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 十岁时就见过曼曼。(1 / 2)

夜半三更,恍惚间,孟鹤煜来到一片怅然若失,飘渺虚无的幻境之中。

空无一物,只有他一人,转着脖子四周看看,不见曼曼。

“曼曼?”

他喊一声,嗓音空灵,有很强的回音,飘荡几个轮回之后,没入耳边消失。

“哈哈…哈哈…”

霎时,一阵银铃欢笑入耳,孟鹤煜转过身子回头看。

是小时候的黎姿曼。

约摸十岁左右,她穿着腰间盘有白丝带的粉色轻纱裙,走起路来一蹦一跳,轻飘飘的,可爱伶俐。

“小妹妹,我们俩迷路了,你知道津市电视台怎么走吗?”

说话的是沈鹏,他比黎姿曼高整整一头。

沈鹏牵着孟鹤煜的小胖手,两个人在津市的大马路上瞎晃悠。

“知道呀,不过很远,给你们俩钱,你们坐出租去吧。”

说着,黎姿曼白皙稚嫩的小手从裙子口袋里掏出二十块钱,沈鹏挠了挠头发,不好意思的接了。

“谢谢你,你家在哪?我找到我爸还你钱。”

“不用了,再见。”

“再见。”

说完,黎姿曼一蹦一跳的跑了,伴随一声声莺啼欢笑。

消失在沈鹏和孟鹤煜的视线之中。

那是他们俩十岁时,放暑假,沈阳北去津市出差,带上了他们俩。

他俩调皮,趁保镖不注意,从电视台后门溜了,溜到一家包子铺,吃包子的时候被人偷走了外套。

钱和手机都丢了。

打算和包子铺老板借打车钱,谁料给他们俩轰出来了。

沈鹏和孟鹤煜何时有过如此囧地,那天的大太阳可太毒了,晒得两人汗流浃背。

一筹莫展之际,沈鹏站在马路边拦车,几个出租车司机贼的很,非要沈鹏先掏钱。

他俩哪有钱啊?

只能站在马路边,叉着腰生闷气。

“大不了走回去,来人我问路,哼。”

沈鹏牵着孟鹤煜,抬步就走,十岁的孟鹤煜,身材微胖,显得有些蠢。

没走几步路气喘吁吁,要中暑。

“你能不能行了。”

“我累了,咱俩歇会吧。”

“来人了,我去问路。”

没想到,前面来了一个可爱漂亮的小妹妹,沈鹏唰的脸就红了。

问完路还给了他二十块钱。

沈鹏当即高举二十块钱在马路边招手,贼眼出租车司机,拉着他俩就走。

“爸,我跟你讲我遇到一个小妹妹,给了我二十块钱,我和孟鹤煜才回来的。”

“知道了,咱们回京市了。”

“我得还人家钱啊,就在包子铺门口,穿粉裙子的小妹妹,你快去调监控。”

“就二十块钱而已,改天看见再说吧,老爸累了,回家了。”

“那好吧,回家吧。”

原来那个小女孩是曼曼,孟鹤煜翘起嘴角,原来他们十岁的时候就有过一面之缘。

“老弟,醒醒,醒醒。”

天空渐亮。

沈鹏来给孟鹤煜拿早餐,他趴在黎姿曼床边睡着了。

“哥,你还记得咱们十岁那年在津市,吃包子丢了手机,遇到一个小妹妹给了咱们俩二十块钱吗?”

“记得啊,穿粉裙子的嘛。”

“是曼曼,我梦见了,是她。”

“啊?”沈鹏目瞪口呆。“天呐,我老爸真活该,当初要是听我的查一遍监控,就能找到曼曼了。”

的确,沈阳北有过多次可以打探到女儿的机会,一一被他弄丢了。

十岁的黎姿曼因为和哥哥多说了几句话,给了他二十块钱,耽误了点时间,躲过一劫。

沈鹏抚摸黎姿曼白嫩的小脸,心都被妹妹萌化了,昨晚上他把这几天的事揉进心里,消化了一下。

对可爱的妹妹,恨不起来一点,心里万般心疼她。

甚至有些庆幸,黎姿曼是他的亲妹妹。

孟鹤煜边吃油条边说。“你爸就是没福气,曼曼可是广告明星,他看看电视就能发现女儿。”

“可不,我老爸不爱看电视,对明星不感兴趣,曼曼是多大当广告明星的?”

“十八岁吧。”

“得,我更无福,我那时候创业沈氏传媒,怎么就没发现宝一样的她呢。”

“儿子,说什么呢?”沈阳北来了,身后跟着沈爷沈奶,一夜未睡,赶去了奉天,又赶了回来。

“没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