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三、几回花下坐吹笛(1 / 2)

目前,造成我和首宝柱、佘向纯他们疲劳的最大原因便是——做事无章程。

虽然大同盟(尼国)建立超过一年,部分工作开始走上正轨,并沿袭既有的经验开始正常运转,但仍有大量的事务需要我们亲自拍板定夺,随着要做的事情迅速增多,我们仨的“拍板”任务也越来越重。

想要改变也并不难,其实目前就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严青眼这家伙就完全不像我们仨忙得四脚朝天,管理的尼国军队事务井井有条,令行禁止,目前全军(各盟所有的部队)共有3000余人,其中北线驻军1700人,为主防御方向;南线驻军500人,主要是扈盟和侯盟的部队,以防备南方部族;其余的人则或轮休、或在本部就地驻防维持治安。北线的部队是整个尼军主力,其中大神山一线驻守千余人,新严城(即大圣山盟“租界”)驻扎600余人。每支部队大概有三分之一是运输兵,其余为战兵,肉搏兵略多于射手。

整个尼军,无论北线南线还是内地,均有一套极其成熟的军事条例指导——每支部队驻防地在哪,有多少人、多少装备、多少物资,每个月需要运输兵转运多少东西,部队如何轮训、值守和警戒。成熟的条例制度使得将领们完全从简单重复的工作中解脱出来,开始思考军制改革、战术革新等高级领域了。

若想整个大同盟也如臂使指,将我这个国王和丞相、御史大夫全都解放出来,势必要仿照军队进行一场“制度革新”,将全国的律法、规章制定出来,再辅之以成熟的文官系统进行管理,则大事、小事均有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和执行的人,我们的体系才能真正成熟,大同盟才能蜕变为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尼国。

这便是此时严青眼、首宝柱和佘向纯在我家里吃饭的原因。他们仨分别安顿了手头的事务,于近期赶回来见我,共同商议整个尼国的革新方案。

在元城首领大殿后院,有一个盛开着菊花的小院落,秋日时节,正是赏菊的好时候,我便将“宴席”摆在了这里。不得不说,古丽的做饭手艺相当不错,也许是太久没见妹妹古月,兴奋劲儿上来导致的,俩人昨日窃窃私语了一整晚,不知道说的啥,今天便一个掌勺、一个打下手,给我们四个整了一桌子好菜。

甭客气了,三位,开吃吧!我写道。

出乎意料的是,印象中这仨人狼吞虎咽、风卷残云的景象并未出现,他们缓缓地拿着我新发明的“筷子”,开始慢慢夹菜至自己的盘中,细细品尝着……

上位者的气质已然养成,他们都不是之前那些用眼语、手语和唇语跟我胡打乱闹的小头目了,而我本人,在一年多的磨练中,也离之前那个稚嫩的身影远去,开始肩负着整个族群的担子沉重前行。

酒过三巡,佘向纯率先提出建议——应当先制定律法。

律法,是一个国家正常运转的必要保障。此前,大同盟同样有律法,但非常粗糙,——各个家族内部的争端完全由组长和老人们决断,家族间的冲突则由部落的乡老团裁定,而部落间的争执则由部落联盟的长老团裁决,至于各盟间的争端……目前几乎还没有,把状告到我面前来的情况从未出现过。

至于如何裁决,也没有一定之规,比刘邦那个儿戏般的“约法三章”强不了太多,且各部落、各盟的处理方法也不一致,如有的盟规定伤人者罚苦役,有的部落则裁定罚没家产。

是时候制定一部通行的《尼国律令》,将混乱的司法体系整合整合了,目前的运转效率低下,佘盟选派的大量“法官”,以及各盟各部落的乡老团和长老团承担了大量细枝末节的任务,严重阻碍了“基层组织”的建设,也不利于国民之间、部落之间的相处和生产。

计议已定,佘向纯又提议,由我和他一齐挑选一些精通裁决的法官,组成一个“律法团”,共同制定新的律例,被我夸赞了半天——挺有后世眼光的嘛,隔我们那时候至少也得是个RD代表!

正当我和佘向纯开始往“《尼国律令》应当分成哪几部法律”讨论时,被首宝柱制止了……

估计这大个子敏锐地听出了我俩谈论的话题不是一时半会儿能结束的……说不定聊个三天三夜都不够!便果断插嘴,将我们的注意力又吸引了过去……

他拿的纸上写着非常简单的两个字:官制。

这俩字一出,我被各类《民法》《刑法》充斥的大脑“嗡”的一下又大了一圈儿……这又是一个“无底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