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藤摸瓜,玲珑几乎没有歇口气的机会,她审了小贼三天,才终于从小贼口中审出重要线索。
这小贼并不笨,反倒有几分小聪明,他虽然没能挤进贼人的核心里头,但有心打探消息,供出来的东西不少。
在青州,这样的团伙大概有六七个,其中两个最大的都超百人。
总共近千人的团伙分布在青州各处,有些甚至藏匿在村子里,和村里人合作。
这次虽不是玲珑带队,但她也参与了最大的两次围剿抓捕。
上司将她的功劳报上去,才进役吏署半年,玲珑就升了官,成了役吏署专管重案要案的小队队员,不仅报酬上涨,还能参与许多重要会议。
比如表彰大会。
“听说那土豆已经种出来了。”上司在下班路上同玲珑说,“表彰大会上应当会将土豆拿出来,说不准你就是第一批吃到土豆的人。”
土豆这个东西在青州人尽皆知,人人都知道巨船出海是为了带回神粮,也知道神粮里头最重要的两样东西——土豆和玉米都被成功带回。
玲珑虽说是在役吏署,不懂农业上的事,但也知道如今青州的人实在太多了,粮价能一直稳着,只是因为阮姐快把宋地的粮食买光了,不止是宋地,连高丽倭国的粮食都在买,这两地的粮食实在不怎么好吃。
上司显然知道的更多一些,她拍拍玲珑的肩膀:“逃来的人太多,倘若一直如此,又没有神粮,恐怕过不了多久就要饿肚子了。”
无论阮地的日子有多好过,但前提永远是能吃饱肚子,一旦百姓发现自己再怎么努力干活都吃不饱肚子,要么再次逃跑,要么就会闹起来。
玲珑:“那土豆好吃不?长在土里的豆子,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滋味。”
上司笑道:“没什么味道,我有一友,正是在船上的护士,她是吃过的,说是味道寡淡,还不如芋头。”
“不过饱腹。”上司,“就是吃多了,酸水要冒到嘴里。”
“得混着别的粮食吃,倘若能和米面混着吃,吃多少都成。”
玲珑:“玉米呢?这名字听着就贵气,什么米能跟玉似的?”
上司哈哈一笑:“也就这个一说,听说阮姐爱叫它苞谷,是有叶子包着的谷物,吃着也就那么回事,也是没啥味,不过要是放糖做成甜口的还挺香。”
“要放糖?”玲珑嫌弃道,“那这东西金贵,还不如土豆。”
“怎么做也就那么一说。”上司,“能吃就成,不拉嗓子就是好粮食。”
玲珑对土豆玉米没什么感觉——她是南方人,这辈子最爱的就是白米饭,空口就能吃两大碗,倘若再来点咸菜,三碗都吃的,她以为世上再没有比白米饭更好吃的东西。
更何况家里曾经是开镖局的,饿着谁都不会饿着她。
上司是北方人,自幼吃饱饭的时候屈指可数,灾荒年岁,能入口的东西都不会放过,连树皮都啃过,自然不会嫌弃能饱腹的粮食。
不过两人虽曾经的遭遇天差地别,但却从未因此生出隔阂来。
“对了,你晓不晓得冯大人要来了?”上司突然说道。
玲珑一愣,而后双眼不由瞪大,炯炯有神:“冯大人?冯舒窈冯大人?她也要来?表彰大会上也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