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边,米花警察署。
化身江户川柯南的工藤新一与少年侦探团的元太,步美,光彦,见到了各自的监护人与家长。
四人也知道,又把事情闹大了。
不过少年侦探团的元太,步美,光彦,面对吹胡子瞪眼的家长,除了干笑,还能振振有词的说,阻止了投毒事件。
而工藤新一对儿童院的人,只有沉默。
因为他知道,儿童院根本不在意他做了什么,也根本不想听他的解释。
儿童院只希望他不会在这里,不会给他们增加不必要的工作量。
但他已经在这里了,已经给儿童院增加了麻烦,这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
中岛警部给大家做完笔录,犹豫着没有说什么,就把人都送走了。
很想直言孩子们这次做的很好,但非常担心他们获得鼓励以后,会变本加厉,以后天天玩推理游戏。
这次碰对了,不代表下次会碰对。
唯一能够确定的是,每次都会给警察增加数量不等的工作量。
比如这次,还得组织人下水渠,打捞棒球棍。
当然了,阻止犯罪是应该的,也是值得肯定的,但不能这样搞啊。
事情没发生之前,调查扔掉的别人的小票,这是可以的。
但根据别人买的东西,怀疑别人犯罪,这是不可以的。
不能说,某人买个滚筒洗衣机,就怀疑人家要改装成离心机,去制造原子武器。
更不能说,某人买个电饭煲或高压锅,就怀疑人家要制造爆炸物。
这些小票都是正常的交易,也是合法的交易。
毕竟谁买不合法的东西,还开票的?
由此怀疑别人犯罪,在心理上就是有罪推定,这首先就犯了大忌。
要知道,别说罪行没有发生呢,就算是罪行发生了,抓到了嫌疑人。
哪怕嫌疑人亲口承认有罪,也没有人可以认为,嫌疑人有罪。
只有经过裁判官的审理,才能判决嫌疑人的罪名成立。
而嫌疑人是不是真的是个罪人,仍然是个谜。
不说冤假错案,就说不变的案子,二审时换个律师,推翻判决的案子,也是有的。
所以案子只能在事后调查,事前不能随便怀疑别人犯罪,更不能随便给人定罪,随便对人进行调查。
就算是怀疑暴力组织的成员要进行犯罪,在展开跟踪调查之前,也是要向上面申请的,要让上面知道,你在干什么,如果你失去联系,好展开营救。
而一群无法承担法律责任的小孩子,插手法律方面的事情,哪怕偶尔可以阻止犯罪发生,但更多时候,就是添乱。
这种事情,宁愿不赞扬,也不能让他们把赞扬当成是鼓励!
尤其是这次他正好一直跟着,如果他不在场,被孩子们刺激到的犯人,恼羞成怒的对孩子们挥出棒球棍。
那么,四个孩子就是用自己受伤,甚至死亡,让犯人的罪名升级成伤害罪,甚至是杀人罪。
那样的话,对四个孩子,对他们的家庭,对犯人以及他的家庭,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一场不该发生,却偏偏发生的巨大灾难。
……
化身江户川柯南的工藤新一,跟着儿童院的人回到儿童院,然后被安排吃饭。
孤零零的一个人,吃过晚饭以后,被约谈了。
“江户川柯南同学。”
“是。”