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脑子里有一千个声音在往复循环,炸裂的呼喝:去找沈青禾!
去问他,这是不是他的手笔。
这冲动如此强烈,汹涌得要吞没理智,令她都忘记耳后流血的伤口。
戚红药本来盘膝坐在那,突然,头猛地撞向身前凸起的石头。
砰。
耳内嗡的一阵轰鸣。
她昏昏沉沉直起身,借着剧痛带来的清醒,告诉自己:
真相不重要。
在这个时候,真相是什么,一点也不重要。
她回身,看向身旁的藤篓。
现在,重要的事情有且只有一件:保护庞娟。
保护庞娟!
*
甘六的一腔愤怒,很快转为兴奋。
因为他有一个喜人的发现——那贱人掩藏踪迹的手段虽好,但还不够绝妙。
如果只是戚红药自己,她也许会像个鬼魂一样,一见太阳就消散无踪。
可是,她还带着一个昏迷不醒的女人。
其实她留下的痕迹已经非常少,甚至可以说,虽然有,也接近于无。这个世上,几乎没几人有那个本事,能分辨得出。
甘六几乎笑出了声。
他从未有哪一刻,如此感激自己的姓氏、出身。
他是“大都会”甘家的子弟,而甘家,正是以埋伏、追踪、猎杀之绝技闻名天下。
甘六虽然叛出家族,但本事已学到火候。
“来一场酣畅淋漓的捕猎吧——我会像鹰扑兔,猫捉鼠一样捕获你。”他轻轻地道:“好好跑,老子开心了,兴许会给你个痛快的。”
那日,他先被万俟云螭废了四肢,而后遭戚红药卡脖子威胁,甘六深以为耻。
尤其是对戚红药。
——万俟云螭他固然也恨,但那个男人十分强悍,他虽输掉,也并不觉得有那么屈辱。
戚红药不同。
就算碰巧有那么两把刷子,一个女人——不管她是天师还是厨子,皇妃还是花魁,有声望还是掌实权,归根结底,她也还是个女人。
她怎么敢,趁自己伤重,就那般羞辱威胁他?!
那贱人,一定要为她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甘六是这样的暗暗切齿。
是以,他已顾不得在旁人面前遮掩实力,动用浑身解数,只为雪耻。
他在没有脚印的地方看见脚印;
在狂风飙旋的地方嗅到残息;
从一个垮倒了半寸的蚁窝、一块被猛兽遗弃的腐肉、几片轻黄带绿的落叶,推断出“猎物”的逃亡路线。
他甚至可以根据这些不算痕迹的痕迹,来估算出双方的距离。
他只用鼻子一嗅,就能说出这痕迹是哪一天哪一刻留下的,比渔佬看鱼的品相还准;比老妓相男人的眼光还毒。
他一路从阳光普照,追到星斗漫天;由晓风残月,再见到红日艳艳,不管猎物是否休憩,猎手总是昼夜不休。
一日夜的工夫,眨眼便过。
甘六心中也暗自窃喜:这两日干旱无雨,真天助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