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要妖丹(2 / 2)

说起来,那日这女子先他们一步下山来,那么巧,人面蜈蚣的内丹就没了。

万俟云螭借饮茶之际,眼眸微垂,遮去一闪而逝的杀意。

大长老一听到妖丹遗失,马上提到曲氏有补救措施……分明是早有准备。

说是曲氏有备无患也好,说是深谋远虑也成,万俟云螭心中对此一直怀有疑虑。

但,若这女子是金蛇娘子曲天娇的心腹,那么一切就都合情合理了。

——曲氏提前派人取走蜈蚣妖丹,等他扑空,再献上黑蛛妖丹,帮王族解决燃眉之急,两家联姻之事,自此是板上钉钉。

万俟云螭想得入神,手上发出轻微的“咔哒”一声,这时忽听一人道:“公孙庄主,如今人已齐了,总算能告诉大伙儿那妖莲下落了吧?”

他放下裂开的小盅,眼皮一撩,循声看去。

说话的是周齐宇。

公孙项正待答言,周齐宇却又截断道:“公孙庄主且慢,在下还有话要讲。”接着也不等主人家反应,便道:“在公布隐雾妖莲所在之前,周某认为,有些话得讲在前头——例如那妖物伏法之后,残躯如何分配?”

戚红药眼盯着杯中,看茶叶浮沉,喉咙里溢出一声轻哼。

周齐宇说到这里顿了一顿,马上有人闻弦歌而知雅意,当即道:“不错,这事情该先讲好,方能免去许多无谓之纷争,尤其是莲子的归属……”

传闻隐雾妖莲化形之后,每百五十年,方生一颗莲子,服食一颗便能延寿一纪,三颗能伐经洗髓,若七颗莲子并整株莲蓬一同使用,可半步登仙!

七颗莲子的妖莲只存在传说中,但种种迹象表明,落霞山庄这株,少说也有三颗莲子。

试问谁不心动?

周齐宇在手头两张销金榜间挣扎良久,终是忍痛推了另一头,约上师妹赶奔此处,全为莲子而已。

公孙项屡次被人抢话,倒是不恼,只略一沉吟,道:“按理说,该是论功行赏,哪一位诛妖出力最多,自然就有资格先选彩头。”

再者说,妖莲的价值也并非只在莲子,其莲叶花瓣枝蔓,无一不是入药珍品,只不过效用逊色于莲子罢了。

厅中响起一阵议论声,一个身披黄袍,斜背单斧的大汉道:“不错!现在有啥可争的,那劳什子花精,单算瓣瓣儿也有他十六七片,劈吧劈吧,在座的都有份儿!”

听到这里,在场的其他人都还算认同,有几位也出声附和。

独独万俟云螭嘴角微陷,露出一丝怜悯的笑。

戚红药干脆端起茶杯,一饮而尽。

这茶水粗糙,沏茶的小厮也不尽心,她却喝得很有滋味。

粗茶有粗茶的好处,虽说溜进口中的茶梗咀嚼起来又硬又涩,但她总以为,苦味令人醒神、心清,而人心一清,就能避免说出浑话,做出浑事。

——她一旦心中有事,就愿意吃些苦的东西。

她现在的心情就不是很好。

因为她发现,这屋子里不但有周天宇那样的蠢货,更可怕的是,还有些天真得令人绝望的家伙,只怕这一局后,能活下来的人不多。

真没必要担心东西不够分呢。

周天宇对这话题的走向很不满,干脆挑明了道:“公孙庄主,到时候,您当能说到做到么?非是周某小人之心,只不过人心有远近,到时候谁的功劳大,还不是您一句话的事?”他毫不遮掩的盯着万俟云螭,话中指向之明显,连瞎子都看出来了。

这担忧也不无道理。

销金榜不单是悬赏令,更兼有契约之功效。落霞山庄此次发布的销金榜已经言明,除妖之后,庄主公孙项绝不私吞妖莲,但却拥有其分配权。

也就是说,公孙项说谁能得到莲子,谁就能得到。

本来大家的起跑线都差不多,便是周齐宇、王梦儿这样的名门子弟,也与公孙项并无私交,谁想到,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个莫七爷——公孙项对此人明显是格外礼遇,则能不叫人心生顾忌呢?

不光是周齐宇,其他人心中未尝不做如此想。

万俟云螭没看见那些敌视目光似的,转头径直对公孙项道:“他们都觉得我有特权呢。”他修长的手指在下颌轻点,漫不经心地道:“既如此,我不要点儿什么,岂不是浪费?”

周齐宇一听,额头青筋都迸起了,单手按剑,怒道:“阁下未免太目中无人!”

万俟云螭终于侧了侧头,看向他,“阁下又在急什么?你我的目标并不冲突。”

戚红药停止咀嚼,目光第一次定在万俟云螭的脸上,微微发寒。

“不冲突?”周齐宇冷笑,“莫非你放着莲子不要,反钟意那些枝蔓?”

“非也。”万俟云螭一字一顿的道:“我要妖丹。”

他嘴上回答周齐宇的问题,视线却盯着戚红药。

戚红药也在看他。

两人的目光在空中相撞,几乎发出噼啪一声轻响。

顿了半晌,戚红药的舌尖在口内游动,缓缓咽下了残茶。

万俟云螭看着那道突然摄人的目光,心中更肯定自己的猜想——果然,她也是冲着妖丹而来。

她必然就是金蛇娘子的心腹了。

万俟云螭一旦验证了猜想,第一个念头却是:好大胆的女子!

余光瞥了一眼从进屋就打蔫儿的白十九,心中暗道,她敢孤身潜在一众天师间,却比这狐狸强出百倍,不知原身是个什么妖物。

可惜,既是曲天娇的手下,自己是断不能让她活着离开。

戚红药此刻,也终于认真打量起万俟云螭,此时才发现,这突然冒出的莫七少主,竟是她获取妖丹的最大对手。

此人神气内敛,看不出修为几何,比周齐宇那厮要棘手得多。

不过……再狠的人物,也是会死的。

二人对视间,同时想到一件事:幸亏长天契不禁止同类相残,她/他既然拦了我的路,就必须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