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军卒被剥掉军装,圈在一个大院子里。
根据白静和文程两人的统计。
二十五辆马车,有二十辆满载了军粮。
战马一百一十匹。
军械,甲胄齐全。
瞬间,林丰手下一百五十名军卒,成为真正超编的正规边军丙子第三骑队。
第二天,林丰更是忙碌,他要几名甲正,从三百边军中,挑选出身体条件好的军卒,编入自己队伍里。
再从这些军卒里,挑出四个特别优秀的青年,担任自己的亲卫。
经过整编后,林丰便让军卒投入训练中。
他制定的训练计划十分苛刻,每天都能把军卒累成狗。
如果不是能吃饱饭,许多军卒便会放弃这么高强度的训练。
在实战训练中,林丰发现了一个致命的缺点。
军卒在刀阵的对练中,手里的刀没砍几次就废了。
强度太差,这样的武器,用到真正的战场上时,就是致命的缺陷。
林丰琢磨着自己前世接触的合金武器。
具体制作过程不太了解,可对提高铁质强度应该没那么难。
他端详着手里的一把弯刀,这种铁,比自己前世接触的生铁还软。
只需用高温烧掉其中的杂质,就能一定幅度地提高它的品质。
林丰叹了口气,嘴里念叨着。
“高温,高热...”
木柴肯定是不行,需要煤炭,而且还是要好的煤炭才行。
首先找到煤炭,然后将煤炭炼成焦炭,然后才建个高炉,用鼓风机,将温度提高到合适的地步。
林丰顿时觉得有些头疼。
自己手里的长刀,品质不错,是缴获铜甲鞑子之手。
应该是经过铁匠无数日夜的反复锻打,费时费力,才弄出一把好刀。
这个办法肯定不适合批量生产。
“如何弄出高温高热呢?”
窝在他身边的白静,用一双丰腴的白嫩,挤压着林丰的身体。
“怎么了哥,这还不够热?”
“够热,够热了。”
林丰顿时放下心事,翻身将白静压到身下,奋力修理被身体挤压着的一团柔软。
边军大营中,宋轶对前来报告的军官反复询问着。
“你确定是丁字第十四队的?”
“宋将军,丁字第十四队的队将,马奉堂,是俺同乡,外出押运粮草,已经二十多天了,至今未归。”
“派人去查了吗?”
“有三个组的游骑沿着运粮路线查过去了,并无任何踪影。”
宋轶想了想。
“此事先不要惊动大将军,你们加大查找范围,多派人手。”
那军官立刻躬身应是,退了下去。
三天后,宋轶再次接到报告,说马奉堂押运粮草至邠县后,突然就失去了联系。
此事已经发生了二十多天,宋轶不能再瞒着崔永。
丁字第十四队马奉堂带了三百多军卒,二十五车粮草,消失了。
崔永看着手中的报告,眉头紧皱。
站在大案前的莫用,眼睛在崔永和宋轶之间转悠。
“大将军,是不是盔屋山的山匪干的?”
宋轶试探着说。
莫用冷笑一声:“三百多军卒,盔屋山没那能耐。”
崔永也点头认可莫用的说法。
“那就是鞑子摸到了咱后方?”
崔永疑惑地抬头盯着宋轶。
“三百多人,一个都没回来?”
“是,一个都没见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