽,本来他们都不打算搭理的,结果为首的一个女孩子却突然一把拉住了于知夏:
“我的表怎么会在你手上?欧米伽星空,600多,我昨天丢的,你们看,肯定是我的!”
偷?
于知夏都要气笑了。
“所以,我们乡巴佬只要戴块好一点的手表就是偷的?”
污蔑于知夏的女同志穿着一身大红色的确良,一双棕色小羊皮皮鞋,一条红丝巾将头发绑了个结,这个打扮在这个时代的确是算是走在最前沿了。
20岁出头的样子,容貌秀丽,但咄咄逼人的样子显得非常刻薄。
“废话,大家都来看看,这个穿着一双布鞋,吃饭恨不得舔盘子的乡巴佬戴着一块600多的手表,大家说是不是有问题?”
这……
人群议论纷纷,这么说起来是呢,穿着这么寒酸却又戴这么一块手表,实在是不匹配。
于大海雄鹰般的男人自在了一辈子,第一次被人说小偷。
这感觉还真是奇妙。
结果,就在于知夏准备辩解的时候远处突然冲出来一群警察。
“不许动,你们这群拍花子可算抓到你们了,现在人赃并获,这位同志,她的手表是偷你的?我就说嘛,去一趟百货公司又是偷钱又是买东西的,肯定有问题,把他们抓起来。”
啥玩意儿?
什么拍花子?
她居然被当贼娃子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