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瞿如II”级全面投入建造之后,国防军海军便依照更新换代计划,着手以其为基础进行小改,随后准备再建造新一批次驱逐舰。
然而随着1936年日本开始建造特型驱逐舰“吹雪”级的消息传来,终于令华夏海军暂时搁置了这一行动,转而去设计能够对抗“吹雪”级的重火力型驱逐舰。
“吹雪”级的强大之处,在于火力配置和高达38节的航速。
其拥有三座双联装50倍径5英寸主炮,并且配有全封闭式炮塔,以及三座三联装最新式的24英寸(610毫米)鱼雷发射管。
相较于日本和英国等国,热衷于发展口径更大,威力更强的新式鱼雷,华夏在这方面却没有类似的追求。
国防军出于通用化的考虑,选择对传统的533毫米口径鱼雷进行深度研发,在引信、动力和可靠性,以及发射装置等方面都很有心得。
基于这些研究的最新成果,国防军海军于1927年初正式定型了全新的533毫米鱼雷及发射装置,随后便将其应用到新设计的驱逐舰上。
其实仅从舰载武器,特别是火炮的配置上看,“瞿如II”级并不比“吹雪”级弱太多,因此做出适当的改进便应该能够满足对抗日舰的要求。
于是从1927年3月至1930年8月,十二艘按照这一思路设计的“精卫II”级驱逐舰由各家海军造船厂建造完成,平均造价175.8万华元。
“精卫II”级的其他成员分别为,“文鳐II”号、“鸾鸟II”号、“白翰II”号、“青龙II”号、“白虎II”号、“朱雀II”号、“玄武II”号、“烛龙II”号、“天狗II”号、“穷奇II”号和“混沌II”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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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舰的建造任务,交由通州、雷州和胶州三家海军造船厂,各自承担四艘。
“精卫II”级在外观上就可以很清晰的看出,其与“瞿如II”级具有的承袭关系,除了武器布置上的差异外,二者的样貌基本相同。
舰体为了搭载更多的武器装备而被放大,全长114.8米,宽11米,最大吃水4.5米,标准排水量1,810吨,再度刷新了国防军驱逐舰的吨位,每舰编员225人。
在动力的配置上,“精卫II”级也与“瞿如II”级大体一致,但因采用了更为新式的工作压力更高的锅炉,使得输出功率提高到了55,000马力,设计航速则增至37节。
作为设计中的重点突出项,“精卫II”级的火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主炮为四座带有20毫米厚炮盾的双联装1911年型50倍径127毫米炮,沿舰体中线前后两两背负式安放。
鱼雷齐射的能力虽然并未被加强,但采用的是两座性能更优的四联装1927年型533毫米鱼雷发射管,并且具有再装填能力,舰上共备有十六枚鱼雷。
在防空和反潜武器方面,“精卫II”级的配置同“瞿如II”级完全一致。
而这十二艘“精卫II”级在陆续建成后,便一对一的替换了旧式的“浣熊”级驱逐舰,后者则完成了自己的使命相继退出了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