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橘真夜顺利登机离开(1 / 2)

“谢谢老大。”木田今朝有些感动。

“是我得谢谢你,话说你赶快再写一篇稿子。”

“写什么?”木田今朝愣了。

“你个大笨蛋,当然是凶手不堪忍受,要求撤报纸什么的了。”

听着大声训斥声,木田今朝终于反应过来了。

“啊,我懂了我懂了。”

“懂了就赶快写,我把晚报的头版留给你,你可别给我耽误了。”

“放心吧,保证完成任务!”

……

下午。

木田今朝急急忙忙的去交了稿子,然后把悠雅堂的晚报带了回来给黑泽阵看。

凶手要求撤稿,这能答应吗?正义何在?

黑泽阵看得好笑,这是开口水战啊。

……

到了晚上,电视新闻上也提了坂口正义。

虽然没有直接说他是凶手,但也说明了他与死者的纠葛。

隐晦的说明,就是他动的手。

而一些访谈节目上也邀请法律界人物,与他们聊到了这个话题。

以如果某犯人来代指,讨论怎么给犯人定罪。

结果是证据不足,除非犯人主动承认罪行,否则只能当作是狗发狂伤人。

刑事上,没有足够的证据,没办法指认犯人,

而民事上就更绝了,因为被害人是拿了别人的钱,在别人家里,替人看房子看狗。

这种工作,事主没义务给被害人上保险,也就是说,被害人在房间里出现任何意外,都由被害人自行承担。

尤其是被害人已经成年了,不是未成年人。

这恐怕就是事主早在两年前就遇上了被害人,却现在才动手。

因为如果是未成年人,事主必须考虑各种风险,出了事以后,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还不知道,那罪行就足以上升为刑事。

但如果是成年人,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事主不需要为一个成年人考虑,他在看狗的时候会不会被狗伤到。

作为成年人,被害人在接受那工作的时候,就该考虑到有可能会发生的意外。

除了被被狗咬以外,还包括并不限于,触电死亡,失足滑到死亡,摔下楼梯死亡,地震时被掉落的物体砸死在房子里,被闯入的盗匪杀死,等等等等。

被害人既然拿了钱,接受了工作,就说明认可了工作,愿意为工钱承担相应的风险。

对事主来说,被害人死在他的家里,他甚至可以要求被害人赔偿。

因为房子里面死了人,房子就变成了凶宅,很难再卖出去了。

以事主的房子来说,事主损失好几个亿日元,这笔账可以找被害人算算。

虽然没有双方没有合同,但也可以让被害人承担一部分。

换句话说,如果这是犯罪,那就是超完美犯罪,杀了人,还能让死者承担责任。

也警告世人,打工一定要签合同,临时工更要有合同。

实在不行一定要有意外保险,否则遇上一个黑心老板,被坑了,也只能自认倒霉。

虽然这有替律师打广告的嫌疑,但确实引起了极大关注。

因为樱花国当下,有很多失业人士,有很多临时工。

……

联系上当下的热门话题失业,黑心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