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在你可能一点都没有意识到情况下,就已犯了罪。严重一点的。还要被流放或杀头。也没地方讲理去。那些已经过去了的、离现在或久远或近的事例。让哥一度很惊悚。
但哥也是个为文的人啊。哥在想,如果某一天谁想害哥,就在哥的作品里截一断,断章取义,幸强附会。说哥的文笔中所流露的思想属于大不敬,要受重重的责罚,也就是因言而获罪时,哥就彻底傻眼了。因为哥被害了后。陈晶将来怎么办?陈晶与哥生的孩子又将何去何从?
试想,哥如果守好一个人的日子,不管命运如何,大不了也就是害己,而不会害人。但如今哪行呢?所以说,哥成家生崽也许就是在作孽啊。然而你叫哥不管、不考虑老冯及哥的妈,也许还行;但不管陈晶及孩子,是绝对不可以的。哥就算再无人性,也做不出那种事来。
遥想哥在和冷飞飞处对象的那时,正值哥如日中天。物质上、地位上都不用烦,所以精神追求就高了。哥那时整天想着怎样名扬天下。再流芳百世。又受一点你朱才子的影响,加上冷飞飞的诱导,哥觉得还是整些文文比较好。
众所周知,哥那时间对诗狂热得不行。经过不断地锤炼,哥自个儿写的诗也能入得了很多人的法眼了。那劲头绝对超过了你朱才子。因此,哥便踌躇满志起来,还动不动以诗文送人。
那时间,也有一些违心的人来向哥讨要诗文。当他们讨到了诗文后,无一例外不光要赞美哥诗作的优美,还要赞美哥的书法水平一流,说那笔风力透纸背。狗日的,经人家这么一赞美,哥的印象在冷飞飞那里一下就有了不小的提升。最后,她都开始崇拜哥了。于是乎,哥越发疯狂,再接再厉,写了若干诗文,送给了很多崇拜哥的善男信女,
就连哥当时的首席马仔大眼——他这个毛都不懂的人,当时也讨要了哥的两篇用毛笔写的诗作,他再花些钱装裱起来,回家挂在他那个破房间里,说是以便于他励志的时候用。哥是偶然间去大眼家发现了这个情况。哥当时大言不惭地对大眼大加赞赏,说如此一来,他就是一个脱离了低极趣味的人了!
由此可见,哥本人及那些奉承哥的人,那时候已经疯狂及变态到了何种程度!哥之所以这么定义,是因为后来由于形势急直下,那所有的一切都走向了它的反面。当金爷被害,身体式微了以后,哥和金家老大等人之间进行了几场恶斗。结果是哥落败而逃。此后,哥周围的人把哥以前的一切都颠覆了。
那些以前崇拜哥的善男信女便立马翻脸不认人。他们挖苦地说,哥这个人本来就毛病多多,但最大的毛病还是太自以为是了。说哥以前吃饱了撑着整点别的事不好么,偏要整那么多诗文,搞得肉肉麻麻的!还把那东西送给他们,有毛用啊?
因为他们从来都只对真金白银感举,除此以外的一切都属于乱搞。然而当时,由于哥有势力,加之哥的高贵女友冷飞飞热衷于此,他们就勉为其难附和着咱们。实际上,他们的真正目的是以此为借口与契机,讨好哥及冷飞飞,以方便争取到其他方面的利益。
然而现在,这些诗文放在他们那里也行,可以用作现在或将来教育孩子的反面教材,警示孩子们在咱们生活的这个现实中,是不可以玩不能来钱的花架子的。
哥当时天生已经虎落平原了,也不想跟人计较,随人家怎么说,都无所谓。然而大眼等人却别具一格,他们用心险恶,竟然从哥送给他们的那些诗文中挖掘到了哥的罪证!
大眼说,他从哥给他的那两诗中参透了哥在诅咒金爷和老大夫妇不得好死!而且,哥那书法中有一个字很像金爷的头,上面圆圆的,下面像是胡子。这就不得了了啊,哥竟然敢把金爷的头从身上提下来,放到诗中!还让马仔挂在家里,没事时就对着看,还让外人动不动就来参观。这不是对金爷的大不敬还是咋的?
当大眼把这个重大发现披露出来后,哥觉得真是好笑。哥还相信,老大夫妇是不会听信大眼的脏扯的。但是哥却明显高看了金家老大。这个头脑够用、内心恶毒的女人,一看这属于她的利好消息,于是便加大利用,把这作为哥最大的罪状,告之于天下。
于是,头脑已经不怎么做主了的金爷被哥气得吐出了血,从而不管老大他们的胡作非为了。狗日的大眼,哥以前算是小看他了!”
.,s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