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军法(2 / 2)

狼烟晚明 解衣唱大风 2260 字 8个月前

比如这条:“临阵脱逃者斩,战后逃兵回营痛打四十军棍。”一开始罗咏昊觉得是胡扯:同样是跑,被你当场逮住的杀,没逮住,回来打一顿就完事了?这不是鼓励大家一起跑么?等到关盛云解释完,罗军师才意识到,自己的思路完全是错的:临阵脱逃无疑会极大地动摇军心。士兵们没有俯视全局的上帝视角,只能看到自己身边的情形,局部的溃败往往能扯动整个战线,所以将领们必须在第一时间通过毫不留情的杀戮进行阻止。等到战后大局已定,如果对回营的逃兵们一律杀无赦,逃掉的家伙们便彻底绝了回来这条路,只好去做强盗,部队也会流失大量炮灰。所以,只是痛打——与迟早被当作贼人剿灭或者饿死荒野相比,豁出去挨一顿胖揍对逃兵们来说显然更合算。而且,有些人是被裹挟着不得不跑,本身还是敢战的、有些人是第一次上战场的自然反应……一股脑都杀了,有失公允。

说到军法,无论如何不能不说到戚继光。与其说老戚同学是百战名将,不如说他更善于练兵,带得一支好兵更为恰当。比如说,老戚有一条规定,如果战斗失败就斩长官、长官阵亡则斩全队。

对此,他是这样解释的:你们以为如果战败我只杀长官,把责任全压在他一个人身上,开战了大家就都会跑么?呵呵,错啦!假设你是小旗官,打起来你会怎样?你肯定冲啊!因为如果你退,回来就是死路一条,唯一活命的机会就是冲上去杀败敌人!对不对?长官冲上去了,假设你是他手下的小兵,你会怎样?看着长官冲上去被人砍死?回来谁也别想活!你只能跟着一起冲上去,对吧?如果你的长官死了,你能带回一颗敌人的首级,杀全队其他人,放心,你没事。否则,一定要你命!这样,其他将领拼了老命用亲兵督战队砍逃兵还拦不住,累不累?我貌似只杀一人,却如臂使指层层带动:营官死了我砍队官,队官就得冲、队官死了我砍总旗官,总旗官就得冲、总旗官死了我砍小旗官,小旗官就得冲、小旗官死了我砍全队,大家都得给我冲!几千虎狼嗷嗷叫着冲,谁能挡得住?

戚继光率领三千健儿横行蓟门,打得十万蒙古同胞远遁漠北,而往往自己伤亡总是个位数,除了训练有素,这一招也是功不可没——看来,让少民同胞变得能歌善舞的,除了马克沁,还有老戚同学。

可惜关盛云和罗咏昊没琢磨出老戚这个大杀招。不过,即便如此,这支部队的战斗力已远在大明很多官军正规军之上了。

几日以后,对陕州的总攻终于开始了。

附录,十七禁五十四斩律。这是大多数营伍的通行条例,这里只列十七禁,五十四斩太罗嗦,从略。

其一: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按不伏,此谓悖军,犯者斩之。

其二: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此谓慢军,犯者斩之。

其三:夜传刁斗,怠而不报,更筹违慢,声号不明,此谓懈军,犯者斩之。

其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更教难制,此谓构军,犯者斩之。

其五:扬声笑语,蔑视禁约,驰突军门,此谓轻军,犯者斩之。

其六:所用兵器,弓弩绝弦,箭无羽镞,剑戟不利,旗帜凋弊,此谓欺军,犯者斩之。

其七:谣言诡语,捏造鬼神,假托梦寐,大肆邪说,蛊惑军士,此谓淫军,犯者斩之。

其八:好舌利齿,妄为是非,调拨军士,令其不和,此谓谤军,犯者斩之。

其九: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逼奸民女,此谓奸军,犯者斩之。

其十:窃人财物,以为己利,夺人首级,以为己功,此谓盗军,犯者斩之。

其十一:军民聚众议事,私进帐下,探听军机,此谓探军,犯者斩之。

其十二:或闻所谋,及闻号令,漏泄于外,使敌人知之,此谓背军,犯者斩之。

其十三:调用之际,结舌不应,低眉俯首,面有难色,此谓狠军,犯者斩之。

其十四:出越行伍,搀前越后,言语喧哗,不遵禁训,此谓乱军,犯者斩之。

其十五:托伤作病,以避征伐,捏伤假死,因而逃避,此谓诈军,犯者斩之。

其十六:主掌钱粮,给赏之时,阿私所亲,使士卒结怨,此谓弊军,犯者斩之。

其十七:观寇不审,探贼不详,到不言到,多则言少,少则言多,此谓误军,犯者斩之。

个人感觉,以上这些军法是文官参与制定的硬生生弄出什么悖军诈军狠军漫军的拗口名词出来,谁也看不懂更记不住。当兵的大字不识,还是曾国藩那些类似儿歌的玩意好,简白易懂,听两遍就记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