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二章 受益匪浅(2 / 2)

可以说是地头蛇了。

如今有何松这位好友来此,既然孟观无法相陪,那留在何松身边的,自然便只能是魏凡了。

有魏凡在此,何松也不至于百无聊赖。

对此,何松心中倒也稍稍一暖。

魏凡此举,倒是将何松看得极重。

至于孟观那边,由于孟观乃是此次盛会的主角。

因此,何松对其此刻还在外界迎客的行为,倒也没有什么想法。

毕竟,身份不同,哪怕孟观也如魏凡这般看重自己,却也始终还是需要亲自路面迎客的。

带着这样的想法,何松与魏凡对坐闲聊。

同时,也等待着后续盛会的开启。

而随着时间的流逝。

从一阳派山门之外赶来的金丹真君,也是逐渐增多。

如此,等到外界再无金丹真君进入之后,何松这才见到天边划过道道遁光,径直朝自己所在的主峰而来。

见此情形,何松身旁的魏凡眼前一亮。

“看来,所有收到邀请的金丹真君皆已到场。”

“老孟也从山门之外回来了。”

随着魏凡的话语传来。

何松的目光也是不由朝着天边望去。

天边。

一道道遁光从远方而来,直直朝着何松所在的这座主峰而至。

以何松金丹真君的目力,却也能够看穿那些遁光之中确实有孟观的身影。

见此情形,何松心中也是一动。

看来,这场以孟观为主角的盛会,也是即将开始了。

而且,按照何松在主峰之内对外界的观察。

此次盛会并没有其他宗门的元婴老祖来此。

也没有任何魔道中人来此。

一切,看上去都一如何松所料,前来参加此次盛会的修士,尽皆都是正道修士,也并未有元婴老祖出现。

在意识到这一点之后,何松心中稍稍松了一口气。

看向身旁魏凡。

却见魏凡此刻已经站起,目光炯炯的看向了已经落在了主峰之上的众人。

主峰之上。

孟观带着一众一阳派的长老弟子落于其中,转眼便吸引了主峰之上所有修士的目光。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

孟观便是此次盛会的主角。

就算此前不知道,但在此前进入一阳派山门之前,面对孟观的迎接时,却也必定知晓了他的身份。

因此,当孟观带着一众一阳派的长老弟子落在了主峰之上时。

几乎所有见到了这一幕的修士,都在此刻默默站起,对一阳派的这位真传弟子释放出了善意。

见此情形,何松也并未拖沓,很快也随之站在了魏凡的身旁。

何松虽然与孟观乃是多年好友。

二人之间平日里也根本不会在意这些东西。

但,如今孟观所代表的,可并不仅仅只有何松好友这个身份。

如今,孟观是以一阳派真传弟子的身份,站在了一阳派的主峰之上。

他代表的是一阳派。

而何松,自然也是需要给一阳派这座元婴上宗一些尊重的。

一阳派,可是有着元婴老祖坐镇。

以何松如今的修为,还不足以让他无视一阳派那位元婴老祖。

同时,作为孟观的多年好友。

何松此来,虽然不至于说是要给孟观撑场面。

但以二人的交情,却也是必不可能让其难堪的。

因此,何松自然也就如同其他的那些金丹真君一般,在孟观来到此地之际,直接起身相迎。

而孟观。

也在来到此地,并见到诸多修士对自己起身相迎之际。

也立刻拱手行礼,对所有来到了主峰之上的修士进行问好。

紧接着,又很快请来了一阳派的掌教真君,以及一众高层,并让他们举行此次盛会。

至于孟观自身。

则是在等到一阳派的掌教真君开口,将此次盛会正式开启之后,这才按照原本的安排,开始主持起了此次盛会。

一阳派举办的此次盛会,目的乃是为了彰显自身实力。

同时,也是让孟观能够现于人前。

因此,当此次盛会开幕之后,孟观的行程,也早已被安排好了。

不论是讲道。

还是与人切磋。

亦或者,是与其他宗门的掌教真君交流感情等等。

这些事情,孟观都是需要去做的。

而何松,也在魏凡的带领下,在这座主峰之上完整的参加了此次盛会。

不论是孟观在盛会开始之后的坐而论道。

还是在孟观在后续多日的与人切磋。

亦或者,是孟观与其他宗门的掌教真君交流感情。

何松都一直在魏凡的带领下,于盛会之中仔细观看。

不得不说的是。

孟观在盛会开始之后,便曾将自身在金丹境中的种种心得讲述而出,倒是让何松受益匪浅。

身为一阳派的真传弟子,孟观所习功法,以及法术,甚至是修行之余所得的前辈心得,尽皆都是远超寻常修士的。

而何松,在此前一直身为一介散修的他,在听到了这些东西之后,自然会有所收获。

虽然不多,但在何松看来,却已经是极好的了。

除此之外。

在后续孟观与人切磋的过程中,何松也是看得入迷。

孟观的斗法经验极其丰富。

而在此番能够来参加此次盛会的金丹真君之中,自然也有不少斗法经验极其丰富的存在。

在寻常修士不敢去与孟观切磋的情况下。

能够前去与孟观斗法之人,必定斗法经验极其丰富。

在这样的情况下,何松多日看下来,倒也可以说是受益匪浅。

不仅让自身的斗法经验提升了不少,甚至还学到了不少阴招。

对此,何松心中十分满意。

至于孟观后续与宗门的掌教真君交流感情之事。

何松倒也借此对周遭的元婴宗门掌教,以及一些其他修士有了一面之缘。(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