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邈即答:“不可能。”
县令叹息一声,“你就算执意纠缠,我也不可能放她出去。除非找到有力证据,证明她无罪。”
元邈拿出验尸报告,指出:“死者高鹜致命伤是在心尖三寸处,高鹜身长九尺,而裴铃兰的身高六尺。但裴铃兰身上的血迹只在胸口处,再往上白衣未染。”
县令说道:“或许是配合凶手一起行凶的。”
元邈择出卷宗里面的关于铃兰身上血衣的描述。
“她衣裳上面除了正面一大片难辨的血迹,后背处亦有血迹。而这些血迹呈现发散状,而高度正好与节度使心上三寸吻合。”
县令纳罕:“这证明,案发时她就在现场。”
元邈说了一声是,转言:“背对着死者,她该如何握剑行凶?”
说完此话,元邈从桌面上又拿出一张报告,“裴铃兰握剑的姿势是正握,不存在反向出剑的可能。”
县令拾拣起桌上提及的所有证据,元邈所言确实不错,但仍有疑问:“她正面的血迹又是如何造成的?”
元邈道:“那凶手大概正面环抱并挟持了她。证人供词里面写过,说她后背有掌印。但我猜血掌印大小,应该对不上高节度的手掌。”
县令听到这话霎时一惊,随即献策:“那不如召集全剑南道的男子,看看谁的掌印与凶手的大小一致。”
元邈摆手,“按图索骥,不可。不如我们亲去监牢,见一趟裴铃兰,问问她可否见过凶手的长相。”
县令与元邈到达大牢时,狱卒向两人禀报,称方才新任节度使高永撤销了告诉,只说已找到凶手,并将其伏诛。
“凶手是谁?”县令纳闷地问狱卒。
狱卒据实回答:“听说是白卿的表弟海澜,尸体已被枭首,晾晒在城楼之上。”
元邈皱起眉头,忖了忖,惨道:“不好,是个圈套。”
他失去平日的理智,抓起身侧狱卒的衣领,“快带我进去见铃兰。”
狱卒道:“禀告大人,裴铃兰不在牢中,小高节度方才命人带她回去高家。”
*
春光骀荡三月末,繁花纷飞迷人眼。
高节度家中马车,慢慢驶过剑南东川的街道,在出城门前,却因前面的拥堵而停下。
春风拂起马车帘,亮出身穿囚服、手脚束着沉重镣铐的纤瘦女子。
铃兰探头,看向前面堵塞处,剑南东川有近百名居民包围在城楼脚下,悉皆抬头望向城楼高处,嘈杂的议论声隐隐传入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