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7章 护航队(1 / 2)

为了加强济州岛第五分舰队的战力,国防军海军不断从其他分舰队抽调出精锐战舰进行驰援。

其中第一分舰队,除了先期已经调转的“浙江”号等十舰外,又调出了由四艘“小戎”级战列舰构成的战列舰第三支队。

由六艘“鸱鸟”级驱逐舰,“旄马”号、“夔兽”号、“尚付”号、“并封”号、“强良”号和“乘黄”号,组成的驱逐舰第八支队。

还有潜艇第一支队,包括“S59”号、“S60”号、“S61”号和“S62”号,共四艘最新式的同级别大型远洋潜艇。

另从第三分舰队转来了巡洋舰第二支队,辖有“云南”号、“四川”号、“陕西”号和“卫康”号四艘同型重巡洋舰。

以及由六艘同型驱逐舰组成的驱逐舰第十二支队,包括“驺吾”号、“猼訑”号、“猾褢”号、“长右”号、“?兽”号和“彘兽”号。

上述舰只的加盟,让第五分舰队的实力有了巨幅的增长,加上原有剩余的舰只,其规模已达到四艘战列舰、十三艘轻重巡洋舰、二十五艘驱逐舰和四艘潜艇。

陈沅泽又对原有舰只进行了重新编组,“济州海峡夜战”后留存的五艘轻巡洋舰被合编为巡洋舰第十四支队,七艘驱逐舰一并重组为驱逐舰第四支队。

其实对于孤悬探向朝鲜与日本之间的济州岛来说,舰队力量当然至关重要,但对岛上的补给则更是关乎着数十万军民的生死。

即使在和平时期,济州岛平民的生活物资都有相当部分需要从岛外获取,何况现在岛上驻有数万官兵,还有涉及战舰、军机以及设施等相关需求。

因此,尽管济州岛在战前就有计划的进行了相当的储备,但战争的消耗依旧需要外部不断的输血才能令其维持下去。

在国防军海军第一和第三分舰队向济州岛调派战舰的过程中,与这些舰只同来的,就有为数不少的运输船只,为守军送来了急需的补给和物资。

但这种运输并不能一劳永逸,类似的行动是必须要不断进行下去的。

考虑到日军也定会注意到这一点,很可能会派出舰队进行袭击和拦阻,为这些运输船只组建护航船队就成为国防军海军必然的选择,而护航的主要任务则交给了第一和第三分舰队来负责。

而在“济州海峡夜战”后十日的清晨,一支由十余艘运输船组成的船队又从上海出发,目标便是济州岛。

船上装载的货物都是根据岛上最新提出的需求而特意准备的,并且还运载了一个轻装步兵团,用以加强岛上的防御力量。

为这支船队提供护航的,是隶属于东方舰队第三分舰队的,由四艘“长沙II”级轻巡洋舰组成的巡洋舰第十二支队,和六艘“寓兽”级舰构成的驱逐舰第九支队,另有四艘“守卫”级护卫舰提供反潜和贴身守护。

这支规模不小的编队在出航后不久,就发现了敌情,护航的护卫舰通过声呐探测到有潜艇在周围出没,并且基本可以确认就是日舰。

日本海军潜艇的总体技术水平相对一般,在使用上也存在偏颇,但其拥有的几艘为数不多的大型潜艇,却是学习了德国的技术,具备不俗的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