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的很快,白凌君要么忙着跟杨茜调试设备,要么忙着使唤鬼,几乎没时间出门。
正月十五之后,人们开始工作,白凌君也裹起大衣,半躺在书店门口圈起来的小吧台里玩手机。
抬眼就能看到窗外消融的雪从屋檐上滴落下来,路人低头,缩着脖子,三三两两匆匆离去,清晨从左向右,傍晚从右向左,因为右边再隔两条街的地方,是林时家的大楼,以它为中心,是这个片区的商业区。
偶尔有人路过这不起眼的小书店,也进来看两眼,绕一圈,出来说:“老板,你这书都旧了。”
白凌君头都不抬,手撑在椅子扶手上一挥:“爱买不买,上你们的学去吧。”
客人就念念叨叨,悻悻的走了。
二月初,杨茜房租到期,决定搬来与她同住,白凌君问了好几遍说:“你确定吧,上班那么远,要是因为租不起房,那……额……”她有些心痛,但还是妥协:“你可以不再给我钱,反正你已经出师了。”
“没有出师。”杨茜几乎下意识就说,说完又觉得唐突,委婉道:“我来这里,就是想求白老师庇护,一个人在家很害怕。”
于是地下仓房被收拾成次卧,杨茜住进去,每天很早就要挤地铁通勤,白凌君偶尔早起,会帮她带早餐,看着她风风火火出门,然后缩在吧台里吃自己那份。
行人来来往往,白凌君从未这么仔细的看过临江市清晨的太阳。
她突然想起一些小事。
以前她不会吃早餐,因为很麻烦,起不来,要补觉,谈恋爱后才养成这个习惯,那个人总要把她薅起来,看着她迷迷糊糊吃完,又钻回被窝里,才去上班。
副本里也是。
确定关系后几乎都是那人整晚整晚守夜,第二天准时薅她起床,她那时就想,这人是不需要睡觉吗,还是就纯为喊她吃个早饭。
现在看来,的确只是不需要睡觉而已。
失恋有股后反劲,总是在做各种事的时候,想起以前身边还有另一个人。
其实就一年多,白凌君也不知道为什么后劲这么大,可能因为莫渝秋并不是一个坏的恋爱对象,豪门继承人,有钱有素养,玩弄感情的时候很认真,玩腻了也很果断,没有冷暴力,也没说要她还钱。
算很好了,毕竟她白凌君是什么烂人啊,她有什么资本,又凭什么把人家留在身边?
分手那天她久违的哭了,其实并没有悲伤到需要哭成那样的地步,但眼泪就是不听话的往下掉,好像大脑在说:“一个ATM机而已,什么清白不清白的,你又不在乎”,身体却在说:“你失去了一个很重要很重要的东西。”
她的确不在乎清白啊名誉啊什么的,刚从孤儿院出来那会,她在夜店门口偷自行车卖,路边抽烟的车主看到,把她拉到巷子里说:“一辆自行车,再加四百,你给我用口。”
当时她还未成年。
最后男人失去半个睾丸,整条街的人都在传:“最近有个偷车鸡,玩的特野。”
大白天有混混认出她来,就边嬉笑边喊:“今晚去哪片偷车?”
他们当梗玩,“去哪偷车”的意思就是“今晚去哪卖?”
那时候白凌君是真的,一点都不在乎,听到声音她停下来,不喜不怒的看着那群混混,问:“给多少?”
混混头子很惊喜:“我们这么多人,打个折,50一个呗。”
“穷逼。”
她不会做这个,因为脏,怕染病,就单纯想问问,看自己值多少钱。
这条街在北边,临江北,城中村,后来她去南边,才认识了莫渝秋。她很少白天出门,害怕走在大街上,有人认出她来,喊:“莫总包养了我们那的名妓!”
天呢。
光是想想,就觉得莫渝秋下半辈子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