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欢的长子高澄,字子惠,小名阿惠。自幼聪慧过人,严明有大略,具备政治天赋,自小就深得父亲高欢喜爱。东魏建立后,历任尚书令、大行台、并州刺史、京畿大都督、吏部尚书等职。
天平三年(536年),入朝辅政,拜大将军,册封渤海王世子,通过改革官员选拔制度,惩治贪贿,整顿吏治,制定法律等手段,迅速确立了权威。
年仅十五岁时就担任代理吏部尚书,即东魏朝廷的宰相职务,到了538年,由代理变成兼任史部尚书,正式确立高澄为东魏朝堂上的宰相地位。
在高澄入邺城辅政之后,东魏政权初期官场的贪贿之风,开始逐渐得到改善,(538年)十二月,高澄担任吏部尚书之后开始整顿吏治,改革官员选拔制度,不拘一格选用收集人才,给东魏的政治带来了新气象。
北魏从崔亮开始挑选官员就论资排辈,不按才能选取。高澄废除了这一个制度,开始根据才能名望挑选官员,亲自写书征召各地有才学有名望的士子为朝廷效力。
当时品德好、有本事的人,都得到了提拔重用,有的一时安排不了相应的位置,高澄就将他们召为宾客,在自己府中供养起来,有时间便与他们一起游园娱乐赋诗,使这些人各得其所,各尽所长。
北魏末年时期,自从河阴之变后,当时的权臣尔朱荣为了安定朝中人心,上奏滥封官爵。赠荫一事,渐渐变得杂滥无章,平庸无能的官员动辄高官厚禄,被有识之士所非议。
高澄任职宰相后开始纠正其过失,使得追赠褒扬渐有章法。高澄推荐铁面无私的崔暹为御史中尉,严厉打击那些无法无天的贪官污吏,尤其是窃据高位的权贵,有许多人被绳之以法。官场风气大有改观,人心为之一振。
兴和三年(541年),高澄在麟趾阁和群臣编纂议定了律法《麟趾格》,并颁布天下。《麟趾格》是《北齐律》的蓝本,又是隋唐律法的直接渊源,影响一直波及后世。
在高澄的主持下,朝廷将治国的政策书于榜上,公开张贴在街头,供天下百姓自由评论,发表意见。对那些提出建议或批评时事的人,都给予优厚的待遇,即使言过其实或言辞激烈,也予以宽容,不加罪责。
由于百姓的称赞,高澄的威望不断上升。在这段时期内,东魏与南方的梁朝关系比较和睦,双方的使节往来频繁。然而,为了显示各自的“国威”,东魏与南朝梁的使节都竭力在言辞、才学方面争锋,常常出现热烈辩论的场面。
无论是梁使至邺城(今河北临漳),还是魏使至建康,都是如此,久而成为惯例。高澄则乐于此道,每当设宴招待梁使,高澄或者亲自到场,或者派遣属下与会。凡是东魏方面有所妙论、他都兴奋异常,为之鼓掌助威。
他也因此召揽了一大批文人学士,或罗致门下,以为宾客;或推荐给朝廷,出任各级官吏。
高欢俩父子,一个在晋阳遥控朝政,建立军事基地,加强军备,儿子则留在都城邺城管理百官事务,朝廷内政。两个人互相配合,可谓相得益彰。
高澄主政期间,对弟弟高洋也是十分赏识,并着意栽培,在高洋年仅不到十岁时就将他引荐入朝廷任职。
高洋于东魏孝静帝天平二年(535年),凭借门荫入仕,拜散骑常侍、骠骑大将军等职,历任左仆射、尚书令等要职,受到其兄高澄的重用。
兄弟二人成为了高欢掌控整个东魏朝政的有力相助之人。期间,高洋每天跟随大哥上朝议事,学习到不少的治国实务经验,为他日后成为帝王打下了坚实牢靠的基础。
高澄与高欢对待民族矛盾方面有差别,他爱贤好士,没有民族偏见,在鲜卑政权之中,能够做到礼遇汉族士大夫。他也支持汉族官员崔暹等人的各样举措,使这些汉族官员敢于展开弹劾监督的行动,不畏强权。崔暹等一干汉族文官在高澄的大力支持下全力纠察权豪,无所纵舍。
高澄在对待贪腐问题上也比高欢进取,他到邺城上任后执法严厉,处事果断,人们为之震惊。当时在邺城朝中的事务主要由孙腾、司马子如、高岳、高隆之等人管理,都城人称他们是“四贵”,这些人自恃功高,在邺城专横放肆,骄蛮贪婪,不可一世。
高欢想要削弱他们的权力,所以委任高澄为大将军、领中书监,将原来属于门下处理的机要大事全部移交给中书省,对文武百官进行奖赏与惩罚,事先都必须向高澄禀报。因此,高澄到邺城后对“四贵”采取了压制的办法。
有一次,高欢的死党故旧孙腾见高澄时,不愿表现得恭恭敬敬,高澄便命令左右把他从床上拉下来,让他立在门外,身边围上刀环,狠刹了孙腾的威风。
高欢知道高澄的一系列动作后,告诉他的臣子们,让他们不要与高澄起冲突。于是,百官见到高澄之后更加畏惧。
高澄的威望之所以能够慢慢建立,除了他自己一系列雷厉风行的举措以及其严厉的刑罚外,还有高欢对自己这个儿子的支持。高澄能够在短时间内使众臣信服,这与高欢为高澄一路的铺垫是分不开的。
只可惜,高欢始终对“四贵”采取包庇纵容的手法,令高澄不得不卖老爹的面子,而对贪腐问题没有做到彻底铲除。
高欢的长子高澄,字子惠,小名阿惠。自幼聪慧过人,严明有大略,具备政治天赋,自小就深得父亲高欢喜爱。东魏建立后,历任尚书令、大行台、并州刺史、京畿大都督、吏部尚书等职。
天平三年(536年),入朝辅政,拜大将军,册封渤海王世子,通过改革官员选拔制度,惩治贪贿,整顿吏治,制定法律等手段,迅速确立了权威。
年仅十五岁时就担任代理吏部尚书,即东魏朝廷的宰相职务,到了538年,由代理变成兼任史部尚书,正式确立高澄为东魏朝堂上的宰相地位。
在高澄入邺城辅政之后,东魏政权初期官场的贪贿之风,开始逐渐得到改善,(538年)十二月,高澄担任吏部尚书之后开始整顿吏治,改革官员选拔制度,不拘一格选用收集人才,给东魏的政治带来了新气象。
北魏从崔亮开始挑选官员就论资排辈,不按才能选取。高澄废除了这一个制度,开始根据才能名望挑选官员,亲自写书征召各地有才学有名望的士子为朝廷效力。
当时品德好、有本事的人,都得到了提拔重用,有的一时安排不了相应的位置,高澄就将他们召为宾客,在自己府中供养起来,有时间便与他们一起游园娱乐赋诗,使这些人各得其所,各尽所长。
北魏末年时期,自从河阴之变后,当时的权臣尔朱荣为了安定朝中人心,上奏滥封官爵。赠荫一事,渐渐变得杂滥无章,平庸无能的官员动辄高官厚禄,被有识之士所非议。
高澄任职宰相后开始纠正其过失,使得追赠褒扬渐有章法。高澄推荐铁面无私的崔暹为御史中尉,严厉打击那些无法无天的贪官污吏,尤其是窃据高位的权贵,有许多人被绳之以法。官场风气大有改观,人心为之一振。
兴和三年(541年),高澄在麟趾阁和群臣编纂议定了律法《麟趾格》,并颁布天下。《麟趾格》是《北齐律》的蓝本,又是隋唐律法的直接渊源,影响一直波及后世。
在高澄的主持下,朝廷将治国的政策书于榜上,公开张贴在街头,供天下百姓自由评论,发表意见。对那些提出建议或批评时事的人,都给予优厚的待遇,即使言过其实或言辞激烈,也予以宽容,不加罪责。
由于百姓的称赞,高澄的威望不断上升。在这段时期内,东魏与南方的梁朝关系比较和睦,双方的使节往来频繁。然而,为了显示各自的“国威”,东魏与南朝梁的使节都竭力在言辞、才学方面争锋,常常出现热烈辩论的场面。
无论是梁使至邺城(今河北临漳),还是魏使至建康,都是如此,久而成为惯例。高澄则乐于此道,每当设宴招待梁使,高澄或者亲自到场,或者派遣属下与会。凡是东魏方面有所妙论、他都兴奋异常,为之鼓掌助威。
他也因此召揽了一大批文人学士,或罗致门下,以为宾客;或推荐给朝廷,出任各级官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