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各种农作物还没成熟,使团早早的前来拜访,除了些金银,并没有带来任何粮食。
所以,台吉只能清点军队自己去取。去年折了四千青壮,经过一整年的补充,人数还是有些偏少,于是台吉多带了些本部骑兵,这次出征的骑兵依旧是八千余人。
为了防止使团报信,他们被保护在骑军的最中心,更有近卫日夜盯防。
…………
阳光透过古老石墙上的破洞洒下,形成斑驳的光影。
街道两旁是狭窄而拥挤的房屋,其墙壁上残存着岁月留下的厚重青苔。
这里是布伦纳城,一年前的战争痕迹,似乎已经彻底抹去。
不过是换了个城主,城里的贵族还是贵族,平民还是平民,并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变化。
这条街道是平民们日常生活的场所,人们穿着各样简朴而颜色暗淡的衣物,在这里忙碌地行走。
一个年轻人迈着轻快的步伐,在街上闲游。
他叫奎尔斯,是一名泥瓦匠。他刚刚结束了城东一个贵族老爷庄园外墙的翻新。验工的结果让贵族老爷很满意,还额外赏了他一枚铜币的小费,这样慷慨的贵族老爷可不多见啊!
结了工钱,奎尔斯早早结束了今天的工作,想去中心街的酒馆喝一杯。
布伦纳城里的小酒馆有几家,但奎尔斯独爱中心街最北边的一家酒馆,名叫老布什酒馆。
走到酒馆门口,奎尔斯抖了抖粗布束腰外衣上残留的粉灰,这才迈着精神的步伐跨了进去。
酒馆里稀稀落落地坐着五六个人。
“瞧瞧,这是谁来了?”
“奎尔斯,今天怎么这么早?”
奎尔斯微笑着向众人挥手,然后径直走到吧台前,敲了敲台面,说道:“嘿,老布什,躲到哪儿去了?”
只见一个秃顶的老头慢慢悠悠地从吧台下探出头来:“哦,是奎尔斯来了。今天喝什么,还是老样子吗?”
“不,今天不喝麦酒,给我来杯小酸酒。”说着,奎尔斯就从深邃的口袋里摸索到一些铜币,将其中一枚放在老布什面前。
“年轻人,你今天发财了吗?”
由不得老布什奇怪,平日里奎尔斯都是点的麦酒。
这种平民酒馆除了最常见的麦酒,还有一种颜色很淡的、发酸的兑水葡萄酒。
平民喝的葡萄酒被俗称为小酸酒,是用酿酒时脚踩出汁之后剩下的葡萄残渣与水混合之后发酵得来的。
小酸酒跟麦酒的价格一致,都是一枚铜币,不过分量却大不相同。麦酒通常是一大杯,而小酸酒只有麦酒的一半,所以后者点的人较少。
片刻,一杯颜色很淡的小酸酒被递给了奎尔斯。他抿了一口,即便它味道发酸而且有苦味,奎尔斯仍觉得这是不可多得的美味,因为他觉得这是自己离贵族生活最近的一种食物了。
奎尔斯就着酒,向老布什倾诉今天发生的事。老布什是一位善于倾听的老者,不断点头附和着奎尔斯的话语,时不时还发出惊呼。
“哦!天哪!真的是这样吗?亲爱的朋友。”
每当酒喝完的时候,老布什都会及时地提醒奎尔斯续杯,因为担心奎尔斯会饿,老布什向他推荐了手指粗的腌肉条。
这样做的代价就是,为了缓解腌肉条的咸味,奎尔斯不得不多点了几杯麦酒。
不知不觉间,喝了足足三个小时。
奎尔斯不得不离开老布什酒馆,因为他口袋里的钱花光了。
老布什耐心地将奎尔斯送到门口,他总是这么体贴。
奎尔斯踉跄着走在街上,咂着嘴巴回味小酸酒的滋味,从斑驳的地板到匆匆的行人再到白云和蓝天。
奎尔斯抬起头,已经好久没看过天了。
天是那么的蓝,蓝的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清澈。
奎尔斯张开双臂试图拥抱天空,耳边不断有靡靡之音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