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组织的,对全国所有网贷平台的摸底调查结束,结果吓了大家一跳,到一四年的十一月底,全国有大大小小的网贷平台三千两百多家,这还不包括像百度和360这样的大型互联网企业,也都在利用自有资金放贷。
这三千两百多家网贷平台,撮合达成融资余额五千多亿元,只不过历经一年多的发展,就到了这样大的规模,这是有关部门都没有想到的,更让大家忧心的是,这三千多家的平台里,已经有近一千家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这个比例是惊人的。
时间最短的平台,从开立到现在只不过三个多月,就已经出现了借款人大量的逃废债,出借人拿不回自己资金的情况,风险已经开始外溢。
有关部门组织相关的专家学者,行业从业人士,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和中央相关部委的人员,在北京、上海、杭城和广州,这几个网贷平台集中的城市,一连召开了几次会议,商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
小芳应邀参加了这些会议,在会议中,针对目前网贷平台的现状,大家归纳出了存在的五大问题:
一是缺乏必要的风控,不少网贷平台的经营者原来根本就没有从业经验,管理能力不足,时有经营者卷款“跑路”等事件发生,严重影响市场参与者信心和行业声誉,且不少网贷平台网络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脆弱,易受黑客等攻击,存在客户资金、信息被盗用的安全隐患。
二是缺乏必要的规则,各地网贷平台打着为社会大多数阶层和群体提供可得、便利的普惠金融服务,进一步实现小额投融资活动低成本、高效率、大众化,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金融保障的名义,发展迅猛,但相关的法律法规明显滞后,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
三是超范围违规经营,不少网贷平台,违背了自己信息中介机构的特性,为客户借贷提供隐性担保,由信息中介异化为信用中介,以各种名目和手段私自设立资金池、挪用客户资金,存在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隐患,影响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是缺乏必要的监管,行业监管的主体落实不到位、不明确,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和手段,致使不少网贷平台游走于合法与非法之间,借用网络概念“包装”自己,涉嫌虚假宣传和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活动,损害社会公众利益。
五是缺乏健全的外部环境,网贷行业有关信用体系建设和消费者保护机制等不健全,已经成为行业健康发展越来越明显的障碍。
经过了几次讨论,大家首先明确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即大众所熟知的P2P个体网贷,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范。
明确网贷业务是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和出借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内容。
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网贷平台)是指依法设立,专门经营网贷业务的金融信息服务中介机构,其本质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因此其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
小芳参加了一次次会议,心里却从最初的充满热情,到最后的无奈、冷却和一些些的失望。
她觉得相关部门太过先入为主,而眼下大的环境,又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当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把网贷平台也装进这个筐的时候,鼓励和支持就变成了政治正确,对它的危害性,不是认识不充分,就是在有意识地绕着走。
小芳心里着急,在会上甚至有些悲愤地表示,我敢保证,我们现在所制订的这份东西,很大的可能,在它推出的那天就过时了,而现实,不需要多长时间,就会狠狠地打我们的脸,我希望大家到时候不要因此脸红。
在这样的会议上,做这样的发言,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致地认为小芳幼稚,有着专家学者的不食人间烟火,太过浪漫、天真和理想化,不知道事缓则圆,像涉及面这么广的管理办法,不是一蹴而就的,既然是征求意见稿,完全可以边看边改。
连小芳一直在呼吁,大家在总结现状时,归纳出的五大问题之一,网贷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最后也不了了之,没有人认真对待。
小芳提议的纳入央行的征信系统,来自央行的代表就表示反对,认为既然网贷平台,不属于金融机构,他们的业务,也不接受央行的指导,又怎么能够纳入金融机构的征信系统?
如果这样,等于是我们要给这三千多家平台提供征信系统的入口,这些平台还关关停停的,这对系统的管理和相关信息的安全,带来很大的隐患。
小芳退而求其次,她说,那就建议由工信部或其他管理部门,马上建立一个所有网贷平台的统一的征信系统。
就这个问题,大家也商议了,但最后没有一个结果,最大的问题是这样的一个系统,无论是从建立到建成后的日常管理,都需要巨大的投资,这个预算,现在哪个部门也没有办法安排,同时也没有相应的人员编制。
议而不决,最后这个最需要马上解决的问题,变成了后续待办的事项之一。
小芳不停地摇着头,但又无可奈何,她终于知道,一本好经,最后是怎么念歪的。
小芳在北京,向主要负责同志汇报时感受到的那种激动,在几次的会议中,经过一次次的妥协和退让,她终于平静了下来,有一种无力感,拔剑四顾心茫然。
她心里窝着火,但不知道这火应该朝谁发。
最后一次会议是在广州举行的,广州会议,最后确认了网贷行业监管的总体原则:
一是以市场自律为主,行政监管为辅。
网贷是市场经济的产物,要坚持市场为导向、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发挥好网贷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作用,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网贷行业健康发展,引导其更好地满足小微企业、创新企业和百姓投融资需求。
二是以行为监管为主,机构监管为辅。
网贷机构本质上是信息中介机构,不是信用中介机构,但其开展的网贷业务是金融信息中介业务,涉及资金融通及相关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